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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出了答案。
“也許他在向你傳遞一個資訊。”一個資訊。什麼資訊?之後我終於恍然大悟,黑密斯不給我水只有一個好的理由,那就是他知道我已經離水不遠了。
我咬牙挺起身子,身上的揹包好像比原來重了兩倍。我找到一截斷枝當做柺杖,繼續前行。太陽火辣辣的,比前兩天更熱。我覺得自己就像一塊破舊的皮革,在灼熱的陽光下正焦乾、爆裂。每走一步都非常艱難,但我決不會停下,我也不能坐下,如果坐下,極有可能就再也站不起來了,甚至有可能連自己要幹什麼都不知道了。
這時我多麼容易成為別人的獵物,任何“貢品”,就算嬌小的露露也能把我抓住。只要把我推倒,然後用我的刀把我殺死,我幾乎無力反抗。可話反過來講,就算在這片林子裡有人,他們也找不到我,因為我感覺另一個生靈離我有百萬公里之遙。哦,事實上我也並非一個人,肯定有一臺攝像機在追蹤我。我腦中閃過這些年那些“貢品”餓死、凍死、流血而死、脫水而死的一幕幕。除非別處有激烈的廝殺,否則我一定在鏡頭裡。我又想起了波麗姆。她可能看不到電視直播,但學校午飯時會看到滾動新聞。為了她,我儘量不讓自己太狼狽。
但到了下午,我已支撐不下去了。我的腿不停顫抖,心快速地突突地跳著。我總是忘了我究竟要幹什麼,走路踉踉蹌蹌,我盡力站穩腳跟。柺杖在我的腳下滑了一下,我撲通一聲倒在地上,再也站不起來了,我閉上了眼睛。
我錯看了黑密斯,他根本無意救助我。
“沒關係,”我想,“這裡還不賴。”空氣已經不那麼熱了,預示著夜晚即將來臨。飄來的一股香味讓我想起了百合花。我的指頭觸控著光滑的地面,在上面輕輕地畫著。“這是一個為死而備的挺不錯的地方。”我想。
我的手指在涼涼的、滑滑的地面畫著圓圈。“我喜歡泥
土。”我想,有多少次,我靠著這柔軟的、印有動物足跡的泥土,找到獵物。它還可以治療蜜蜂蜇傷。泥土,泥土,泥土!我突然睜大了眼睛,用手指在地上挖起來。是泥土!我又用鼻子仔細地聞著,是百合!水百合!我爬著,拖著身子,朝著有香味的地方爬去。在離我摔倒五碼遠的地方,有一小叢植物,我爬過去,找到了水塘。在池塘的水面上,漂浮著一朵朵盛開的黃花,那是百合,我美麗的百合!
我真想把頭浸在水裡,大口大口、盡情地喝池塘中的水,直到我再也喝不下去為止,但我不能。我用所剩的最後一點清醒意識告訴自己不要喝。我的手顫抖著,拿出水瓶來灌滿水,然後在裡面加入適量碘酒把水淨化。
接下來半個小時的等待太痛苦了,可我硬是堅持下來。至少,我認為已經到了半個小時,這也是我能忍耐的最大限度。慢慢喝!放鬆!我對自己說。我喝了一口,然後等待。然後又喝一口。在隨後的幾個小時裡,我喝光了水壺裡的半加侖水。然後又灌了一瓶,我要在隱人樹林之前再準備一瓶,在那兒,我可以邊小口喝水,邊吃兔肉,甚至可以享受一下,吃一塊寶貴的餅乾。國歌奏響時,我感覺好多了。今晚沒有什麼人的頭像,今天無人死去。明天,我會待在這裡,休整一下,用泥巴為揹包做好偽裝,抓些我喝水時在池塘裡看到的小魚,挖出池塘裡的百合根好好地犒勞自己一番。我蜷縮在睡袋裡,緊抱著給我生命的水,是啊,它救了我的命!
幾個小時之後,急促的奔跑聲把我從睡夢中驚醒,我迷迷糊糊地驚顧四周,天還沒亮,即使眼睛刺痛我也能很容易看到——一道火牆正從天而降。
第二篇 獵殺 13、火球
我的第一反應是趕快從樹上下來,可我被腰帶綁著。我在慌亂中把腰帶扣解開,整個人連同睡袋一起跌落在地上。我從睡袋裡爬出來,沒時間整理了,還好,我的揹包和水瓶都已裝在睡袋裡。我抓起腰帶,把睡袋整個扛在肩上,拼命奔逃。周圍已經火苗亂竄、濃煙四起,燃燒的樹枝從樹上噼噼啪啪地落下,帶著火苗砸在我的腳下,濺起一堆火花。兔子、鹿、還有一群野狗在林中倉惶逃命,我跟在它們後面跑,相信它們遠比我靈敏的直覺。可它們比我跑得快多了,在樹下的草叢裡輕盈地飛奔,可樹根和斷枝卻不停地絆住我的腳,我簡直跟不上它們。
四周灼熱難耐,還有比之更糟的濃煙,隨時都可能使我窒息。我拉高襯衫,捂住鼻子,衣服已經被汗液溼透,太好了,這樣就形成一個薄薄的保護層。我跑著,咳著,睡袋拍打著後背,灰濛濛的煙霧擋住我的視線,使樹枝不斷地劃傷我的臉,可我仍不顧~切地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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