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王馬霄凌番外(第2/2 頁)
忘了自己是喪屍,是末世文中的反派,總有一天會像小怪獸一樣被奧特曼消滅的……
我的光第一次不辭而別的時候,我很孤單,沒有光的世界重新被黑暗籠罩。
忍了一天,我終於還是沒能忍住前去尋找我的光。
路過一棟滿是喪屍的大樓時,我鬼使神差的停下了,也正是因為停下了,我才能看到後面的一切。
不愧是我的光,永遠都是那麼耀眼,即使和神明站在一起,也絲毫不遜色。
只一眼,我就知道,那個懸浮的女人是凌駕於人類之上的神明。
即使距離很遠,我也聽清了神明的話。
原來我的光是身體的原主人嗎?難怪第一次看的時候沒看到有光,原來是因為,換了芯子。
說清楚之後,我的光說,她很擔心我,擔心我會挺不過解毒劑。
明明在知道她為我擔心的時候,我就應該心滿意足了,可也許是我太貪心,還想著和她一起共度餘生。
我的光很寬容,她應允了我的請求。
終究是我想的太簡單了,我是個孤家寡人,可我的光,不是,她的身體還有朋友。她那麼厲害,她的朋友又怎麼可能挺不過區區一個末世?世界很大,可他們總有相遇的一天,緣分,會牽引著他們再次遇見。
我只知道她很厲害,但沒想到身體主人的過去竟然那麼驚世駭俗。我很慶幸,她是在末世後才來到這裡的,不然,我擔心她會受不了地下拳擊場的激烈競爭。
不知道我是這麼想的,竟然直接戴著項鍊就回了別墅,不,其實我是知道的,我只是有些吃味兒。看到那個女人抱著她的時候,我嫉妒了。那是我的光,我和她朝夕相處了幾個月都沒有這麼親近過,我承認,我是醋了,醋得很厲害。
所以我沒有告訴她真正的原因,又對她撒謊了。
黑暗在光明面前無所遁形,可我卻對她一次次撒謊,這是自甘墮落嗎?無所謂了,反正,她最後也會投入別人的懷抱的。儘管很不願意,但也沒有辦法,我是喪屍,註定會被消滅的。
喪屍潮的那天,我放她離開了,我放走了我的光,讓她成為了更多人的光,我的光被更多的人看見了。
她是我的光,是支撐著我站起來的動力,獨自對抗喪屍潮很累,可是隻要一想到這樣可以給她減輕壓力,我就覺得很幸福。
差不多一個月,我的光回來了,看到她的那一秒,我就知道,我瞞不住了。可是我的光那麼善良,我不想讓她自責,我這麼不堪的存在,不值得讓她傷心,所以我再一次說謊了。
這一次,可能是真的嚇到她了,她沒有再遷就我,而是一直用目光壓迫我說出真相。所以我半真半假的說了,希望,她能可憐我,不要離開我。
聽到她為我能活下來所做的打算,我很開心,能不能活下來已經不重要了,我曾經佔據過她全部的注意力,這樣就已經無憾了。
我承認,是我想的太多,不過是一條變異的大蛇,它怎麼會知道什麼是喜歡和愛呢?可是我並不後悔那樣做,如果給我第二次機會,我也會毫不猶豫的殺了它,在它出現的那一秒!
她把花苞放進我身體的那一秒,我慌了手腳,顧不得禮義廉恥,我只想讓她把花苞拿回去。
我不是對她的實力不放心,只是不想讓她有任何可能收到傷害的可能。我一個爛人,死了就死了,可她是我的光啊,沒有光,只有黑暗的世界我已經受夠了,沒有光的世界,我是活不下去的。
再然後,我失去了意識,意識恢復的時候,一切已經過去了。在知道她安然無恙的那一秒,我終於繃不住第一次冒犯了她,我抱住了她,緊緊的感受著她的存在。只有這樣才能給我安全感,我抓住光了……
蘭霄,我的光,這是我第一次在心裡叫你的名字,我希望,在以後,你對我稱呼不是名字,而是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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