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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負責澳門的工程,疏河床、挖沙、搞外港,挖沙已經用了300萬。基本上不需要錢投入。我挖沙,公司已經欠我300萬。何鴻燊後來做200萬,這200萬也是從我們挖泥的錢裡面給的。”
“你那部分,基本上也是賭場開張之後才投入的?”
“是啦,我們負責工程……”
“有沒有算過,你一共投進多少錢?”
“真的,我要看一下(記錄)才知。我印象中,基本上是不需要拿錢出來。我們挖沙 ,已經拿錢下去,最大筆投資要算是挖沙的開支。當時的情況真是很困難,因為合約寫明不牟利……”
“雖然你從賭場賺不到錢,但最初幾年,所有工程都交由有榮做,那麼該有賺?”
“不是的,最初也是300萬生意,但工程我們都是判給別人做,賺不到錢。而且300萬中,已經代何鴻燊交了200萬入娛樂公司。”
“那你最後怎樣成為娛樂公司的最大股東?”
“記得賭場剛開,我們想籌1000萬股本。當時,我們正在以九龍置業公司的名義在尖沙咀發展星光行,九龍置業公司已注資300萬到澳門娛樂公司,打算在澳門建一間酒店,後來有些股東不同意,計劃擱置。所以那時(酒店)突出的股份最大。後來,一調整,我的股份就多了。”
“這300萬是否屬於你一個人?”
“不是,後來好似何鴻燊也分一些。股份一直有變化,其實,股份都不是很清楚。……”
“到什麼時候,才理順股權?”
“基本上,一直都沒理順過。”
按照霍英東所言,澳門娛樂公司並沒有明確的股份之分。但據傳媒和外界的推測,其股份大致是這樣分佈的:霍英東佔3成,葉德利、葉漢和何鴻燊各佔1成,新馬師曾家族佔不到1成。那其餘股份由誰持有,則始終是個未知數。這樣的推測,明顯與霍英東所說的有較大的出入。
股份不明確,對於一個已經成立了30多年,又是澳門最重要的公司來說,簡直有點不可思議,也令人難以置信。既然股份不明確,那利益又如何分配呢?
第二十一章�超然物外坐收鉅額利潤
霍英東雖名義上是娛樂公司的最大股東,但幾乎不參與娛樂公司的決策,不介入公司的內部事務,也不介入其他股東間的恩恩怨怨。近幾年,他從娛樂公司得到的分紅,每年為2億港元左右。
霍家每年分紅2億多
如果霍英東所言為實,那娛樂公司的股東最初幾年是沒分紅的。沒錢可分,股東之間的利益衝突可能不明顯,但一旦有錢可分之後,利益又如何分配?從霍英東和我的談話中,可知由於大家的股權不明確,利益分配時確實出現很多問題。
“你剛才說股權一直沒理順,那根據什麼分配利益?”
“那些股權很複雜,每一樣事都很複雜,分紅時並不一定按股份多少來處理……”
“不按股份派錢,那股東之間不是經常吵吵鬧鬧?”
“不是,主要是何鴻燊和葉漢有些爭拗。葉德利也算是有些事,但主要還是葉漢和何鴻燊兩個人緊要些。”
“記得不記得你是從哪一年起擔任娛樂公司董事長的?”
“我要看看(記錄),不記得了,有些事,你可能比我還清楚,因為你可以去查……”
“那你是什麼時候卸任董事長一職的?”
“沒10年,也有七八年了。我不當後,由鄭裕彤繼任。”
“新馬仔還是不是股東?”
“他原是股東之一,他現在不知道有沒有股份,賣了沒有?那時新馬仔很要命,他將股份交給老婆、子女,慘啦,他老婆和他離了婚,變成新馬仔要拿錢時,幾乎要跪在那裡才拿到錢……好複雜的!”
“你們家族的股份還佔多少?”
“表面上好像是25%左右。”
“去年娛樂公司賺的錢接近200個億,扣除上繳給政府的50多億,還淨賺100多億。所以外面傳你是最大的股東,這幾年每年的分紅應該不少於10億港元……”
“沒有那麼多,這些年,最多的時候也是3億元左右。這10年都是有賬可查的,一會我拿賬本給你看。”
當時我們正坐在車上。
那天,我們在中銀大廈霍氏寫字樓談了兩個小時左右,又轉到中華遊樂會一邊飲茶一邊交談;一個小時之後,我們一起坐車回中環,霍英東冒著濛濛細雨,一個人從畢打街的會德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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