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廖家肉夾饃店完了(第2/2 頁)
的舒家肉夾饃,她家跟我家是死對頭,故意幹這種事來噁心我!”
工商所的同志蹙眉,“誰舉報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到底做沒做這事。只要你沒做過,我們查完就會離開。”
劉春花懵了,給廖勇使了個顏色,廖勇立刻拿煙分給工商所的人,這些人不吃這套,推開他們就闖了進去。
案板上的豬肉已經剁碎了,看不出形狀來,工商所的同志翻了老半天,才在水缸裡翻到沒剁完的淋巴肉。
工商所的人臉都黑了。
“你們膽子也太大了,敢把這種肉賣給老百姓,要是吃出問題怎麼辦?說!這肉是從哪買來的!”
劉春花被嚇了一跳,廖勇情急之下掏錢往工商所的同志手裡塞,偏偏人家不吃這一套。
要知道,新上任的左書記早就三令五申強調,要大力扶持個體經濟,尤其是幫助百姓,做好小生意,政策像一把劍懸在頭上,工商所的人不可能頂風作案。
再說這事實在惡劣,恐怕不能善了,他們腦子壞了敢要廖勇的錢?
同志把證物拿走,劉春花撲在他們腳邊,想學農村哭爹喊娘那一套,可惜工商所的同志見多識廣,出來倆人把她架開。
“賣淋巴肉就算了,還公然行賄公職人員,小汪啊,”所長同志沉聲道,“務必把這件事當成典型通報上去,我們工商局調查後,再移交給公安機關,查出這肉是哪來的,看看她還有哪些同夥!對了,再向群眾徵求意見,看看有沒有群眾在這裡吃完飯後,肚子疼、生病進醫院的,這些都要調查啊!”
小汪連連點頭,所長讓人把劉春花和廖勇帶走調查。
按理說,賣淋巴肉不是啥大事,最多這家店用料不好,工商部門罰點錢就算了。
可八十年代,各行各業都在立規矩,個體戶野蠻發展,工商部門需要規範他們的行為。
新來的左書記又要杜絕不正之風,要求揪出危害社會的黑心商家,劉春花可不就被立典型了?
這事可小可大,真要鬧大了,搞不好是要判刑的。
廖勇和劉春花都傻眼了,原以為換了招牌後,就能發家致富賺大錢,誰知賣個淋巴肉就被抓了。
廖家肉夾饃店完了!
所長出門後,又去了對面的舒家肉夾饃店。
舒家肉夾饃店生意火爆,所長都聽說了他家的事,想著,要是查出舒家的問題來,兩起案子一起報上去,他的功勞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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