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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3年5月底吉倫特派分子在里昂聯合王黨分子發動政變,殺死了近千個雅各賓派分子。隨後在土倫、馬賽等地也舉行暴動。雅各賓派立即回咬一口,派人包圍議會,提出逮捕吉倫特派嫌疑分子、清洗政府機關,選舉權只送給窮人,向富人徵稅,貴族之任陸軍高階軍官者撤職。6月2日,雅各賓派任命的昂里奧為武裝部隊總司令,率領8萬武裝暴民包圍國民公會,用大炮對準議會,以開炮相威脅,把吉倫特派政府趕下了臺。
6月3日法令規定,把逃亡者的土地分成小塊出售,並允許貧農在10年內分期償付地價。6月10日法令規定,按人口平均分配農村公社的公有土地。7月17日法令宣佈,無償廢除一切封建權利和義務,銷燬一切封建契約,隱藏文契者將被判處監禁或者處死。
這些法令明顯違背了我們封建地主階級的土地權益,動搖了封建制度繼續存在的根基,無疑是向封建社會發出的強烈挑釁行為,我們應該勇敢地將其鎮壓下去。
比雅各賓派更加專制殘暴的還有“忿激派”,忿激派甚至要求實行恐怖統治,屠殺商人,派“革命軍”到農村強行徵集糧食,逮捕槍決一切嫌疑犯,對軍隊實施大清洗。肖梅特甚至率領代表團向國民公會堅決要求“把恐怖提上日程”。
雅各賓派和忿激派妥協的結果就是停止實施憲法,以恐怖專制獨裁政策取代法律。
1793年8月23日的“全國總動員令”宣佈:“從現在起到一切敵人被逐出共和國領土時為止,全法國人民始終處於徵發狀態,以便為軍事服務。”國家的一切物資都被用於戰爭;18—25歲的未婚男子為第一批應徵物件。到1794年春,法國擁有13個軍,兵員總額近百萬。逃避徵發者,可視為叛亂。同時,為了防止正規軍可能的叛亂造反,還把義勇軍和正規軍混合編組,讓二者實施相互監督。在軍隊裡對貴族軍官實施大清洗,同時從下層提拔高階將領;軍隊特派員對指揮官進行嚴厲監督,任何無能和疏忽都被視為對共和國不忠,可隨時處決;
1793年7月26日透過的嚴禁囤積壟斷的法令規定,囤積壟斷是重大的犯罪;凡儲藏有所列舉的幾十種日用必需品者必須於一星期內向當地政府申報,並於申報後3天之內分成小份出售;拒絕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均處以死刑,其財產予以沒收;國家官員如有濫用職權保護投機商而從中漁利者也以死刑論罪;刑事法庭根據此項法令所作的判決不得上訴。
17日又透過全面限價令,對凡屬於7月26日法令中列舉的日用必需品均規定最高限價。穀物、麵粉、飼料、煙、鹽及肥皂的價格必須全國統一。此外,為保證軍需和城市的供應,政府還採用徵發制、國營制和配售制來管理經濟。全國的所有資源、農民的農副產品、手工業者的製造品,都在徵發之列。對外貿易、郵政和軍事運輸、銀行和股票交易,都受政府的嚴格監督。政府直接建立了一些工場,又以提供原料和勞動力的辦法控制私營工場的生產,徵發產品,限制價格。在巴黎和一些大城市對生活必需品實行計劃配售制。巴黎公社在肖美特的控制下,把巴黎全市的糧食都放到政府的控制之下,派專員到處搜查藏匿的糧食。巴黎實行麵包配給制,發給每個人麵包證,憑證購買麵包。其他城市也模仿巴黎的榜樣。
17日正式成立了以隆森為司令的“革命軍”。這支由7200名暴徒組成的隊伍,帶著斷頭機巡迴全國,用恐怖手段推行上述政策。期間又屠殺了數十萬法蘭西子民。
在政治方面實行恐怖政策,頒佈嫌疑犯令。1793年9月17日頒佈的《懲治嫌疑犯條例》規定:凡行為、關係、言論及著作表現為擁護王政、聯邦制及反對造反者,未能按規定證明其生活方法及已履行公民義務者,被停職或撤職的官吏,前貴族及其親屬或亡命者的代理人而未經常表現熱愛革命者,革命期間出走的亡命者,均被視為嫌疑犯;各地監視委員會或代理其職權的其它委員會應在其轄區內編制嫌疑犯名單,並將他們收押、監管直至處死。據估計,到1794年5月,全國被逮捕的嫌疑犯總數達30萬之多。
據統計,僅被直接判處死刑者約近1。7萬人,如果加上未經審判而處死者,則達數十萬人。在所有業經查明身份的死者中,貴族佔8。5%,教士佔6。5%,而原來的第三等級則佔85%。恐怖使國家陷入了空前的血腥中。
羅伯斯庇爾這個卑劣的獨裁者和兇殘的劊子手,不但對他的政敵採取殘酷的屠殺手段,即使是曾經的革命同志,只要稍不順從他的意思,就隨時面臨著被這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