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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集壯丁,為敵服役;公賣鴉片,毒化人民;改編教材,實施奴才教育;託詞清鄉,殘害志士;官吏貪汙,政以賄成;收編偽軍,禍國殃民。
經過公審,四月十二日,江蘇高等法院宣判陳公博死刑,剝奪公民權終身。
已從日本回來的陳公博之妻李勵莊不服,向最高法院提出《申請復判狀》。
五月十四日,最高法院駁回李勵莊上訴。
六月三日上午,在蘇州獅子口江蘇第三監獄對陳公博執行槍決。
陳公博在行刑前,執筆寫信給蔣介石,信中居然如此寫道:
“懸懸放不下的還是一個共產黨問題,因為這個問題,關係到國家前途,關係到黨的前途,更關係到先生的前途。……”
由此可見,這位大漢奸跟蔣介石在反共方面是完全一致的。
信未寫完,他擲筆不寫了。
他對法警叮囑道:“請多幫忙,為我做得乾淨些。”
槍聲響了。陳公博結束了他那五十五個春秋的生涯。
第八部分:錘鍊賣國求榮周佛海嗚呼獄中
如果說,陳公博是汪精衛的左膀,周佛海則就是汪精衛的右臂。周佛海走過了與陳公博相似的道路,即共產黨→國民黨→大漢奸。
周佛海在中國共產黨“一大”之後,仍羈留在上海。熱戀中的他,與楊淑慧定於當年陰曆八月十六日訂婚。
不料,訂婚前夕,上海《時事新報》捅出訊息,說“周某人行為不檢,家有髮妻,此次又次騙娶某女學生”。看了報紙,楊淑慧的父親不勝震怒,把楊淑慧關在家中,不許她再與周佛海見面。
楊淑慧從視窗跳出,逃至漁陽裡二號,找到寄居在那裡的周佛海。於是,周佛海帶著楊淑慧私奔日本,在鹿兒島同居,生下兒子周幼海。
周佛海一回到日本,由於他是中國共產黨黨員,立即受到日本警方的注意,如他自己所述:
“回到鹿兒島之後,便被刑事尾行了。我的擔任教師,也向我警告了,於是我便規規矩矩做了一個很純良的學生。當時中國的同學,並不知道我在上海和長江一帶活躍的情形。因為我對他們是保守秘密的。但是刑事都知道了。……”《周佛海先生言論集》,上海中央稅警學校一九四一年六月版。
一九二四年五月,周佛海受戴季陶之邀,從日本來到廣州,出任國民黨中央宣傳部秘書。同時又兼任廣東大學教授。當年,戴季陶與周佛海一起進出漁陽裡,高談闊論共產主義,如今也成了國民黨中央宣傳部長。
隨著社會地位的改變,周佛海看準了國民黨,以為在國民黨裡仕途通達,遠遠勝過共產黨。
這樣,一九二四年九月,周佛海提出脫離中國共產黨。當時中國共產黨廣州區執委的負責人周恩來親自勸說周佛海,亦無效果。周佛海寫下一信,聲言脫離中國共產黨。這樣,中共中央同意了他的脫黨要求。
周佛海脫離中國共產黨之後,迅速轉向反共。他追隨戴季陶,從一九二五年下半年開始,發表一系列反共文章,公開表明他與中國共產黨決裂。
藉助於戴季陶的力薦,周佛海得到蔣介石的垂青,於是在宦途上青雲直上。一九二七年,他擔任國民黨中央陸軍軍官學校政治總教官、總司令部政治部主任。一九三一年,當選為國民黨第四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此後歷任國民黨中央民眾訓練部部長、國民黨中央宣傳部代理部長、蔣介石侍從室第二處副主任。
在汪精衛出任行政院長後,周佛海又日漸與汪精衛接近。
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周佛海隨同汪精衛一起叛離重慶。翌年五月,他隨汪精衛、梅思平前往日本同平沼內閣會談。回來後,他出任汪偽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常務委員。一九四○年三月,當汪偽國民政府成立後,周佛海歷任財政部長兼警政部長、中央稅警總團總團長、清鄉委員會副委員長、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副委員長。在汪精衛死後,周佛海任行政院副院長兼上海特別市市長。
一九四○年,周佛海在向上海中央稅警學校的青年們演說時,曾“現身說法”,談及自己怎樣加入中國共產黨、怎樣成為中共“一大”代表以及如今的“追悔”之情。他說:
“我因為和毛澤東同鄉,所以二人同住在一個私立女學校的樓上。一連開了六天會,最後一天,為法國巡捕所包圍,幾乎全部都被捉去。第二天,我們便都到嘉興,僱了一隻船,開到南湖中間,開最後一次會。結果推舉陳獨秀為委員長,我為副委員長。張國燾為組織部長,李達為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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