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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兩百多年來也出現許多弊端,不是為資本家所控制,便是為黑道所操縱,黑金民主,大家也相當反感。中國人知道把民主和獨裁合起來看,找出二合一的形態,即為專制。凡事未定案之前,十分民主,大家有意見,儘管說出來,誰都不用害怕。但是一旦拍板定案,相當獨裁,這樣就是這樣,有意見便加以制止,違反的必定秋後算賬。這種中國式的民主,其實就是專制,或者叫做開明的專制,大家為了迎合潮流,把它稱為民主。以這樣的形態,來建構我們的企業文化,形成我們的共識,應該比較符合實際的需要,更有助於凝聚同心,產生協力。
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軸第四節 依理應變以求時刻都合理(1)
如前所述,中國式管理具有三大特色:以人為主,因道結合,依理應變。這三大特色,其實是一以貫之,目的在依理應變,以求制宜。在變動的環境中,尤其適用。�
為什麼說依理應變,而不說依法應變呢?因為從時間的觀點來看,“法”是“過去”的產生;“情”是“未來”的埋伏;只有“理”才是“現在”的指標。�
所有法令規章,都是居於“過去”的經驗,在“過去”的時候,所設想而訂立的。往往時過境遷,執行起來就覺得窒礙難行。若是強制執行,必然引起反彈。人情是為了“未來”而設想,希望在“未來”有所獲益。一旦危急,對“未來”喪失信心,大難來時各自飛的情況,遠比大難來時要同擔來得容易而多見。�
當前所面對的“現在”,既不能完全依據過去所訂立的法來因應,也不可能寄望未來的情立即顯現,發生當下生效的效果。完全依法辦理,不是被視為刁難,便是被當做不用心、不負責任。寄望未來的情,即為臨渴掘井,或者臨時抱佛腳,反正來不及了。現在的情況,最好依“理”來應變。因為理會變動,具有彈性,可以因時制宜,產生合理的效果。�
中國式管理的總體目標,在求“時中”,就是“時時都合理”的意思。時間變動,理也跟著改變,所以隨時應變,可以解釋為“隨著時間而合理應變”,成為中國式管理的“權變”的特色。�
依理應變必須掌握下述三個要點:�
第一,依理應變絕對不是求新求變。中國人從易經的道理當中發現:“變的結果,有80%是不好的;只有20%堪稱變得良好”。我們常說“人生不如意事,十常八九”,便是人生離不開“變”,而變的結果十有八九不好,因此時常不如意。求新求變偏重“變”的一面,實際上是一種偏道思想。我們必須將“變”和“不變”合起來想,從二合一中把二看成三,找出一條“不可不變,不可亂變”的合理應變途徑,而不是一心一意求新求變,終久造成亂變。�
第二,依理應變要以“不變”為根本的思考點。本立而道生,只有站在“不變”的立場來思考“變”的可能,才能變到合理的地步。凡事先想“不變”,而不是先想“變”。如果不變很好,請問為什麼要變?不變很好的情況下,一定要變,不就是亂變?不變不好時,當然要變。這時候再來設想怎樣變法,通常比較容易持經達變,也就是依據不變的原則,來做此時此地合理的應變。站在“不變”的立場來“變”,以不變為根本的思考點:能不變的部分,即不變;不能不變的部分,再來合理求變。苟非如此,多半會產生亂變的惡果。�
第三,理本身就是變動的,所以應變之時,必須先找出當前的理,而不是依照前例來處理。依理應變,大家都會講。問題是所依何“理”,這才重要。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到底誰有理?何況理隨時空而變動,時間不同,理也跟著不相同。一般人之所以舍理就法,寧願一切依法行事,便是不喜歡動腦筋,又怕負責任,或者不善於思考,惟恐找錯了理,所呈現的一種無奈。有些人習慣於依例辦理,按照先例依樣畫葫蘆,實際上也是找不出此時此地的合理點,才不得不依賴先前的案例,以推卸自己的責任。
第三章 管理的三大主軸第四節 依理應變以求時刻都合理(2)
以人為主,才有辦法依理應變。若是以事為主,那就只好依法辦理了。因為人有腦筋,可以思索、判斷,而事一旦離開了人,便變得刻板而呆定,缺乏變化。其實這正是美國式管理應變力較差,而中國式管理比較具有變動性的主要原因。同時也是美國式管理法治大於人治,中國式管理人治大於法治的根本差異所在。�
以人為主,還必須因道結合,才便於依理應變。如果以人為主,而這些為主的人,卻各有各的理念,根本缺乏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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