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重生成了朱允炆 第68節(第3/3 頁)
無人會放棄。你們好自為之!”
&esp;&esp;說完,三人便轉身離去,除留下一人管理清丈隊,對接長興來人外,其他人全部找了馬匹,直奔長興而去。
&esp;&esp;富紳們再無退路,踉蹌返回家中,開始退田產,再不抓緊就來不及了。
&esp;&esp;佃農雖然不認字,但也知道事出反常必有妖,往日裡這些士紳,不是踹門進來,抗走自己所剩無幾的糧食,便是揮鞭子打自己,縱然是病中,也需要趕下田地。
&esp;&esp;何曾像今日,竟笑著看著自己,還拿出了田契?
&esp;&esp;佃農們不敢相信這是真的,說不定誰敢伸手,就被拉去餵狗了。
&esp;&esp;士紳將田契送到每個人懷裡,田契又掉到了地上,沒一個人敢接。
&esp;&esp;“求你們拿回去,然後回家,還不行嗎?!”
&esp;&esp;“來人啊,給他們每個人發一兩銀子,各自拿走田契!”
&esp;&esp;“老爺,這田契給了他們也沒用啊……”
&esp;&esp;“什麼?”
&esp;&esp;“這田契是老爺的名字啊。”
&esp;&esp;“那就快請中人寫新的田契!你去把衙門的王官爺請過來!”
&esp;&esp;“可是老爺,朝廷新制,田地買賣需交付農稅司管理,稽查司監督,還要報備布政使司!現在農稅司的人,已經走了……”
&esp;&esp;“不好,老爺暈倒了。”
&esp;&esp;胡浚抵達宜興後,馬不停蹄,與都事楊成軒、稽查司王文風商議之後,將清丈隊分為三組,當天便開始了清丈土地。
&esp;&esp;只十日,便分士紳田產四萬畝,其中有三家富紳,賠償農戶多達五千兩,有一家士紳賠償了三千兩後,再無錢財可賠償。
&esp;&esp;胡浚也沒為難士紳,只是將其剩餘田產,作價為銀兩,轉給了佃農,若這還不足以補償,那便變賣其家產。
&esp;&esp;就算是傾家蕩產了,也不用著急,先看看你家幾口人,十口人,沒問題,那邊八十畝地是你們的了,縣衙會給你們提供牛、種子、耕作器具、基本口糧。
&esp;&esp;好好耕作,十五稅一,絕不會學你們二稅一,只要勞作一年,全家人就能解決肚子問題了。
&esp;&esp;獲得土地與自由的自耕農,自發地給農稅司、稽查司、布政使司的人送雞蛋,送吃的,還有一個耄耋老人,殺了家裡唯一一隻老母雞,親自送到農稅司。
&esp;&esp;胡浚吃了一個雞蛋,喝了一口雞湯,老人笑得很開心,農稅司的人卻已淚流滿面。
&esp;&esp;民心,這就是民心!
&esp;&esp;民心,就在這雞蛋裡,在這雞湯裡,在這老人、老農黝黑的笑容裡!
&esp;&esp;胡浚哽咽轉身,揮毫潑墨,寫道:“臣胡浚頓首於宜興,國策推行,民心順遂。時此,方悟得土地易,得人心難之至理……”
&esp;&esp; 朱棣論局:五年視窗期
&esp;&esp;“民失田則無根,無根則枯,佃之士紳則無自由,無剩餘之家產,縱百千年,亦窮困潦倒,一成不變。臣窺國策,如春雨潤萬野,繁茂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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