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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小和逐漸,以致無法區別它們和描述它們,雖然同時在極端型別之間有著充分的區別,也是如此,地理族即地理亞種是完全固定的、孤立的地方型別;但因為它們彼此在極其顯著的柵主要的性狀上沒有差異,所以“沒有標準的區別法,而只能憑個人的意見去決定何者應被視為物種,何者應被視為變種”。最後,具有代表性的物種在各個島的自然機構中佔據著與地方型別和亞種同樣的地位;但是因為它們彼此間的區別比地方型別或亞種之間的差異量較大,博物學者們幾乎普遍地把它們列為真種。雖然如此,我們還不可能提出一個用來辨認變異型別、地方型別、亞種以及具有代表性的物種的確切標準。
許多年前,我曾比較過並且看到別人比較過加拉帕戈斯群島中鄰近諸島的鳥的異同,以及這些鳥與美洲大陸的鳥的異同,我深深感到物種和變種之間的區別是何等的曖昧和武斷。小馬得拉群島的小島上有許多昆蟲,在沃拉斯頓先生(Mr。Wollaston)的可稱讚的著作中把它們看作變種,但許多昆蟲學者一定會把它們列為不同的物種。甚至在愛爾蘭也有少數動物,曾被某些動物學者看作物種,但現在一般卻把它們看作變種。若干有經驗的鳥類學者認為不列顛的紅松雞隻是一個挪威種的特性顯著的族,然而大多數人則把它列為大不列顛所特有的無疑的物種。兩個可疑型別的原產地如果相距遼遠,就會導致許多博物學者把它們列為不同的物種;但是,曾經這樣很好地問過,多少距離是足夠的呢,如果美洲和歐洲間的距離是足夠的話,那末歐洲和亞佐爾群島或馬得拉群島或加那利群島之間的距離,或此等小群島的幾個小島之間的距離是否足夠呢?
美國傑出的昆蟲學者沃爾什先生(Mr。B。D,Walsh)曾經描述過他所謂的植物食性的昆蟲變種和植物食性的昆蟲物種。大多數的植物食性的昆蟲以一個種類或一個類群的植物為生;還有一些昆蟲無區別地吃許多種類的植物,但並不因此而發生變異。然而,在幾個例子裡,沃爾什先生觀察到以不同植物為生的昆蟲,在幼蟲時代或成蟲時代,或在這兩個時代中,其顏色、大小或分泌物的性質,表現了輕微而一定的差異。在某些例子裡,只有雄性才表現微小程度的差異;在另外一些例子裡,雌雄二性都表現微小程度的差異。如果差異很顯著,並且雌雄兩性和幼蟲與成蟲時期都受影響,所有昆蟲學者就會把這些型別列為良好的物種。但是沒有一位觀察者能為別人決定哪些植物食性的型別應當叫做物種,哪些應當叫做變種,即使他可以為自己做出這樣的決定。沃爾什先生把那些假定可以自由雜交的型別列為變種;把那些看來已經失去這種能力的列為物種。因為此等差異的形成系由於昆蟲長期吃了不同的植物所致,所以現在已不能期望再找出連線於若干型別之間的中間連鎖了。這樣,博物學者在決定把可疑的型別列為變種還是列為物種時便失去了最好的指導。棲息在不同大陸或不同島嶼的密切近似的生物必定也會發生同樣的情形。另一方面,當一種動物或植物分佈於同一大陸或棲息在同一群島的許多島上,而在不同地區呈現了不同型別的時候,就經常會有良好機會去發現連線於兩極端狀態的中間型別:於是這些型別便被降為變種的一級。
少數博物學者主張動物決沒有變種;於是這些博物學者便把極輕微的差異也看作具有物種的價值:如果在兩個地區裡或兩個地層中偶然發現了兩個相同的型別,他們還相信這是兩個不同的物種藏在同一外衣下面的。這樣,物種便成為一個無用的抽象名詞,而意味著並且假定著分別創造的作用。的確有許多被卓越的鑑定者認為是變種的型別,在性狀上是這樣完全地類似物種,以致它們被另外一些卓越的鑑定者列為物種。但在物種和變種這些名詞的定義還沒有得到普遍承認之前,就來討論什麼應該稱為物種,什麼應該變種,乃是徒勞無益的。
許多關於特徵顯著的變種或可疑的物種的例子,十分值得考慮;因為在試圖決定它們的級位上,從地理分佈、相似變異、雜交等方面已經展開了幾條有趣的討論路線;但是由於篇幅的限制,不允許我在這裡討論它們。在許多情形下,精密的研究,無疑可以使博物學者們對可疑型別的分類取得一致的意見。然而必須承認在研究得最透徹的地區,我們所見到的可疑型別的數目也最多。下列的事實引起我極大的注意,即如果在自然狀況下的任何動物或植物於人高度有用,或為了任何原因,迸而能密切地引起人們的注意,那未它的變種就幾乎普遍地被記載下來了。而且這些變種常常被某些著者列為物種。看看普通的櫟樹(oak),它們已被研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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