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宣判(第1/3 頁)
我還是不死心:“袁大夫,你沒弄錯吧?這種情節,我只在電視劇中見過,人真的可以失憶?真的可以記憶錯亂?這種情況,現實中發生的機率有多大?”
袁大夫苦笑一聲:“你們這代人,其實是幸福的,長在紅旗下,走在春風裡,吃上改革飯,和平跨世紀,你們沒經歷過什麼磨礪!以前,我在省軍區醫院工作時,那正是八十年代,‘對越自衛反擊戰’,很多從戰場上歸來計程車兵……唉……不說了,不說了……”
我點點頭,俄頃,問他:“袁大夫,像這種情況……多久才能恢復正常?”
袁大夫想了想,有些沉悶:“我也不安慰你,我也不誇大病情,也許幾周,也許幾個月,也許幾年……也許……”
“您別說了!”我不敢再聽。
一個月後,人民法院做出公正判決:
侯傑,因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非法拘禁罪、強姦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盜竊罪、侮辱屍體罪等罪行,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翟世衝,因犯搶劫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妨害公務罪、組織賣淫罪、拐賣婦女兒童罪、行賄罪等罪行,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張勇,因犯搶劫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偷稅罪、侮辱屍體罪等罪行,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潘玉龍,因犯搶劫罪、妨害公務罪、敲詐勒索罪、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盜竊罪、強姦罪、猥褻罪等罪行,數罪併罰,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趙國忠,因犯故意殺人罪、瀆職罪、貪汙罪、強姦罪、鉅額財產來歷不明罪、嫖宿幼女罪等罪行,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高天雷,因犯瀆職罪、貪汙罪、毀滅證據罪、組織賣淫罪等罪行,判處無期徒刑。
其餘大小頭目,被判三到二十年有期徒刑不等。
趙喚娟的母親也獲得了相應的民事賠償,得了一大筆錢,為兒子趙雙勝看病。
一切塵埃落定。
其中一人,因重大立功,又具有投案自首的情節,獲得了減輕處罰,僅判有期徒刑5年,此人就是“八大金剛”裡最能打的腥子。
就是他保護了夢蝶,否則夢蝶就屍沉大海了。
侯傑劫持夢蝶逃竄期間,帶了四個兄弟:腥子、老芹、大鵬、翔子。
一路上,侯傑像個惡魔一樣欺負夢蝶,將夢蝶折磨得奄奄一息,為了防止夢蝶逃跑,他每到一處落腳地,就給夢蝶鎖上鐵鏈,將一碗飯扔在夢蝶跟前,像餵狗一樣虐待我最心愛的人。
腥子實在看不下去了,他跟隨侯傑多年,他這身功夫也是侯傑傳授,他一直仰慕侯傑,佩服他作案乾淨利落、毫不手軟,視他為偶像,願與他同生共死。
但自從侯傑發了瘋地欺負夢蝶,腥子就對侯傑有看法了,眼看夢蝶就要被折磨死了,有一天,腥子戰戰兢兢地對侯傑說:“傑哥,禍不及妻兒,許小山欠我們的,可他老婆並沒得罪過我們啊……”
侯傑一愣,轉頭看了看腥子:“你喜歡她?”
腥子嚇了一跳:“哥,我不敢,不敢!”
侯傑冷冷一笑:“喜歡你對我說啊,我把她送給你!從現在開始,她就是你的了!但你給我記住:絕不能放她走!”
“哥……何必呢?搞不好又是一條人命,況且,這樣傷害一條人命,也不值……”
“你教我做事?”侯傑小眼一翻。
“哥!我不敢!我從十六歲跟著你,從沒怕過什麼,哥你指到哪兒我就打到哪兒,我從不後悔,以後也不會後悔,我只是覺得對一個女的這樣,有點……”
侯傑雙手抓住腥子的肩膀:“兄弟!你聽清楚了!我們今天遭受的這一切,都是拜許小山所賜!咱欠他的,咱得還!咱得把痛苦統統還給他!我們已經回不了頭了,以後就在國外混了,是生是死,聽天由命!腥子,你給我記住:別在女人身上浪費工夫!到了國外,越南、寮國、柬埔寨、泰國,漂亮妞兒有的是!明白嗎?”
腥子沉沉地點點頭。
侯傑猛地一拍腥子的肩膀:“腥子!看著我!明白了嗎?”
腥子趕忙抬起頭:“哥,我明白了!”
在西南邊境,侯傑帶著老芹去越南芒街買槍時,腥子一狠心,獨自行動了,把看守夢蝶的大鵬和翔子給打了,帶著夢蝶跑了,以腥子的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