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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開頭幾句總是說不慣執筆,支筆有千斤重之類。然後篇幅便差不多完了。
(二)頻頻開新段,要分得急密,這樣才能以寡壓眾,二百五字漲滿五百格紙。最好知道刊物每行字數,在最浪費空位的關頭開新段才奏效,否則所慳有限。能多分段,空位比實字面積多,視覺澄明,讀者舒服,作者舒適,兩者方便。
(三)引——引詩引詞引文。從不大知名出處抄錄別人大段的文字,到抄得七七八八,大勢已去,才加一兩句自己的按語感想,草草又是一篇一天了。
(四)怕抄襲痕跡太明顯,便可以複述故事。看過的電視節目,電影或人盡皆知的新聞,鉅細無遺照搬一回,只有篇幅有限之嘆而無材料短缺之虞,不費分文腦力。
(五)小事化大,逢單變雙,擅鋪排四字詞。分明只是彷徨便說彷徨無限,再順道說手足無措,另附加無所適從;分明無甚可說,卻花大量篇幅說篇幅有限。
各大小作者宜謹記以上各伎倆以作傍身,蓋釋出假訊息法案不常有,開天窗以示抗議亦不可常用。能酌量察情采用以上五條基本法,寫作前途方得遠大,理宜看好。各大小讀者亦應留意,有不法之徒非法採用上五種行騙手段,少則忍之,多則宜合力杯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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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觸出售
很多次我很誠懇地對人解釋創作的種種:
“創作於我來說是一種買賣,看市場需要而決定產品類別效能。寫報章隨筆,主要賣感覺;寫歌詞,主要賣文字控制能力;寫評論賣弄挖苦。總之,都是賣,只要有買的就行了。”
聽罷,眾皆譁然。然而,為什麼大驚小怪?可以讓眾人看得見的,不管目的如何,已經是一種買賣了,不過透過商業行為買賣關係,誰知道這是創作?不適當處理創作市況,又怎有機會繼續創作?只要不做奸商,不賣贗品就是了。買賣也可以異常崇高,起碼是正當的勾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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