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屍王馬霄凌番外(第1/2 頁)
我是馬霄凌,一個,不被喜愛的孩子。
我從小就知道,自己並不被喜歡,從我被鵝追著跑就知道了。
雖然很少,但我也不是沒有和它碰過面,明明旁邊也有其他的孩子,可它就是隻追著我一個人跑。
也許,我真的很不被喜愛吧?
不然,怎麼就連家裡養的鵝都會啄我?
可能鄰居家的嬸嬸沒說錯,我真的是個很討厭的孩子,讓人怎麼都喜歡不起來……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漸漸知道了自己不被喜歡的原因:
長得醜、個子矮、成績一般、不會說好聽的話……哪哪都不行,不是一般,而是,不行。
我是個不合格的孩子,如果爸爸媽媽爺爺奶奶叔叔嬸嬸可以選擇的話,他們一定不會選擇我的吧?
可是他們沒有選擇的餘地。
我竟然有點得意,真是太可怕了,我怎麼能有這樣惡劣的想法呢?
我不應該得意的,我應該要努力,向著他們口中優秀的孩子的前進!
不知道是我還不夠努力,還是我的天賦不夠,不管我怎麼用功,我都成為不了人人豔羨的“別人家的孩子”。
怎麼辦?我不合格,不合格的孩子,沒有存在的必要……
明明已經過了想要獲得別人關注的年齡,明明不想讓大家為自己操心,我為什麼還會走上自殘的道路?
初一那年,我第一次自殺了,只可惜沒能成功,因為割到一半,媽媽叫我下去包餃子了。
我竟然在想,媽媽會不會發現我手腕上的傷口,我可真是個壞孩子。我很期待媽媽發現之後的反應,她是會抱著我痛哭,還是會氣急敗壞的把我胖揍一頓呢?
很可惜,因為才剛剛有血花冒出來,所以傷口不是很明顯,也不會自己流血出來,直到那一天過去,都沒有一個人發現,跟他們坐在同一張餐桌上笑嘻嘻的吃餃子的人在不久前還拿著摔碎的被子碎片在一點一點的磨著手腕。
我以為,我會反覆自殘,卻只會自殺一次,但沒想到,我高估了自己對於生命的珍重。
聽人說,女裝只有一次和無數次,沒想到,原來自殘和自殺也是一樣的。
初二下學期,我自殺的時候被媽媽撞見了,媽媽把我帶去醫院看了醫生。
醫生姐姐說,我是重度抑鬱,已經患病好幾年了。
已經患病好幾年了?
我明明是小六的時候才開始自殘的啊,到今年也就三年吧,沒有醫生姐姐說的那麼久,原來,我在自殘之前就已經生病了……
那天,媽媽給我辦了休學手續,但是我知道的,我永遠也回不去那個學習的地方了……
同一天晚上,爸爸媽媽拉著我說了好久,可是我竟然覺得他們囉嗦,甚至不想聽他們嘮叨!
原來這個病這麼嚴重的嗎?竟然讓我變得這麼奇怪。
休學的時候,我一邊跟進學校的課程,一邊看課外書打發時間。
在某一年,我知道了“重抑不可逆”這句話,這句話是假的沒錯,歷史上有人痊癒了,可它在我身上適用,我好不了了……
18歲那年,外出沒幾分鐘的父母踉踉蹌蹌的開門,沒多久後,我被感染成了喪屍。看著眼前倒地的父母,即使朝夕相處,我竟然一點傷心的情緒都沒有,我可真是個怪物。
意識到末世來臨,自己已經成了喪屍,後面的幾天,我都在四處尋找有組織的人。
末世既然已經來臨,基地也會慢慢建設起來,要研究疫苗,就需要喪屍做實驗,我正好願意貢獻自己。
以前有父母看著,我沒能死成,現在他們沒了,我也有了正當且光明的理由,為什麼不去呢?
為疫苗的研究做貢獻,這可是份大功勞……
可能就連上天都覺得我的心思骯髒,所以找了幾天,我也一點收穫都沒有。
這是值得紀念的一天,這天是爛漫的星期五,我遇見了我的光。
那是在晚霞出現的傍晚,那是個美麗的時間。在如此美麗的夕陽下,我看見了一團熱烈的光,她是紅色的,多麼鮮活的顏色。
說到血色,人們往往會想到血光之災,可我只能想到血光救贖。我的光,是血色的,我的救贖,是個女孩。
瞭解到她也是湖市的學生時,我十分懊惱,怎麼就被母親發現了呢?如果沒有被發現,我應該會更早遇到我的光。
在遇到光之後,我就把送上門去給人家做研究的想法放棄了,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