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這個辦法好!(第1/2 頁)
李春風:......兩百萬??!!
真的假的?隨便默寫一歌出來就兩百萬?
雖然知道外面這些寫歌唱歌演戲的不像部隊文工團不怎麼計較報酬,聽說掙錢很容易的。
但也沒想到隨便默寫一首歌給人家,就能賣到兩百萬的地步!
這簡直跟老母雞下金雞蛋似的!!
唐曉文:......兩百萬!!!!
這個新來的司機哥哥好厲害!!!!
陶玥:......兩百萬!?!!
給這麼多!姐你認真的?說話要算話啊!我替春風答應了!
肖燕:......兩百萬????
是我表達錯了嗎?一個手指頭不是一萬嗎?怎麼就直接翻了一百倍了?那我十根指頭不成千指觀音了?
肖燕趕緊朝陶依依使了個眼色。
陶依依道:“肖姐,李春風既然入職了,也就算是咱自家人。有什麼話,咱們還是當面說清楚的好。再說這又不是什麼見不得光的事情,沒必要揹著他說。”
“好。”肖燕點了點頭,乾脆走了進來。
“依依,當下創作人的市場行情,你是清楚的。雖然這首歌不錯,但小李畢竟是個新人,暫時還沒有過一首成名歌曲。按市場正常價格,剛入行的創作人寫出來的作品,兩萬塊已經頂天了。”
肖燕原本是負責工作室法務方面工作的。
只不過因工作室受到排擠,江河日下,好多人都走了,剩下的人也只能身兼數職。
陶玥跟著陶依依在外面跑,工作室內的法務、行政、財務、宣發等具體事務基本就由肖燕承擔了起來。
還好她能力較強,以前也在各大娛樂公司任過職,各方面都較為熟悉。
加上工作室暫時也比較清閒,她還能應付得了。
她與陶依依認識較早,兩人關係也很要好。
陶依依信任她,給她的也不少,加上她年過四十了,有家有小懶得跑。
就堅持留下來了。
當然,她是真心希望工作室能好起來的。
這一番話,也是她站在工作室立場,給出的中肯建議。
陶依依當然知道她說得沒錯。
比如如今圈內聞名的,一線歌手張子誠的御用創作人許彬,當初寫出來的第一首歌被某天后歌手以兩千塊錢買斷,然後歌一發布,很快火遍整個大華,創下5000萬單曲銷量的奇蹟。
天后是賺大了,許彬卻只到手兩千塊而已。
所以,給李春風兩萬,確實也算是個非常合理的價格。
只不過,陶依依認為這首歌必定會是一首能火起來的好歌。
以她對當下大華音樂市場的判斷,這首歌的銷量至少會在千萬以上!
而單曲價格根據歌手人氣,在一塊至三塊之間。
也就是說按1塊錢的最低市場價,光是歌曲下載,毛利就不下千萬。
與平臺對半分,工作室到手至少五百萬。
這還不算影視劇、廣告、綜藝節目等用這首歌需要付的版權費,還有KtV之類的娛樂場所利用這首歌來盈利同樣需要付費......零零總總算下來,至少也有幾百萬。
總之,有些歌手或者創作人,靠一首歌就能吃一輩子,那真不是吹的。
就創作人來說,創作出一首千萬級銷量以上的歌曲,已經可以達到金牌創作人級別了。
當然,這裡說的是真正的歌曲。
那種靠在網上惡搞的東西,點選率再高也沒人認可他們是創作人。
而金牌創作人的分成,在20%至40%之間。
大神級的創作人甚至可以達到60%。
當然,若詞曲為不同人所作,兩人就在這個分成內再進行拆分,比例自行商量。
比如業內最頂尖的那位作詞人,作曲人是誰,要拿多少他統統不管。
反正他寫出來的詞全部按字算,一字一萬元,不還價。
任何行業,能站上頂尖就有最大的話語權。
(以上為本小說內世界裡的分成規則,後續涉及到分成之類的亦然。包括地球之內的其餘星球,以及其餘作品內的分成規則,若有不同,純屬正常。)
所以,當肖燕豎起兩根手指頭時,陶依依就覺得她是聽完了這首歌后,覺得達到了金牌創作人的級別,給出兩百萬的價格,也在接受範圍之內。
但只給兩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