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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亂動,就是造反!”
這一下鎮住張家人了,任何時侯都有一句“民不與官鬥”,何況,琉球律法森嚴,即使剛來的移民,也知道絕對不能犯法。
小荷的後孃氣勢一滯,心說這姓唐的不是個管十個大頭兵的丘八嘛,怎麼成了個啥副艦長?想來不是個大官,便瞎嚷嚷:“官又如何?做了官就能強佔民女?”又哭天搶地的嚎道:“老張家沒人啦,被人上門欺負,搶了我女兒,沒一個做男人的出來說句話……”
幾個後生被她這一激,又把放下的扁擔、棍棒揚了起來,但見唐浩怒目圓睜神色凜然,幾個後生家手裡的扁擔,怎麼的也不敢劈下來。
官道上,行人紛紛圍攏看熱鬧,被這麼大一群人圍著,小荷又羞又急,朝躲在人群中間的父親喊道:“阿爹,你就忍心女兒在此出醜嗎?”
家中向來後孃做主,阿爹只是唯唯諾諾。 今天也不例外,女兒問起便頭一縮,眼神躲躲閃閃的望著悍妻:“小荷,聽你阿孃地。 ”
把結髮妻子留下的女兒賣與人做小妾,他心裡也愧疚啊!無奈這個後妻自從生了個男孩,就變得又兇又橫,家中事都是她做主。 積威之下,他哪兒敢說個不字。
見圍觀的人多。 小荷後孃更加得意,一把揪住唐浩的前襟:“早聽說琉球律法鐵面無私,今個兒我還不信了,軍官便能拐帶婦女?走,見官去!”
“去就去,不要拉拉扯扯的。 ”唐浩甩開她的手,和小荷肩並肩。 被一大群人簇擁著朝城裡走去。
還沒走到一半路,隊伍停下了,因為老遠就看見鄭發子從城裡過來了。
鄭大官人再一次鳥槍換炮,坐的不是兩人抬地滑竿,而是四個土人抬的涼轎。 所謂涼轎,以竹子製成,四面有窗子通風,頂上有篷遮陽。 夏天用,涼爽輕快非常舒服。 前面兩個小廝開路,後面兩個跟班壓陣,好不威風!
他興高采烈地到張家去,商量明日過門的事情。 那個小姑娘,前些天他在張家看見過一眼。 說不上什麼國色天香,但也有一番小家碧玉的風情,著實讓人心癢癢的。 鄭發子覺得,這一百二十貫錢,花得很值。
納妾,婚姻自由的琉球允許納妾,這也是一奇。
楚風在制定律法政策的時候,參考了《宋刑統》,還有張廣甫、李鶴軒、曲海鏡等人的意見,他發現。 二十一世紀地法律上有很多問題。 在十三世紀,僅僅是技術角度就無法實現。 必須和實際情況取得某種妥協。
比如一夫一妻制,在戰亂年代男女比例失衡的條件下顯然不合時宜。 打仗,男人比女人死得多,大宋朝廷從農村徵召大量男青年參軍,導致琉球接運的移民中男女比例為45:55,而婚齡青年男女比例,則達到了40:60,這種情況下一夫一妻制根本沒有實現的基礎——四十個女性和男人結了婚,剩下二十個怎麼辦?玩拉拉,搞女同?歐賣糕滴!
於是允許納妾,但規定了雙方自願的原則,程式和結婚完全相同,也頒發結婚證書。 妾,同樣享有獨立財產權和人身自由,甚至還有權提出離婚。 中國古代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妾的家庭地位法律地位遠遠低於妻,妾為賤人,宋律規定妻死後以妾作妻要受處罰。 但琉球婚姻制度打破了這個規定,變成了真正的“一夫多妻”,享有獨立財產權和個人自由的妾,實際上是和妻平等地。
還有刑訊逼供的問題。 現代有指紋鑑定、DNA、什麼紅外光譜監控探頭測謊儀等等技術手段,古代可沒有,如果不讓法官打人犯的板子,抵死不認賬怎麼辦?如果某大盜偷了萬兩黃金,一百個人指證是他,他偏不說出贓物藏匿所在,難道就只能殺頭,追不回贓物?
只能允許刑訊,同時規定必須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才能使用。
諸如此類的問題,充斥著整部琉球法,而且這部法律相當粗疏,總共百多條,不到五千字,很多問題要留待將來慢慢解決。 制定法律的標準基本上就是三大原則:保護個人地人身自由及私有財產,以利於工商業發展;儘量不違背民間公序良俗;實際中能夠操作。
正是因為法律允許納妾,鄭發子才動了心思,正巧有媒婆上門,說定了這個張家姑娘。 一百二十貫的身價也付清了,就等著明天過門,第一次納妾,鄭發子心癢癢的,就又讓土人抬著,到張家來看看。
不巧,半路上被一大群人圍住了,一看,張家姑娘也在其中,旁邊還站著個高大的青年,正是漢軍水師的唐浩,他臉色上氣鼓鼓的,別傳頭望著另一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