第24章 印光法師文鈔白話文解釋二十四(第4/5 頁)
應頌》到了上海,在友人處,見到他油印的傳文,我帶回來撕了。當時他也寄居在太平寺,對他說:你以此傳文來恭維我,超過拿著刀來殺我百千萬倍,令他不要流通傳佈。
豈知彼早已寄於海潮音令登報矣。及閣下寄來,(光)意謂才印未久,尚可收拾,所以祈蔚如勸閣下盡行焚燬,務成愛我之實。
哪知他早已經寄到《海潮音》令登報了。到了閣下你寄給我,我心裡認為可能才印不久,尚且可以收拾局面,所以祈望徐蔚如勸閣下你全部焚燬,務必要真實的愛護我。
又令上海居士林,淨業社,各於林刊月刊宣告,免致不知者謂彼承(光)意而作耳。及閣下來書,方知不可收拾,遂悟孟子,子思,及佛所說之各事理,而心中已於此了不介意。
又令上海居士林,淨業社,各自在林刊、月刊上宣告,免得不知道的人認為他是承順我的心意而寫。到了閣下你寫來書信,方才知道不可收拾,於是悟到孟子,子思,以及佛所說的各種事理,而心中已經對於此事一點也不介意了。
是蓋宿業所使,只可自怨宿生少栽培,何暇怨彼之妄造謠言乎。馬契西此舉,(光)於一切前境,皆悉無煩計慮,或可完我天真,卒能無愧於自心耳,則是因禍而得福,實為大幸。
這大概是宿業所使,只可以自怨宿生少栽培,哪有空暇埋怨他人妄造謠言呢?馬契西這個舉動,使我對於一切現前的境界,全都不再計劃思慮,或者可以恢復我天真佛性,最終能夠無愧於自心罷了,那麼就是因禍而得福,實在是大幸事。
閣下所印之傳,隨閣下意,燒之也好,散之也好。如其愛我情殷,略將(光)誡彼之意,撮略敘百數十字,印於皮子裡邊之白墊紙中,以免無知者之效尤更好,並非為洗雪此誣,免人唾罵也。
閣下你所印的傳文,隨你的意,燒了也好,流通散佈也好。如果愛護我的心真切,大略將我告誡他的意思,約略寫上一百或幾十個字,印在封面裡邊的白墊紙中,以免無知的人仿效更好,並不是為了洗清昭雪這個誣陷,免遭他人的唾罵。
何以故,唾罵者愈多,(光)得利益愈深,以非(光)自為,而(光)受唾罵,則其消業障而增福慧,有如金剛經十六分所說者。
為什麼呢?唾罵的人愈多,我得到的利益就愈深,因為不是我自己要這樣做的,而我受到唾罵,那麼這其中消業障而增福慧,就有如《金剛經》十六分中所說的一樣。
( 注:【金剛經】能淨業障分第十六:“複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光)色力衰弱,冗事繁多,以致淨業工夫,徒慚疏略,得此因緣,用作不修而獲益之據,幸何如之。
我的體力衰弱,繁雜的事務很多,以導致淨業的工夫,徒然慚愧疏忽,得遇這個因緣,當作不修而獲得利益的憑據,還有比這更幸運的嗎?與聶雲臺居士書
接貴家語,不勝欽佩。文正公心法,閣下得而傳之,故能脫離富貴習氣,樂我天真,不隨物轉也。
接到您的《家語》,非常欽佩。文正公 (曾國藩先生) 的心得法要,你得到而傳承下來,所以能夠脫離富貴習氣,樂我天真本性,不隨外物所轉。
致某君書,實為振興頹敝之妙法,恐某君無此志向,則了無所益。
“致某君書”,實在是振興衰敝的妙法,恐怕這位某君沒有這個志向,就沒有什麼利益了。
然公之眾覽,必有肯取法者。盜竊因緣,推至其極,則可以為聖為賢,實為救世至文。
然而公開讓眾人閱覽,必定有肯於取法的人。“盜竊因緣”,推究到極點,就可以成為聖人,成為賢人,實在是拯濟世人,匡救世弊的好文章。
由是知因果之道,至深至遠,彼以因果為權漸小乘者,皆道聽途說之流也。
由此知道因果的道理,非常深遠,那些以因果為權教、漸教、小乘的人,都是道聽途說之輩。
光常曰,因果者,世出世間聖人,平治天下,度脫眾生之大權也。當今之世,若不提倡因果報應,雖佛菩薩聖賢俱出於世,亦末如之何矣。
我常常說:因果,是世間、出世間聖人,平治天下,度脫眾生的大權 (注:權,即秤砣,這裡或可理解為權衡標準、法則、規律。) 。當今這個世界,如果不提倡因果報應,即使是佛菩薩聖賢,一齊出現在世上,也無可奈何啊!
又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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