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守孝三年(第2/2 頁)
人所生下的混血,既兼顧了漢人的柔美,又糅雜了匈奴人的身量。
前年在胡市上,僑兒被自家阿翁當成奴隸在販賣,柳氏見其可憐,於心不忍,就掏出錢把僑兒買了下來當做貼身大婢來用。
而現在死裡逃生的僑兒已然是奄奄一息,左手手臂的箭桿被生生的拔了出來,包裹著小臂的白色布條被鮮血染成暗紅。
加上又長期未更換,已經和手臂上的面板粘黏在了一起,表面上盡是腥黃的膿水,如此重的傷勢,真不敢想象是什麼支撐著她獨自在野外生活了這麼久。
無奈只能先放棄尋找父母,先把僑兒安置在馬車上,趕忙送到城中瘡醫處醫療,所幸並無大礙,只是左臂以後沒什麼氣力,幹不了重活了。
第二日,眾人在傍晚找到了當時的戰場,王安等人的遺體早被草原上的狐狼啃噬的面目全非。
王蒼招呼眾人挖了一個大坑,把劉二等戰死的家奴埋了進去,沒有立碑,只是簡單的撿了些石頭堆在上面。
王蒼跪在墓前,恭敬的磕了三個響頭,靠得這些從小看著自己長大的家奴們的拼死抵抗,自己三人才能僥倖逃出生天。
雖是家奴,實為叔伯。
可惜各位叔伯多半沒有妻兒,不然可以培養成羽林孤兒,自己以後的安全也能多一份保障。
磕完頭後,最後看了一眼這裡的風貌,王蒼把它深深地映在瞳孔裡,然後親自駕著馬車,帶著父母的遺體回到了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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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志·魏書卷六》:注引英雄紀曰:中常侍趙忠謂諸黃門曰:袁本初做作聲價,不應呼召而養死士,不知此子欲何為呼?
由此可知,守孝養望的名聲,最次都是一郡一縣知名。
注引英雄紀曰:紹生而父死,二公愛之,幼使為郎,弱冠除漢陽長,有清名。
中華書局版《三國志》記載袁紹為千石漢陽長,但東漢沒有漢陽縣,只有涼州漢陽郡,治所在冀縣。不排除漢陽郡六百石長史的可能,郎官外放千石縣令、六百石縣長、郡丞、長史都屬於正常情況。
說起漢陽郡長史,漢末的蓋勳就曾經被舉為孝廉,後任漢陽郡長史,有興趣的可以瞭解。
《後漢書·卷六十八·郭符許列傳第五十八》:同郡袁紹,公族豪俠,去濮陽令歸,車徒甚盛,將入郡界,乃謝遣賓客,曰:“吾輿服豈可使許子將見。”遂以單車歸家。
《後漢書卷七十四·袁紹劉表列傳》:紹少為郎,除濮陽長,遭母憂去官。三年禮竟,追感幼孤,又行父服。服闋,徙居洛陽。紹有姿貌威容,愛士養名。既累世臺司,賓客所歸,加傾心折節,莫不爭赴其庭,士無貴賤,與之抗禮,輜軿柴轂,填接街陌。
而《後漢書》與《英雄記》的記載截然不同,此時的袁紹是千石濮陽縣令。
《英雄記》全書已佚,加上袁氏的聲望,故而文中取前者千石濮陽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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