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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30多萬;接著,A和B再競投,A叫價950萬,B可能就放手了,這幅地最終由A以950萬投得,而950萬與900萬之間的差價50萬,再由A和B平分,每方分得25萬。”
“整個過程,就是大餅分小餅,你吃一塊,他吃一塊,大家都有好處。A以較便宜的價錢投得地盤,其餘三方也得到利益。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比如A、B、C、D是一夥的,但突然有個E出來,E老是去頂,叫高價,把地價頂高,結果最後投得地盤的人就要出高價錢了。”
既然“食餅仔”對每一個競投者都有好處,那他們何樂而不為呢?霍英東說:“那時,幾乎每一個地產商,都或多或少參與‘食餅仔’,此風極之盛行。連廖寶珊,最初不參加‘食餅仔’集團,老是叫價,頂那些人頂得很厲害,但最後也加入。”
但是,此舉卻使地盤的擁有者得不到一個合理的價錢。港府的不少官地在拍賣時也被地產商聯手“食餅仔”,而使得成交價偏低,政府庫房收入因此大為減少。
“這種事,最初沒人理,當成是理所當然的事,後來政府發現不對頭,說這是不合法的,要加以限制,競投時,不允許臺下的地產商講話、商量,並且搞到幾乎要抓人……”霍英東回憶道,“我記得,當時我還就此事對港府講:”其實很簡單,政府可以不公開拍賣,不給喊價,用暗標競投,就不會有餅仔食。‘但政府可能認為用暗標競投,地價投不到這樣高,結果還是喊價,還是’食餅仔‘。“
霍英東把地產界搞得沸沸揚揚,地產因而成為香港一種新興的行業,不少人因此也躍躍欲試,以期像霍英東一樣在短時間內賺得缽滿盤滿。一些人甚至想與霍英東“埋堆”(粵語合夥之意),與他在地產行業分一杯羹。
不贊成搞“大聯合”
大約是1956年,即霍英東賣完希雲大廈、禮雲大廈、加路連山大廈的時候,李康節等人主動找上門來,對霍英東說:“霍生,你做地產生意很賺錢,不如我們一齊玩啦!”
據一些知情者說,李康節當時與霍英東並不相熟。他是上海人,原是搞建築的。他看到霍英東經營地產賺大錢,於是想與霍英東“埋堆”,一起做地產生意,但苦於與霍英東並不相熟。後來,他聯絡了霍英東的一些朋友,包括朝鮮戰爭時曾與霍英東做過運輸生意的那些人,一起找霍英東,希望與霍英東合作。
霍英東認為跟李康節等人合作,可能會出現很多問題,於是宛然謝絕了他們的要求。
李康節又想出一個方法,搞“大聯合”,把港澳兩地的一些商家聯合起來,合組一間公司發展地產。他能說會道,結果遊說了澳門富商何賢等人加入。霍英東自然也在李康節極力遊說之列。霍英東雖然不贊成“大聯合”的做法,認為“大聯合”會引發很多問題,但最後還是拿出一些錢入股。
由港澳兩地多個商人組成的聯合公司由李康節掌管。公司以北角為基地,大量搶購北角的地盤,其中購得的最大一幅地盤就是香港電燈公司的電廠;並在短時間內,採用售樓花方式,發展麗宮大廈等住宅樓宇。
霍英東雖是聯合公司的股東,但對這間公司的生意,一直採取不聞不問、不理不睬的態度,從未介入其中,好像自己是局外之人,任由李康節發展。其實,霍英東當初答應入股聯合公司,一是給何賢和一些曾和自己做過運輸生意的朋友一點面子,二是息事寧人,免得別人再來打自己公司的主意。
縱觀霍英東的發家史,我們可以看到,霍英東在朝鮮戰爭結束之後,迅速在地產界冒起,並在短短的幾年時間內確立自己在地產界、工商界的經濟地位和社會地位,是因為他順應社會需要,匠心獨運,大膽創新,以一個個“創舉”為自己帶來滾滾財富;另外,霍英東獨特的處世方式,也是他在芸芸眾生中脫穎而出,迅速成為“人傑”的重要原因。
霍英東獨特的處世方式是怎樣的呢?那就是在經營朝鮮戰爭生意“爆發”之後,他隨即與那幫與他一起合作經營海上貿易生意的朋友和夥計分道揚鑣,不再往來,不再與他們合群。那些人在朝鮮戰爭中發了一筆財之後,不是經營冒險的生意,就是花天酒地,隨意揮霍,或者沉溺於賭場,結果最後都無法出人頭地;而霍英東的聰明之處,就是見好就收,並且轉做正行生意,因而成為一代梟雄。
另一方面,當霍英東在地產行業大有斬獲之後,不少朝鮮戰爭時與霍英東一起出沒於海上的朋友和舊夥計都找上門來,希望與霍英東合夥搞地產,或在霍英東的公司打工;霍英東雖然不答應他們與自己“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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