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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要區分“工作”與“做了”的界線,避免“我做了”的想法,因為這個想法最容易導致敷衍。要知道,工作就必須積極地解決問題。
再次,要做有益的工作,而不是時間、精力的犧牲。
最後,還要主動地思考,設法使你目前的工作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這樣,自然而然地,你就會有一種不斷地尋找解決方法的能力,就會有克服障礙的意志力,你的表現便能到達嶄新的境界,你的工作品質以及從工作中所獲得的滿足感都掌握在你自己手裡。
人和機器的區別,就在於人有靈魂,有對他人和社會的責任與關愛,能透過工作找到人生的價值和意義。催一下、動一下,挨一下鞭子推一下磨,這豈不是對自己的人生不負責?
敷衍不會給人帶來輕鬆,相反,它會使人越來越沒法輕鬆。
找替罪羊不是辦法
有人曾說,一個優秀的員工應該永遠學習為兩件事負責,一件是目前所從事的工作,另一件是以前所從事的工作。如果真正做到了這兩點,那麼,他一定是個有出息的員工,因為他能夠以負責的精神為自己的將來鋪路。
這樣的員工,面對問題,他去主動解決;面對失誤,他能主動承擔。對自己的失誤負責,不僅能以良好的人品、道德和人格魅力換得別人的信賴,同時,也在積極補救原先失誤的過程中,提升了自己解決問題的能力,從而使工作做得更好。
如果嫁禍他人,推卸自己的責任,不但於事無補,反而毀了自己的前程。
李強是一家大型建築公司的工程部經理。由於他口才好,又極懂得周旋,上司安排他去處理公司在外地的一樁工程收尾過程中與當地居民發生的糾紛,希望他與外地公司的幾位負責人共同協調,把這件事處理妥當。
但李強覺得,這些事務不屬於他的職責範圍,因而工作起來不積極。在處理具體事務時,又自恃是總裁派來的人,總是一意孤行,不與分部負責人積極配合,結果沒把事情辦好。加上他不瞭解當地的民俗民情,還與當地居民發生了尖銳的衝突。可當總裁責怪他時,他卻把責任統統地推到分部負責人的頭上。總裁對事情進行了一番詳細的調查後,終於瞭解了事情的全部過程,不但給了李強罰薪處分,還對李強的人品和能力產生了極大的懷疑。
事隔不久,李強又因為公司業務,與分部那幾位負責人進行了工作方面的交接,大家都記恨他當初嫁禍於人的做法,藉機報復他,導致李強業務上的失敗。無奈之下,李強不得不辭職,離開了這家極有發展前途的公司。
像李強這樣明目張膽地嫁禍他人,做法固然令人厭惡。但是,假如在一個公司內部,找替罪羊成了一種風氣,責怪別人成了一種習慣,大家都互相埋怨,互相推卸責任,就不會再感到道德的壓力與約束了。於是,推卸責任變得理所當然起來。
CEO責怪副總裁,副總裁責怪經理,經理責怪員工,員工責怪客戶,甲部門責怪乙部門……,形成一種奇怪的“責怪鏈”。有時,這個受責怪的物件可能並不存在,是一位莫須有的員工,人們稱他為“誰”。有了他,大家都可以把事情怪到他頭上。
比如:“誰又把這個弄錯了?”“不知道誰在上一個工序沒有按時完成!”“究竟誰負責?”等等。
這樣一個組織,以及在這個組織中工作的員工,他們的未來恐怕不會樂觀吧!
找替罪羊不僅對問題本身於事無補,而且會影響團結,形成內耗,甚至造成人人自危的氣氛,在人與人之間築起高牆。自然,這也極大程度地摧毀了員工個人的創造力。
改善之道,是把“責怪鏈”變成“責任鏈”,切實地做好個人責任意識的提升與培養,集思廣益,透過團隊合作把事情做好。
比如,員工主動為客戶的不滿承擔責任;經理多想想員工的失誤是否源於自己沒有指導好;總裁做出敢於承認錯誤的表率;銷售部門業績不佳時,開發部門主動改進工作……
“責任鏈”形成了,就能使每個員工都能儘自己的力量推動每一項計劃,從而把每個人的潛能都最大限度地發揮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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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解決問題,先培養責任心(1)
命運總是厚待那些勇於面對問題、自覺承擔責任的人。責任能夠讓一個人具有最佳的精神狀態,精力旺盛地投入工作,並將自己的潛能發揮到極致。責任就是對工作出色的完成,責任就是忘我的堅守,責任就是人性的昇華。
世界上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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