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飛車搶劫(第1/2 頁)
據說“四大天王”能夠折騰這麼大攤子,早年的第一桶金就來自搶劫。
按理說,實現了原始積累,就應該趕緊做正當生意,拼命把自己洗白,這才是所謂“道上”的規矩。
翟世沖和張勇已經金盆洗手了,侯傑和潘玉龍依然活躍在犯罪一線。
縣裡老百姓私下裡這樣評價兩人:咱們縣自古以來,就出了這兩個“能人”。
他們不是一般的攔路搶劫,而是專搶“104國道”!
何以如此膽大?這裡面就有學問了。
高速公路沒有興起之前,國道是最重要的物流運輸渠道。
那個年代,“三大件”剛剛興起,彩電、洗衣機、摩托車,這是富裕人家結婚的標誌。
很多商場的運輸車就拉著這些東西,在國道上運來運去。
那時沒有封閉式集裝箱,都是那種開斗的大卡車,或者皮卡車,所有貨物暴露在空氣中,一目瞭然。
侯傑一夥人提前踩點,夜間行動,只要貨車經過,他們就派一個人騎著一輛摩托車飛速衝上去,加足馬力,開到貨車前面,擋住貨車,貨車司機不知咋回事,不敢加速,生怕撞死人。
這正中侯傑圈套,此刻他率領小弟,開著農用三輪車衝過去,和大貨車並排著行駛,然後小弟們跳上大貨車,砍斷大繩,將電視機、洗衣機、摩托車一個個扔到三輪車上,整個過程不超過三分鐘。
都是侯傑親自訓調教出來的,手腳麻利,武藝高強,身輕好似雲中燕,一晚上能弄好幾萬。
當時縣城的房子才300塊錢一平,還沒人買,一晚上弄好幾萬,天文數字。
事後貨車司機都報了案,警方也立案了,但始終沒破案。
傻子都能猜到,肯定有貓膩。
如今,這四個人,翟世衝是縣裡的文明企業標兵,招商引資優秀人才,縣、市兩級政協委員。
侯傑是第二大股東,兩人頻頻出席各種剪綵活動,諷刺不?
開砂石廠的張勇更是財大氣粗,哪裡的工程開工,都得經過他點頭,否則你的房子蓋不起來,具有絕對的定價權和供貨權。
這貨是個“紅皮子”,面板似火燒,尤其喝點酒或者發怒時,就跟要滲血一樣,眼睛也變得血紅,我小時候見到他,都感到很害怕。
老四潘玉龍,除了和侯傑搶劫,剩下的時間天天趴在女人身上。
這小子長得賊帥,透著一股“媚”氣,柳葉眉,杏花眼,有點女兒相,據說和他發生關係的女性,超過了三位數。
“四大天王”已成王成聖,獨霸一方。
現在看來,我這個警察還真是當對了。
冥冥之中,自有天意,我大概就是為了剷除這四個禍害來的。
第二天,河西派出所將此案定性為打架鬥毆,雙方都有責任,提議和解。
我懷疑自己智商出問題了,拍著桌子在河西派出所大吼。
值班民警無奈地說:“同志,你別衝我吼啊,這也不是我說了算啊!”
我立馬返回“道留鎮”派出所,對萬所長大叫:“還有王法嗎?還有天理嗎?”
老萬喝了一口茶:“你先坐下!”
我說:“師父,你告訴我,一個警察都不能保護自己,我怎麼給老百姓保駕護航?”
老萬嘆道:“又能怎麼樣呢?沒證據啊!”
我都快氣炸了:“還要什麼證據?我同學全被打傷了,現在柱子還在醫院躺著呢!”
老萬說:“對方傷得更重,四個人躺在醫院裡,還有一個昏迷不醒,弄不好是植物人!”
“我們是正當防衛啊!”我大吼。
“誰能作證?”
“我同學!在場的所有人!”
“你們存在利害關係,證詞沒有效力!對方說你們先動的手,人家現在還告你是黑警!飯店裡的群眾也沒有一個敢站出來作證,你讓我怎麼辦?”說到最後,老萬也急了。
我想了想:“夢蝶當時報警了,電話一直沒結束通話,110有錄音!”
老萬無奈地一笑:“那段錄音我聽了,只能證明你們雙方在打架,沒法證明誰先動的手。”
我眼前一黑,水好深啊。
攝像頭,多麼重要的物件,如果當時飯店走廊裡哪怕有一個攝像頭,一切都將大白於天下。
可當時整整一個縣城,有攝像頭的單位只有一個:銀行。
雙方各執一詞,什麼也說不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