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不應該這麼玩吧(第2/2 頁)
光哥來說約定是很重要的事,想到這點之後,就不生氣了。”
明明是個小孩子,卻能想到這種事。
“……”
他笑起來:“如果申司以後能成為警察、或者偵探,那就好了——你知道嗎,申司,你比景光還要厲害呢,他在你這個年紀可沒有你那麼聰明。”
小孩子發出“哼哼”聲,沒有當真。
諸伏高明將袋子拎在了一隻手上,把空的手遞到了申司的面前,微笑著問:
“要牽手嗎?”
他的手上戴著手套。
而吃完了關東煮的申司不語,抓住了他的兩根手指。
…………
回旅館的路不長,走過一個莫名其妙的下坡,路過一條莫名其妙的小巷,在走個二百米就能看見旅館的大門。太陽落山了,天邊只剩下一點點殘光,街上很冷,沒有多少人。
這條商業街上有著幾家攤位,賣炸雞的因為沒有多少客人而關門大吉,便利店裡面有零零星星的幾道身影,值得關注的是,拳擊館的燈光還亮著,似乎現在還有人在裡面打拳擊。
有個拳擊館走出的男人被夜風吹得一哆嗦,他轉身,朝著諸伏高明和二色他們倆的方向走來。
男人捲曲的頭髮溼漉漉的,暴露在寒風中一吹,上面的水就結成冰,隨著他走路,冰相互摩擦,發出窸窸窣窣的響動。不是尋仇,也不是什麼特地找上門,那傢伙走這個方向只是要回家。
恰巧在那條小巷的入口處,他們三個人擦肩而過。
“憑什麼!”
就在那一剎那,有一盞年久失修的路燈閃爍了。昏暗的巷內爆發出爭執的聲音,程度不亞於韓國狗血劇中的婆媳爭端,聲音斷斷續續地傳出來:“你……如果我把這件事告訴、你以為……當年的事!暴露……你覺得你會成功嗎?!”
大家的好奇心是一致的,諸伏高明、二色申司以及那個穿著單薄運動服的男人共同探頭朝裡面看去。
因為環境實在昏暗,完全不能看清裡面爭執的雙方長什麼樣。
只不過爭執依舊繼續。
“那你就去啊!”其中,較為高大的一方說,那個體型和捲毛男人十分相似,應該是職業的拳擊選手,“你去說啊!誰會相信你——你以為你在這裡和我胡攪蠻纏就會有用嗎?那根本不算是我的……”
這個人聲音大些,相比於前者能更能被聽清。光聽上面的話,還以為是什麼感情爭端——別人的私事,作為路人的他們也不好摻和。捲毛似乎認識那傢伙,這很容易就看出來了,他無論是表情還是肢體動作都在寫著“再聽下去出事了的話肯定會和自己扯上關係”,緊接著,那個男人拉高了運動服的拉鍊,打算邁開大步離開這紛爭之地。
有拳頭打擊面部的聲音、隨之而來的,是更猛烈的辱罵聲音,不堪入耳,讓諸伏高明想要捂住孩子的耳朵。
然而,就在此時,二色申司抬頭,問他:“我們得報警吧?”
雖然這麼做很正確,但是孩子來說,第一要務應該是趕緊離開這裡,畢竟爭執的人很容易對周圍的無辜人員造成傷害。諸伏高明當然是會報警,但只是,有一種突如其來的感覺,他應該去問問為什麼。
“如果是別人吵架的話,我們不應該管、直接離開才對。”諸伏高明道,“申司你為什麼覺得我們需要報警?”
“因為這很快就會變成兇殺案了。”二色說,他面前的系統彈窗散著瑩瑩幽光,如同鬼火一樣,透過系統彈窗的半透明螢幕,他把裡面的一切都看清楚了,“現在走的話,明天不就有很大機率變成嫌疑人嗎?”
“兇殺案?”
聞言,那個捲毛男立刻停下了腳步。
“從哪裡看出來的?”
“聲音。”
二色申司道:“有類似於小刀裝在口袋裡、快要掉出來的聲音。而且,裡面有一個人不想下重手,另一個人用盡了力氣。爸爸送給我的書裡有說過,這種爭執很容易演變成意外殺人事件。”
……什麼樣的爸爸會給孩子寄這樣的書?
……不對,這裡不是重點。
諸伏高明面色嚴肅,他摸了摸自己的口袋,卻發現他把手機帶出來——這時候,捲毛男轉身,快步走了過來,他從口袋裡摸出自己的手機。似乎為了防止被巷子裡的人發現,他低聲說:
“用我的吧。”
男人胸口的名牌上寫著“松田丈太郎”這個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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