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4 頁)
步。但我並不對此感到自滿,而是正好相反。有太多的人正在尋找網際網路世界中屬於他們那份的餡餅,如果我開始自滿,如果我稍微有點疏忽大意,其後果將是災難性的。
這裡我要提到另外一個教訓:要永遠緊盯對手的一舉一動。我會虔誠地瀏覽他們的網站,看看他們下一步要做什麼。我跟蹤任何不熟悉的廣告。我列出我要追趕的公司名單,並且想方設法去趕上他們。
在這段時間裡,我父母基本上沒注意到我在幹什麼。我會在上學之前工作,在上學期間查電子郵件、打電話回家查留言,放學後我繼續工作。除此之外,我們的生活基本上和往常一樣。父親每晚六七點鐘從郵局下班回家,母親經常上雙班,不到晚上*點不會回家。我沒有把細節告訴他們——這不是因為我想要隱瞞,而是因為我希望保持自己的獨立性。早在那時,我就已經感到,對我來說,自己作主、自主經營是很重要的。
我也不會跟姐姐們商量細節問題。卡瑪爾是一名護士,尼瑪爾當時也正在學習做一名護士。所以,她們也在自己的世界裡忙碌著,對我的事情不太注意。
塔吉知道關於錢的許多事情,他也知道我在網際網路上賣廣告,但他有點謹慎過頭,並且他依舊把注意力放在學業上,決心成為一名工程師。我讓他籤支票,他就籤,並且從來不問任何問題。他似乎也沒有對涉及的金額之大感到吃驚,而且他也從來不打探什麼。
十六歲:我就是CEO(15)
最終,我再也忍受不了學校生活了,我就去找父親要求休學,於是,在一陣歇斯底里的震驚之後,父親開車帶我去了速成中等學院,與校長進行了改變我的一生的談話:“我兒子想去做大事。”
那天晚上,當所有家庭成員聚在一起吃晚飯時,父親從桌子對面看過來,對我說:“好吧,也許你可以告訴我們最近一段時間你到底做了些什麼。”
“你是指我的生意嗎?”
“正是。”
“你真的想聽嗎?”
所有的人都瞪著我。他們都點頭了。
“好吧。”我說,我開始滔滔不絕起來:“我在網際網路上賣廣告。我的工作基本上由三個要素組成。第一是廣告主。廣告主有一個產品或服務,他想賣掉它。
“其次,你得有網站所有者。他們又叫做廣告發布者——就像報紙出版者一樣,他們釋出廣告。比如,如果我在CNN上閱讀新聞,我會想到把廣告放在他們的網站上。我必須找CNN的人或者為CNN處理廣告業務的人談。
“最後但也很重要的是,你必須得有消費者,那些經常在網上衝浪、閱讀文章或查詢資訊的人。
“往下說。”父親說。
“實際情況是,消費者進入某個網站去看他感興趣的東西——比如說,一個新故事——然後他看到頁面上有一個廣告。如果這個廣告打動了他,他會點選這條廣告,於是跳轉到另外一個網站。
“如果這正好是我的一條廣告,是我放在這個網站上的一條廣告,我的廣告主就要為這次點選向我付費。當然,以後的每一次點選我都可以收錢。因此,我獲得的點選越多,我賺的錢就越多——因為是我給廣告主帶來了流量。相當簡單,對吧?”
“但你從哪裡獲得這些廣告?”母親問。
“從廣告主那裡啊,”我說:“或者從有好幾個廣告主賬戶的廣告代理商那裡。這就是我整天在做的事情。我每天都在給完全不認識的人打電話,說服他們給我廣告。”
“那你怎麼發放廣告呢?”哥哥問。
“我會打電話給網站所有者,說服他們插播廣告。當然,我會給他們一點經濟刺激來做這件事。”
“聽起來很容易啊。”尼瑪爾說。
“我不知道是容易還是難。”我說:“但它比上學有意思多了。”
“也許你應該僱傭你哥為你工作。”父親說。
“我喜歡上學。”塔吉說。他確實喜歡上學。他的平均學習成績從來沒有低於4�0。
“這樣的話,你將來會成為一名工程師,”父親告訴塔吉:“這樣你每年可以賺五六萬美元。但是如果你跟著你弟弟幹,你會成為一名富翁。”
“我要為你工作。”尼瑪爾說:“我也不喜歡上學。”
“你必須呆在學校。”父親說。
尼瑪爾抬頭看著我,眉頭緊鎖。我為她感到難過。我不想給大家一個印象,以為我認為上學不好。但這條路並不適合於每個人。當然,有的時候,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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