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只是男人自私(第6/7 頁)
法交流,微笑則是迅速達到期交流的“潤滑劑”。
3、不良舉止
(1)不當使用手機
(2)隨便吐痰
(3)隨手扔垃圾
(4)當眾嚼口香糖
(5)當眾挖鼻孔或掏耳朵
(6)當眾撓頭皮
(7)在公共場合抖腿
4、應聘舉止
(1)如果是登門造訪的不速之客,則應將右手握成半拳狀,用中指輕輕敲門,得到許可後方可進入。
(2)走進辦公室時,應抬頭、挺胸、面帶微笑,目光注視考官,不瞻前顧後,不左顧右盼。
(3)當主考官示意坐下時,方可落座。
(4)需遞個人資料時,應站起身雙手捧上,表現出大方、謙遜和尊敬。
5、英國舉止一個個純正的英國紳士每天早晨必須刮臉、洗浴,必須著裝整齊;必須相信教會、陸軍、海軍、法律,堅定不移地保持自己的社會地位。必須加入一個上等人俱樂部,既不能酗酒,也不能滴酒不沾;不能撒謊,打牌時不能弄虛作假,當然也不能將法律文辭用在遊戲中;應該竭盡全力保護女士們的聲譽,即便她一無所有。
言行舉止包括哪些?
舉止是指人們的神色、儀姿、儀態、表情、動作,是人們的在外觀上可以明顯地被覺察到的活動、動作,以及在活動、動作之中身體各部分所呈現出的姿態。日常生活中人的一抬手一投足,一顰一笑,談話姿勢、站姿、坐姿、走姿等儀態和“握手、鞠躬”等禮儀,都可概括為舉止。舉止是一種不說話的“語言”,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一個人的素質、受教育的程度及能夠被別人信任的程度。在社會交往中,一個人的行為既體現他的道德修養、文化水平,又能表現出他與別人交往是否有誠意,更關係到一個人形象的塑造。
1愛乾淨。一個人的身體和心靈都要乾乾淨淨。我們所居住的房子也要打掃衛生整理清潔得乾乾淨淨整整齊齊一塵不染。
2真誠。大家年紀都不大,有時候真的做不到面面俱到,但是隻要你足夠真誠,大家還是很愛和你交朋友的。
3別裝。父母都已經是在自己能力範圍內給我們最好的了,有多少錢辦多大事,別拿著父母的辛苦錢揮霍,這樣讓人很反感。
4上進一點。不管周圍環境怎樣,自己還是要懂得上進,畢竟鹹魚也是有夢想的。
5尊重別人。對自己的母親姐妹好一點,對家人好一點,更好一點。
6多運動。不要每天彎腰駝背的,目光堅定,養浩然之氣。
行為包括什麼?
法學理論中的“行為”主要可以從刑法學和民法學兩個部門法中進行釋義,在我國刑法立法中,行為的含義是多種多樣的可以歸納為以下三個層次:
(1)最廣義的行為。這種“行為”是在一般意義上使用的,泛指人的一切行為,不論是否為犯罪行為。例如,在我國刑法典第12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
(2)廣義的行為。這種“行為”同犯罪行為含義相同,意指犯罪這種行為。例如我國刑法典第13條關於犯罪定義的規定中使用的“行為”一詞,就是包括主觀要件(故意、過失)和客觀要件在內,有機統一而構成了犯罪的行為。
(3)狹義的行為。這種“行為”專指作為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的行為,即危害行為。例如,我國刑法典第15條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這裡的“行為”就是指作為客觀要件而不包括犯罪主觀方面的內在的危害行為。在我國民法立法中,“行為”採用的是民事行為的概念統轄表意行為制度。
民事行為有下列特徵:
(1)民事行為是民事法律事實的一種。
(2)民事行為是民事主體實施的以發生民事法律後果為目的的行為。
(3)民事行為是以意思表示為構成要素的行為。其可以進一步分類為:單方行為、雙方行為、多方行為、財產行為、身份行為、有償行為、無償行為、諾稱性行為、實踐性行為、要式行為、不要式行為、主行為、從行為、獨立行為、輔助行為、有因行為、無因行為。民事行為是法律行為的上位概念,但不包括事實行為。法律行為是一種合法行為,而民事行為則包括法律行為、效力待定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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