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ソ皇匝椋��⒓��塹腦又趾蟠�際峭耆�苡�摹5�欽饢甯霰渲種械囊桓觶�蘼塾米韝副淨蚰副居胝承匝灘藎∟icotiana glutinosa)進行雜交,它們所產生的雜種,永遠不像其他四個變種與粘性菸草雜交時所產生的雜種那樣地不育。因此,這個變種的生殖系統必定以某種方式和在某種程度上變異了。
從這些事實看來,就不能再堅持變種當雜交時必然是十分能育的。根據確定自然狀態下的變種不育性的困難,因為一個假定的變種,如果被證明有某種程度的不育性,幾乎普遍會被列為物種:——根據人們只注意到家養變種的外在性狀,並且根據家畜變種並沒有長期地處於一致的生活條件下;——根據這幾項考察,我們可以總結出,雜交時的能育與否並不能作為變種和物種之間的基本區別。雜交的物種的一般不育性,不應看作是一種特別獲得的或稟賦,而可以穩妥地看作是伴隨它們的雌雄性生殖質中一秤未知性質的變化而發生的。
除了能育性之外,雜種與混種的比較
雜交物種的後代和雜交變種的後代,除了能育性以外,還可以在其他幾方面進行比較。曾熱烈地希望在物種和變種之間劃出一條明確界限的該特納,在種間雜種後代和變種間混種後代之間只能找出很少的而且依我看來是十分不重要的差異。另一方面,它們在許多重要之點上卻是極其密切一致的。
這裡我將極其簡略地來討論這一問題。最重要的區別是,在第一代裡混種較雜種易於變異,但是該特納卻認為經過長期培育的物種所產生的雜種在第一代裡是常常易於變異的;我本人也曾見過這一事實的顯著例子。該特納進而認為極其密切近似物種之間的雜種,較極其不同物種之間的雜種易於變異;這一點闡明瞭變異性的差異程度是逐步消失的。眾所熟知,當混種和較為能育的雜種被繁殖到幾代時,二者後代的變異性都是巨大的;但是,還能舉出少數例子,表明雜種或混種長久保持著二致的性狀。然而混種在連續世代裡的變異性大概較雜種的為大。
混種的變異性較雜種的變異性為大,似乎完全不足為奇,固為混種的雙親是變種,而且大都是家養變秧(關於自然變種只做過很少的試驗),這意味著那裡的變異性是新近發生的,並且意味著由雜交行為所產生的變異性常常會繼續,而且會增大。雜種在第一代的變異性比起在其後逐續世代的變異性是微小的,這是一個奇妙的事實,而且是值得注意的。因為這和我提出的普通變異性的原因中的一個觀點有關聯;這個觀點是,由於生殖系統對於變化了的生活條件是顯著敏感的,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生殖系統就不能運用它的固有機能來產生在所有方面都和雙親型別密切相似的後代。第一代雜種是從生殖系統未曾受到任何影響的物種傳下來的(經過長久培育的物種除外),所以它們不易變異;但是雜種本身的生殖系統卻已受到了嚴重的影響,所以它們的後代是高度變異的。
還是迴轉來談談混種和雜種的比較:該特納說,混種較雜種更易重現任何一個親型別的性狀;但是,如果這是真實的,也肯定地不過是程度上的差別而已。又,該特納明確他說道,從長久栽培的植物產生出來的雜種,比從自然狀態下的物種產生出來的雜種,更易於返祖;這對不同觀察者所得到的非常不同結果,大概可以給予解釋:維丘拉曾對楊樹的野生種進行過試驗,他懷疑雜種是否會重現雙親型別的性狀;然而諾丹卻相反地以強調的語句堅持認為雜種的返祖,幾乎是一種普遍的傾向,他的試驗主要是對栽培植物進行的。該特納進而說道,任何二個物種雖然彼此密切近似,但與第三個物種進行雜交,其雜種彼此差異很大,然而一個物種的二個很不相同的變種,如與另一物種進行雜交,其雜種彼此差異並不大。但是據我所知,這個結論是建築在一次試驗上的;並且似乎和科爾路特所做的幾個試驗的結果正相反。
這些就是該特納所能指出的雜種植物和混種植物之間的不重要的差異。另一方面,雜種和混種,特別是從近緣物種產生出來的那些雜種,按照該特納的說法,也是依據同一法則的。當二個物種雜交時,其中一個物種有時具有優勢的力量以迫使雜種像它自己。我相信關於植物的變種也是如此;並且關於動物,肯定地也是一個變種常常較另一變種具有優勢的傳遞力量。從互交中產生出來的雜種植物,一般是彼此密切相似的;從互交中產生出來的混種植物也是如此。無論雜種或混種,如果在連續世代裡反覆地和任何一個親本進行雜交,都會使它們重現任何一個純粹親型別的性狀。
這幾點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