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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星星之火(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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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禎搖了搖頭,繼續思考。

當下武備冊中名目就這些,但與實際情況相比,仍存在差異。

自嘉靖時期戚繼光建立戚家軍,之後很多武將,都以他的大作《紀效新書》練兵。

在編制上,與最初營兵模式又出現區別。

也就是說,原本軍制已經夠亂了,還得融入戚家軍革新模式,這也是當下營兵的普遍編制模式。

向王承恩求證,果然與史料上所說基本相當。

戚家軍總人數相對偏少,按每3000人組成一個營。

與“四大系統”相比較,編制分為:

營、部、司、局、旗、隊。

“營”,長官稱為主將,大概與營兵“都司”職相當。

總兵到千戶以上軍職,都可以擔任,主要看武將財力如何,能招到多少兵。

否則對不起,即便你乃一省總兵,可能統領若干個營,也可能只有一個營。

“部”,主官稱作千總,這一點借鑑衛所軍;

“司”領頭者稱為把總,屬於營兵叫法;

“局”指揮員叫做百總或百戶,這一職又是衛所軍稱呼;

“旗”則為總旗;

“隊”叫作隊長。

崇禎幾乎被整懵了。

怪不得後世評價,明朝軍制無比雜亂,要是稱第二,沒哪個朝代敢稱第一!

歸根結底,還是明代帝王太“重文抑武”,學習宋朝,結果整了個一塌糊塗。

崇禎不想再那樣了,既然整軍從禁軍四衛營開始,那就得予以規範。

兵員準備擴充到5萬人,與後世一個集團軍人數相當,而後以禁軍為藍本,整頓京營,逐步再向全國推廣。

尋思約莫一刻鐘,結合21世紀先進理念,一個新的雛形誕生。

新軍制按:軍、師、旅、團、營、連、排、班模式執行。

如若直接稱呼軍長師長之類,顯然難以轉過彎,二者融合一下最為恰當。

於是寫出如下內容:

5萬人成一軍,統領對應軍長(副總兵級),稱主將。

師長(參將級),主官稱參將;

旅長(遊擊級),為遊擊將軍;

取消都司、守備兩個級別。

團長(千戶級),主官稱千總;

營長(把營級),主官為把總;

連長(百戶級),稱百總;

排長(總旗級),稱旗總;

班長(小旗級),稱作小旗官。

......

此類職位打算全部固定下來,升格為正式軍職,不能再像祖制那般僅為臨時。

特麼一線作戰部隊,全靠臨時拼湊,還打啥硬仗!瞎基巴扯!

至於人數及兵種匹配,崇禎是這樣想的。

透過前幾日瞭解,現有馬場及四衛營馬匹,差不多匹左右。

可按騎兵、刀盾兵、長槍兵、火銃兵、炮兵混編。

設定贊畫司、後勤司、裝備司等相應機構,外加醫護、斥候、警衛等輔助兵種。

整個禁軍,可暫編成三個作戰師。

步、騎兵為主,輔助兵種次之,往後訓練及作戰中探索,找到最合理匹配值。

百戶為最基層單位,人數可在120-170人之間。

三個作戰總旗組成一個百戶,外加伙伕班、傳令兵、文書等。

每個總旗可匹配3至5個小旗,每個小旗標配10人,包含兩名正副小旗官。

炮兵方面,則根據紅夷炮、大型佛郎機類別,以每個小旗操控一門火炮為準。

如果往後條件允許,還可新設定單獨的炮兵旅或炮兵團,甚至炮兵師。

按此模式下來,5萬人當中,輔助兵種約7000人,作戰兵卒約人。

一個作戰師近士兵,與後世甲種師相當。

為便於區分,就不搞這個時代什麼騰驤、武驤、飛熊、虎豹之類的名稱了。

各級一律以數字編號命名,這樣更加通俗方便。

具體細節一步步摸索,起步階段需多方面考量,方向上應該大差不差。

這些想法,主要為向火器化、正規化靠攏。

當下大明火器技術,尚未明顯落後於西方,只要向前衝一衝,便能與世界同步,乃至超越。

崇禎身為穿越者,有信心將幾十年後的空心方陣、排隊槍斃等理念提前,紙包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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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的諸天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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