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趙喚娟失蹤案(第2/2 頁)
個動靜?我給你發簡訊,你都沒回!”
我還哪有心情回簡訊啊,我一直陪著趙喚娟的媽媽哭呢。
我說:“唉,忙啊!忘了!”
她問:“忙啥啊?忙著結婚啊?”
我說:“嘿嘿,瞎忙,瞎忙。”
她聽出我語氣不對:“有心事啊?分手啦?”
我一笑:“沒有。別光說我啊,你怎麼樣啊?又提升了沒?以後當了大領導,別忘了提拔我哦!”
她咯咯大笑:“又取笑我!最近我們市裡接連出了幾個失蹤案,我正忙這些案子呢!”
我一激靈,立馬想到了趙喚娟。
她見我沉默不語,忙問:“你怎麼了?心不在焉啊?”
我望了望窗外,壓低嗓音,將所有事情和盤托出。
她聽後,沉思良久,突然說:“這個事……或許……有解。”
我周身一震,宛若抓住救命稻草:“有什麼辦法?你快說!快說!”
她微微一笑,娓娓道來。
她建議我從“趙喚娟失蹤案”入手。
她推測趙喚娟多半是遇害了。
因為趙喚娟的案子不符合普通失蹤案的特徵,成年女性失蹤,要麼是被拐騙,要麼是自行離家。
假如是被拐騙,大多是因為缺錢,想找工作。
假如是自己離家,那就是和家裡人鬧矛盾。
而趙喚娟當時並不缺錢,她在理髮店掙的很多,也沒和家人鬧矛盾,而且當時她是侯傑的人,沒人敢動。
這和我的推論一模一樣。
排除以上因素,最大的可能就是被殺了,嫌疑人就是侯傑。
田芳告訴我,就從這個案子入手,一旦破案,趙喚娟的母親就可以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被告人的財產就可以作為賠償金,用以支付受害人家屬的贍養費、生活費、精神損失費,趙喚娟的媽媽就可以用這筆費用交付兒子的醫藥費了。
我聽後精神為之一振,這不是最好的辦法,卻是唯一的辦法。
我本來就下定決心要查趙喚娟失蹤案,我不想我青梅竹馬的同學消失得不明不白,但我沒想到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件事。
田芳不愧是刑警隊裡待過的人,看來大批卷宗閱讀了不少。
我滿血復活了,激動地說:“芳哥,謝謝你啊,謝謝你!”
她笑著說:“不用!案子破了,請我吃飯就行!”
我說:“沒問題!我請你吃一個月的大餐!”
掛了電話,我直接奔向所長辦公室:“師父,我想請示您一件事?”
老萬瞥了我一眼:“什麼事?”
“我想查趙喚娟失蹤案!”
老萬一愣:“這個案子早就歸縣刑偵大隊了,你不是專案組成員,不便參與。”
我就知道他會說這句話,我早有準備:“可是依照工作條例,我可以為專案組提供線索和證據!”
老萬點點頭:“當然!任何人都可以向警方提供與案件有關的線索與證據,老百姓也可以!”
“那……我可以查這個案子了?”
老萬搖搖頭:“第一,你不是刑警;第二,我們轄區有大量工作要做,治安聯防聯控,戶籍登記整理,街道巡邏,鄰里糾紛,你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就行了!”
談話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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