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3/4 頁)
這裡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峽谷卻不會被人發現。夏日的峽谷生機盎然,到處是鮮嫩欲滴的綠色植物,魚兒在水中閃著波波的鱗光,湛藍的天空晴朗無雲,時而有一陣微風吹過。我們的食物真是太棒了,乳酪滲透到熱麵包裡,草莓在我們口中爆裂,這要是真正的假期就太完美了。如果一整天我都可以和蓋爾一起在山中徜徉,四處找尋我們的晚飯那該多好……可是,到了下午兩點,我們必須站到廣場等候點名。
“說實話,咱們能辦到。”蓋爾不動聲色地說,
“什麼?”我問。
“離開十二區。逃跑。住在林子裡,就你和我,咱們能行。”
我一時不知該怎麼回答,這想法太荒謬了。
“我們要沒這麼多孩子就好了,”他快速加了一句。
當然,實際上我們並沒有那麼多“孩子”,可是也一樣。蓋爾有兩個弟弟和一個妹妹,我有波麗姆,也許還可以算上媽媽,要是沒有我們他們可怎麼過活呢?誰給他們找吃的,去填飽肚子。現在,即使我倆整日在外打食,也不得不在夜晚趁黑去換點豬油、鞋帶或羊毛衣服;也有的夜晚,我們在肚子餓得咕咕叫時睡去。
“我永遠都不想要孩子”我說,
“要是不住這,我會要的”蓋爾說,
“可你現在住在這”,我說,有些惱火。
“算了,不說了。”他急促地說。
我們倆說的話太離譜了。離開十二區?我怎麼能離開波麗姆,這世上我唯一愛著的人。蓋爾的心也都撲在他家人的身上。我們不可能離開。可為什麼蓋爾兄弟還這麼說?可……可……即使我們真的離開十二區,這些要孩子的鬼話又是從哪裡冒出來的?我和蓋爾之間無任何浪漫可言。初次見面時,我還一個瘦巴巴的十二歲的孩子,儘管他只比我大兩歲,可他看上去已像個大人。我們以前做生意時明爭暗鬥,時間長了,才成為互助的好友。再說了,蓋爾如果想要孩子,找個老婆也不在話下。他英俊漂亮,身體強壯,對礦上的活也得心應手。每次他從學校經過時,女孩子們都會悄悄議論他,看得出她們也很喜歡他。這事還真讓我挺妒忌,當然不是出於人們想象中的原因,而是因為好獵手很難找得到。
“現在你想幹什麼?”我問。我們可以打獵、捕魚或採摘。
“咱們在湖裡捕魚吧。咱們今天晚上弄點好吃的”他說道。
就在今晚,收穫季儀式之後,每個人都會慶祝一番,他們終於可以鬆一口氣,自己的孩子又在一年中倖免了。但至少兩個家庭仍會門窗緊閉,他們盤算著如何熬過隨後到來的痛苦的數週。
我們幹得還不錯。那些兇猛的食肉動物懶得理睬我們,因為對它們而言,美味的獵物唾手可得。接近中午,我們抓到十二條魚,摘了一袋野菜,最棒的是,還有一加侖草莓。幾年前我發現了一條路徑,蓋爾又在附近用網子佈設了陷阱,野生動物也就不會打擾我們了。
在回家的路上要經過些鐵架子,我們在那裡盪鞦韆。這裡曾是用來儲煤的倉庫,現在成了黑市。後來人們用更好的辦法把煤直接從礦上運到車站,這個地方也就只剩下鐵架子。收穫季節,大多數生意這個時候已經結束了,可黑市的買賣還相當熱火。我們很輕易就出手了六條魚,換來好吃的麵包,另兩條換了鹽。格雷西·塞,一個瘦骨嶙峋的老女人,經常用大壺盛了熱湯來賣。她從我們這換走了一半野菜,我們從她那兒換了兩大塊蠟。跟別人做生意比跟她做略微划算些,可她是唯一總從我們這裡買野狗肉的人。我們並非故意捕殺野狗,只是偶爾被野狗襲擊時才捕殺一兩隻,這也合乎情理,不管怎麼說,肉就是肉。“狗肉一下鍋,我就管它叫牛肉。”格雷西·塞一邊說著,一邊眨一下眼睛。“夾縫地帶”的人,在聞到香噴噴的狗肉時,沒一個人能把鼻子挪開。可那些治安警就比較挑剔。
做完黑市的交易,我們去市長家後門,打算賣掉剩下的那半草莓,他特別喜歡草莓而且付得起錢,這點我們都知道。市長的女兒馬奇為我們開啟門。她在校和我是同一年級。因為是市長的女兒,人們會覺得她肯定是個勢利眼,不過還好,她只不過是謹言慎行,不大與人交往,這點與我很相像。因為我們倆都沒什麼朋友,所以在學校時倒常能在一起,吃飯時一起、集會時相鄰而坐、做體育運動時還是搭檔。我們彼此間也很少說話,這正適合我們倆的性格。
今天她已經換掉了單調的校服,穿上了一條昂貴的白裙子,金黃的頭髮也用粉色的絲帶紮起來。嗯,這是在收穫節儀式上穿的漂亮衣服。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