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接個因果(第1/2 頁)
「再不救,就是一屍兩命。」
他有意催促陳桐。
明明生殺予奪的不是自己,可陳桐總覺得自己正被架在火上烤,為了烤得均勻點,還被迫轉著圈。她不知哪裡讓這破談判人對她上了心,只能硬著頭皮詢問,“你是什麼時候盯上我的?”
“從你在姚府救樂怡的時候。”
說起這事兒,談判人北河也很鬱悶。
樂怡之死是那一章的小高潮,雖然她以為是自己腳滑,但實際上是有人在姚苒經行的青石板路上做了手腳;而姚苒親眼所見小丫鬟面色浮腫,臉色紫紺,死得悽慘,亦從此一病不起,心結難解。
姚府總管為辟邪,特意請人做法。他們把屍身沉入丘壑,釘上符咒,那憧憧鬼影在暮色時分和踉蹌生人混在一起,從此成為姚苒每日夜魘的固定開場。
從此姚苒疑神疑鬼,再也不信任何人。
可當他第二天再看這段劇情,卻發現大篇幅的夢魘莫名刪除,在原本聯絡緊密的兩段之間,憑空出現一句違和的“樂怡被髮小宋之喜救起。”
由於所有名字都是系統生成,他翻遍腦袋也沒想起來自己在哪裡劇情段落安插過這麼號人物。只能灰溜溜地跑去前情回顧,拿著放大鏡看了兩遍,才在一個犄角旮旯找到一筆帶過的城北宋工匠之女、早夭之人的替身木偶,宋之喜。
這個奇怪的角色,毫不遮掩,好像並不在意自己有沒有挑釁第一作者的權威。
「救,還是不救?」
陳桐冷笑,“如果我不選呢?”
「那就繼續蹲大牢,還可以升級得更“豪華”點。」
很好,這威脅非常有排面。
「於嬸沒著多少筆墨,也別想她會有多少善解人意的反轉,你猜猜失魂落魄的她回到這裡,看見本該蹲大牢的你站在她家的院子,會作何感想?」
對方不會認為是自己的報應,只會覺得是宋之喜害死了阿月和孩子。憑什麼她穿綾羅綢緞,而自家卻只能粗布裹身?憑什麼她無憂無慮,而自家卻吃了上頓愁下頓?
是宋之喜自己找上門來的,是她在路上嚇了自己的,不然,她哪有機會向她詐錢?而不討錢,方翁不會傳出“死”訊,也不會嚇得阿月驟然生產……
總之,一切都是宋之喜的錯,她一個富家小姐,為什麼不能老老實實待在家裡,為什麼要到街上游蕩?落單了就不能怪人家惦記,被惦記了全是她自找的。
陳桐:這強盜邏輯真是把爺氣笑了。
“既然如此,你還問我幹嘛。”
有點腦子都知道不救也得救,他在試探什麼?
「你是我筆下唯一的變數,給你寫的東西一個也踩不上,我想,或許是礙於合同的放權,所以要徵得任務者本人的同意才能為他們編上因果。」
陳桐聽得一愣。照這麼講,446死得有點冤啊。前一組是被世界線追著絞殺的,到她們這一組就成徵求意見了?
明明是同一個世介面,咋還兩副面孔呢。
沉寂大概一炷香的時間,那聲音好像鬆了口氣,如果沒猜錯,這人把自己的墓誌銘都寫好了。
啊不對,是宋之喜的。
「“彼時正值暮春三月,草木繁盛,唯獨老樹凋零枝葉,碾轉枯黃,阿月每每路過,都有些嘆息。夫婦倆接續的紅綢還在枝頭晃盪,一輕一拂,好似風也有了形狀。”」
「“託老樹的福,儘管過程艱辛,阿月還是平安生產。方父沒在身邊,她便看著老樹給孩子起名。”」
「“她說,孩兒他爹把起名的權利放給她了,那就叫長青吧。”」
長青長存,阿月在感念那棵樹。
那人一板一眼地念給她聽,說到重點處似乎還會停下來觀察一下她的臉色,好像在徵求她的意見——
「“時間轉眼來到四月,宋之喜請老花吃飯順路經過方家雜院。剛好看見於嬸抱著孩子在曬太陽。鑑於之前的過節,二者都不是她歡迎的人,自然是站起來就要走,可孩子不知怎麼了,只要她一轉身就哭個沒完。”」
「“見狀,宋之喜走上前,那孩子迫切地朝她張開雙臂。”」
陳·藏狐·桐:“別太荒謬哈。”
這不是強制給她加戲嗎?
陳桐可不想和於嬸再有任何牽扯。
「都說了要接他的因果,不把你倆扯一起,怎麼讓一段話打兩份工。」
陳桐:……
算了,他是老大他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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