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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記者招待會上,總統沒有支援“自由乘車者”的全部戰術——他們包租了黑白人同乘的公共汽車駛到迪克西去,以考驗州際旅行工具取消種族隔離後的情況——卻支援他們不受干擾地越過任何一州和所有各州界線的權利。“自由乘車者”發生的情況——包括阿拉巴馬州的暴徒焚燬汽車、襲擊教堂之類的肆無忌憚的暴力行為——是混亂狀態即將出現的一種先兆。這不僅對總統,而且對司法部長的決心和耐心都是一個考驗。司法部長在民權方面日益加深的信念和孜孜不倦的努力,在下文敘述的一切事件中全起了重要的作用。
這件事還考驗了他們的機智,因為當時聯邦並沒有一個明確的解決辦法。“肯尼迪弟兄”——南方後來就這麼籠而統之地稱呼他們——調遣了六百名聯邦執法警官到阿拉巴馬州去保護“自由乘車者”,使南方的州長和市長們感到羞慚而去執行法律和維護秩序,對干擾州際交通或允許對旅行者施加暴力的警察官員和三K黨人提出訴訟,由州際商務委員會採取行動,在州際鐵路和公共汽車終點站的餐廳、候車室和休息室內實行種族混合,並且促使主要的鐵路線和公共汽車路線在一切終點站對全體乘客都取消種族隔離。他們利用聯邦機場和其他航空經費作為討價還價的力量,促使十五個航空終點站也取消了種族隔離,有兩個是透過訴訟後才取消了的。早在1950年,最高法院在理論上就已經宣佈在州際運輸工具上實行種族隔離是非法的。到了1962年年底,種族隔離在這方面才終於不復存在了,一個黑人第一次能夠從國家的一端旅行到另一端,而不再在候車室內看到“白人專用”或“黑人專用”的招牌了。
在此期間,總統還處理了選舉權的問題。他深信給予南方黑人選舉權——在那裡,有許多縣內登記的選民不到10%,而北方黑人登記的卻有三分之二——將來會戲劇性地改變南方政治領袖在其他一切民權法案上所採取的不妥協態度,改變幾個州政治權力的均勢,並使南方政治擺脫那些在競選運動中只會叫喊“隔離黑鬼”的蠱惑人心的政客們的影響。後來,他才認識到,贏得這種選舉權還不足以迅速地根除掉因襲下來的百年積弊。但這是一個重要的開端。他在1961年最早採取的行動之一是,資助田納西州海伍德縣和費耶特縣為爭取投票活動而被逐出的黑人煙農。聯邦法院下達的一項命令制止了驅逐他們的行動,同時在過渡期間,政府還用聯邦剩餘的糧食賑濟了他們。司法部調查了南方其他各縣的情況,列舉出有十六個黑人佔多數的縣,可是竟然沒有一個登記的黑人選民。
根據1957年和1960年有限的選舉權法律,三年中著手處理的訴訟案件不到十二起。沒有一件發生在密西西比州——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主席的家鄉州。1961年以後的三年間,起訴並獲勝的案件就達三十六起以上,還有幾十起在審查之中(包括密西西比州的許多起)。在種族歧視盛行的南方,幾乎每一縣內都進行了調查、處理或採取了法律措施。許多州縣都接受勸告,自動放棄歧視性或種族隔離的選民登記和投票辦法。在其他地區——例如密西西比州的福萊斯特縣,他們的登記人員奉到法院命令後,接受了一百零三名黑人提出的申請書,但卻認為其中的九十四名沒有登記資格,包括有大學學位的——這就需要法院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在另外一些地區,擔心報復是黑人登記的主要障礙,所以在這些地區行政當局提出了訴訟,或者向黑人提出了保證,以防止經濟、肉體、法律和其他方面的恐嚇。在路易斯安那州東卡羅爾教區,一系列的聯邦訴訟案件使黑人自從南北戰爭以後第一次能夠投票。在亞拉巴馬州梅肯縣,新登記的黑人佔投票人數的40%——而且一個種族主義者候選人落選了。在其他地區,黑人候選人初次出現。一旦障礙拆除了,私人基金會和私人組織也展開工作,使黑人對選舉登記感覺興趣,並有所準備。總統在司法部長就兩年選舉進展情況提出的報告上批道:“繼續解決各項案件。”
根據1954年的決定,聯邦政府無權解決學校為取消種族隔離而提出的案件。但是它起訴了一些案件去落實法院的裁定,同時還參預了私人提出的一些案件。早在1961年,新奧爾良的教師由於擔任黑白人混合班級的教學工作,受到了州立法機關停止發薪的威脅,法院於是採取了行動,以保障他們的薪金。前一年,司法部拒絕了地方的聯邦法官向聯邦求助的要求。這時,合眾國的所有法官都得到通知,政府決心不顧政治後果而執行憲法和法院的裁定。在亞特蘭大、小石城、孟菲斯、達拉斯和其他城市,政府透過同地方官員進行靜悄悄的非正式的磋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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