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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宣判(第2/3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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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打大鵬和翔子就是小菜一碟。

侯傑的計劃是,先買槍,有了槍,回來搶一次金店,然後帶著金貨偷渡,否則他到了國外,沒有硬貨幣,生存不了。

他之所沒帶腥子去買槍,就是對腥子起疑心了,他和老芹商量,先穩住腥子,等從越南買槍回來,把腥子幹掉,將腥子和夢蝶一起扔入大海,收拾利落後,他和老芹、大鵬、翔子再行偷渡。

腥子有預感,他跟隨侯傑多年,知道侯傑的操性,一旦起疑心,必毫不留情。

所以,他趁侯傑不在,打暈了大鵬和翔子,抱著奄奄一息的夢蝶衝出了匪窩。

來到街道上,招手打了一輛計程車,直接奔向市警察局,投案自首了。

當天下午,侯傑和老芹買槍回來,在東興口岸,被執勤的邊防警察抓了。

兩人當時是分開走的,三名執勤警察抓捕侯傑時,老芹還在二百米開外,他慌了,掉頭就跑,被站崗的武警發現了,奮力追過去,老芹開槍射擊,武警還擊,老芹被擊中大腿,束手就擒。

我一直認為,“八大金剛”中唯一可能戴罪立功的,就是“旋子”馬洪星,可我想錯了,這小子心眼太多,不但沒立功,還把事情搞複雜了,後來他投案自首,被叛了十五年,他沒有抓住立功的機會。

當法官在法庭上詢問腥子:“是什麼讓你當時下定決心,做出拯救孫夢蝶的選擇的?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上,你含糊不清,你說要在法庭上做最後陳詞時說出真相,現在你可以說了!”

腥子一笑:“說出來,你們信嗎?”

法官一愣:“你嚴肅點,這是法庭!”

腥子環視身後旁聽人員,突然說了一句:“孫夢蝶是我兒時的夢中情人!”

旁聽席上的人一陣躁動,我也有點莫名其妙。

法官喊道:“肅靜!肅靜!”

腥子接著說:“其實,我早就認識孫夢蝶!但她肯定不認識我!”

眾人一片唏噓。

腥子闡釋道:“當年,我也是上過學的人,上初中時,我和孫夢蝶在一個學校,都是鎮二中的,她是學霸,我是學渣,她初三,我初一。每次在校園開表彰大會,她都會站在領獎臺上領獎,而後,她代表學生髮言,我記得她發言稿裡有這樣一句話:雖然生活中充滿著無奈,但細心觀察,犄角旮旯裡全是愛!她那個文筆,那個口才,我很佩服,我就坐在臺下聽著,距她十幾米,可我明白,這十幾米,就是糞坑和月亮的距離!我一輩子都不可能接近她,她是天之驕子,我是渣滓,我連為她做一件小事的機會都沒有!後來,我輟學了,開始混社會,直到八年後,許小山突然和我們槓上了,我才知道我兒時的女神學姐回到縣裡教書了,侯傑劫持孫夢蝶那一刻,我就盤算著救她了!其實,我也矛盾,孫夢蝶根本不認識我,我救她,必然會得罪侯傑,這樣做,值嗎?後來,我想通了,值!我終於可以為我兒時的夢中情人做一件事了!就像當年她發言時所說的那樣,‘雖然生活中充滿著無奈,但細心觀察,犄角旮旯裡全是愛!’,還有一句,‘如果生活是充滿荊棘的路,那麼堅強和勇敢就是一雙結結實實的鞋!’,這都是當年她發言時講的,我都聽進去了,我記住了!今天,我做到了!謝謝大家!”

他還謝謝大家?是不是搞錯地方了?以為這是獲獎感言啊?

周圍聽眾,還真有人鼓掌,稀稀拉拉。

法官說道:“安靜!安靜!”

腥子迷途知返,救了夢蝶,也救了他自己,這大概就是佛學裡講的:一念是佛,一念是魔,佛魔一音之差,善惡一念之間。

宣判那天,魯水縣街道上鞭炮齊鳴,老百姓紛紛湧上街頭,奔走相告。

我無精打采,並不興奮,我是贏了,還是輸了?

為了扳倒“四大天王”,我付出的代價太慘痛了。

夢蝶依然不認識我,見了我就絕望地大喊大叫,我只能趁她睡了之後,透過窗戶偷偷觀察她,看她潔白的面孔,看她呼吸之下身體有規律的浮動,看得心碎,看得默默流淚。

人世間最遠的距離,就是你在我身邊,我卻無法觸碰你——咫尺天涯。

孟威還在省軍區醫院做康復治療,手術很及時,也很成功,他沒有癱瘓,算是不幸中的萬幸,但行動不利索,下肢無力,有點不聽使喚。

醫生說,得慢慢來,至少半年時間,才能生活自理。

再看我自己,渾身上下十三處刀傷、兩處槍傷,這些我都不怕,作為一個警察,一個習武之人,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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