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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美'蘇珊·柯林斯
譯者:耿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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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飢餓遊戲Ⅰ 飢餓遊戲》
第一篇 貢品 1、抽籤日
我睡醒的時候,床的另外半邊冷冰冰的。我伸出手想試探一下波麗姆留在被子裡的餘溫,結果只摸到了粗糙的帆布被單,她準是又做了噩夢,爬到媽媽被窩裡去了。嗯,準沒錯。今天是收穫節。
我用胳膊支起身子,屋子裡挺亮,正好看得見他們。小妹妹波麗姆側身躺著,偎在媽媽懷裡,她們的臉緊挨在一塊兒。睡著的時候,媽媽看上去要年輕些,臉上儘管還是一樣疲倦,可已經不那麼憔悴了。波麗姆的臉像雨點兒那麼新鮮,像報春花那麼漂亮,跟她的名字一樣。(波麗姆的名字取自英文primrose,意為報春花,花黃色。――譯者注)媽媽年輕的時候也很漂亮,至少他們是這麼跟我說的。坐在波麗姆膝蓋邊守護著她的是隻世界上最醜的貓,大趴鼻子,一隻耳朵缺了一半,眼睛是爛南瓜色兒的。波麗姆管它叫毛莨花,她堅持認為它那一身泥乎乎的黃毛能比得上這種好看的花兒。這隻貓恨我,至少是不相信我。波麗姆剛把它帶回家的時候,我就想在水桶裡淹死它,這是好幾年前的事兒了,可我想它一定還記著呢。當時這貓瘦得皮包骨頭,長了寄生蟲的肚子鼓凸著,身上爬滿了跳蚤。又多了一張吃飯的嘴,這是我最不想要的。可波麗姆苦苦求我留下它,甚至大哭起來。我也就只好答應了。結果還不錯,媽媽替它弄掉了一身的蟲子。這隻貓是個天生的捕鼠能手,連過路的耗子都不放過。有時候我清理獵物,會給它點動物內臟吃,它也就不對我嗚嗚地吼了。
我給它動物內臟,它不對我嗚嗚吼,我們最親近的時候也不過如此罷了。
我腿一悠,從床上坐起來,腳順勢滑到皮靴裡,柔軟的皮靴正適合我的腳型。我穿上褲子和襯衫,把又黑又長的辮子塞進帽子裡,一把抓起草料袋。桌子上用羅勒葉卷著一塊羊乳酪,上面蓋著一隻木碗,防止耗子和貓偷吃。這是波麗姆在收穫季節留給我的禮物。我把乳酪小心翼翼地放進口袋裡,悄悄地溜了出去。
在12區,我們居住的這片地方,俗稱“夾縫地帶”,在這個時間通常會有一些零零散散去接早班的煤礦工人。他們彎腰駝背,累得膝關節腫大,因長期不清洗,臉上和指甲裡漬滿了煤汙。但今天的煤渣路上卻空無一人。灰禿禿的矮房子上的百葉窗都關著。收穫節儀式要到下午兩點才開始,也許大家都還睡著。我家的房子在“夾縫地帶”的最盡頭。我只需經過幾戶人家的大門就能走到那個被稱作“牧場”的佈滿荒草的地方。一條高高的圍障橫在“牧場”和林地之間,把整個十二區圈在裡面,頂端裝了帶刺鐵絲網。一般上講,鐵絲網是24小時通電的,防止林子的野獸威脅我們街區——那裡有成群的野狼、獨來獨往的大膽的狗熊;但幸運的是,只有晚上才會有一兩個小時的供電,所以此時觸控它是安全的。即便如此,我還會停一會,仔細聽聽電網是否通了電。此時的電網如一塊頑石般寂然無聲。一片灌木叢正好遮住人們的視線,我縮緊肚子從一條兩英尺寬的縫隙鑽了出去。這條縫已開了好多年了,在圍障的其他地方還有幾個突破點,但這個地方離家很近,我幾乎總是從這兒鑽到林子裡去。
我一到林子裡,就從一截空木樁裡找出了弓和箭。圍障不管是否通了電,確實把食肉動物隔在了12區的外面。在林子裡,它們逍遙自在地走動著。令人不安的是林中有毒蛇,還有兇殘的動物,林子裡也沒什麼路。可要是你懂行的話,總能在林子裡找到吃的。我爸就是個懂行的人,他以前教過我怎麼找食,不過他在一次礦井爆炸時被撕成了碎片,他的屍首已四處飛散,下葬時,他的屍骨已所剩無幾。那時我只有十一歲。五年之後,我還時時從夢中驚醒,呼喊著讓他趕快跑開。
鑽進林子是非法的,偷獵會受到嚴重的懲罰,但只要有槍,不少人還是願意冒險一試,不過大多數人只帶一把刀是不敢進林子的。我的弓箭不同尋常,是我爸和幾個人一起做的,我把它小心地藏在林子裡,上面套上了防水的罩。當時我爸要把這弓箭賣了,一定能掙上一筆,可要被當官的發現,就會以煽動暴亂的罪名被當眾處死。多數知道這事的人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因為他們和我們一樣也飢腸轆轆,也想吃到新鮮的肉。事實上,他們是我們最好的買主。但在“夾縫地帶”裡持有武器是絕對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