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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分配給股東(和債權人)的最大現金額,用來衡量企業實際持有的能夠回報股東的現金。
自由現金流量=(稅後淨營業利潤+折舊及攤銷)…(資本支出+營運資本增加)
現金流量折現法要求預測企業未來多年的自由現金流量,並按估計的資本成本折現後,加上一個恰當的終值估計數,就計算出企業的當前價值。在現金流量折現法中,現金流量是衡量企業價值的標準,持續經營是其根本性的假設。公式如下:
公司價值=FCF/(1+W1)1+FCF/(1+W1)2+FCF n (1+W 1 ) n + [FCF n+1 /(W 2 …g)] (1+W 2 ) n
其中:FCF為公司歷年自由現金流
W1為公司高速增長階段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W2為公司平穩增長階段加權平均資本成本
g為公司平穩階段增長率
n為現金流折現的年限
實際上這種方法在實業投資專案的可行性報告上面用得多一些,因為新專案本來就沒有任何的歷史,都是參照行業平均資料進行的一種預測和評估。另外,這種方法對高速公路專案投資、固定收益資產(債券)等地方比較適用,因為這種專案的可持續性和可預測性都很強。但在絕大多數上市公司的股票估值方面,這種方法並不實用,因為大多數上市公司都無 法精確的預測其3年以後的發展情況,更不要說未來十年以上的現金流了。
巴菲特說:“我一輩子分析過的公司,真正適合用現金流折現法進行估值的企業不超過10家。”而巴菲特的合夥人查理芒格也說過:“我經常聽巴菲特說現金流折現,卻從未見他算過。”鑑於此方法的適用性較差,筆者建議一般投資者瞭解一下就行了。實踐中還是類似PE、PEG、PB這類相對估值法應用更方便,更廣泛。
市場風險(1)
市場風險
第一章 最常見的股市風險
市場風險0001號: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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