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部分(第3/4 頁)
理由(特別是奧卡姆剃刀),人們也覺得應當對MWI採取小心的態度:這種為了小小電子動輒把整個宇宙拉下水的做法不大值得欣賞。但在宇宙學家中,MWI卻是很流行和廣受歡迎的觀點。特別是它不要求“觀測者”的特殊地位,而把宇宙的歷史和進化歸結到它本身上去,這使得飽受哥本哈根解釋,還有參予性模型詛咒之苦的宇宙學家們感到異常窩心。大致來說,搞量子引力(比如超弦)和搞宇宙論等專業的物理學家比較青睞MWI,而如果把範圍擴大到一般的“科學家”中去,則認為其怪異不可接受的比例就大大增加。在多世界的支持者中,有我們熟悉的費因曼、溫伯格、霍金,有人把夸克模型的建立者,1969年諾貝爾物理獎得主蓋爾曼(MurrayGell…Mann)也計入其中,不過作為量子論“一致歷史”(consistent history)解釋的建立人之一,我們還是把他留到史話相應的章節中去講,雖然這種解釋實際上可以看作MWI的加強版。
對MWI表示直接反對的,著名的有貝爾、斯特恩(Stein)、肯特(Kent)、彭羅斯等。其中有些人比如彭羅斯也是搞引力的,可以算是非常獨特了。
但是,對於我們史話的讀者們來說,也許大家並不用理會宇宙學家或者其他科學家的哲學口味有何不同,重要的是,現在我們手上有一個哥本哈根解釋,有一個多宇宙解釋,我們如何才能知道,究竟應該相信哪一個呢?各人在生活中的審美觀點不同是很正常的,比如你喜歡貝多芬而我喜歡莫扎特,你中意李白我沉迷杜甫,都沒有什麼好大驚小怪,但科學,尤其是自然科學就不同了。科學之所以偉大,不正是因為它可以不受到主觀意志的影響,成為宇宙獨一無二的法則嗎?經濟學家們或者為了各種不同的模型而爭得你死我活,但物理學的終極目標不是經世致用,而是去探索大自然那深深隱藏著的奧秘。它必須以最嚴苛的態度去對待各種假設,把那些不合格的挑剔出來從自身體系中清除出去,以永遠保持它那不朽的活力。科學的歷史應該是一個不斷檢討自己,不斷以實踐為唯一準繩,不斷向那個柏拉圖式的理想攀登的過程。為了這一點,它就必須提供一個甄別的機制,把那些雖然看上去很美,但確實不符合事實的理論踢走,這也就成為它和哲學,或者宗教所不同的重要標誌。
也許我們可以接受那位著名而又飽受爭議的科學哲學家,卡爾•;波普爾(KarlPopper)的意見,把科學和形而上學的分界線畫在“可證偽性”這裡。也就是說,一個科學的論斷必須是可能被證明錯誤的。比如我說:“世界上不存在白色的烏鴉。”這就是一個符合“科學方法”的論斷,因為只要你真的找到一隻白色的烏鴉,就可以證明我的錯誤,從而推翻我這個理論。但是,如前面我們舉過的那個例子,假如我聲稱“我的車庫裡有一條看不見的飛龍。”,這就不是一個科學的論斷,因為你無論如何也不能證明我是錯的。要是我們把這些不能證明錯誤的論斷都接受為科學,那“科學”裡滑稽的事情可就多了:除了飛龍以外,還會有三個頭的狗、八條腿的驢,講中文的猴子……無奇不有了。無論如何,你無法證明“不存在”三個頭的狗,是吧?
如果赫茲在1887年的實驗中沒有發現電磁波引發的火花,那麼麥克斯韋理論就被證偽了。如果愛丁頓在1919年日食中沒有發現那些恆星的位移,那麼愛因斯坦的相對論就被證偽了(雖然這個實驗在今天看來不是全無問題)。如果吳健雄等人在1956-1957年的那次實驗中沒有找到他們所預計的效應,那麼楊和李的弱作用下宇稱不守恆設想就被證偽了。不管是當時還是以後,你都可以設計一些實驗,假如它的結果是某某,就可以證明理論是不正確的,這就是科學的可證偽性。當然,有一些概念真的被證偽了,比如地平說、燃素、光以太,但不管如何,我們至少可以說它們所採取的表達方式是符合“科學”方法的。
另外一些,比如“上帝”,那可就難說了,沒有什麼實驗可能證明上帝“不存在”(不是一定要證明不存在,而是連這種可能都沒有)。所以我們最好還是把它踢出科學領域,留給宗教愛好者們去思考。
回到史話中來,為了使我們的兩種解釋符合波普爾的原則,我們能不能設計一種實驗,來鑑定究竟哪一種是可信,哪一種是虛假的呢?哥本哈根解釋說觀測者使得波函式坍縮,MWI說宇宙分裂,可是,對於現實中的我們來說,這沒有可觀測的區別啊!不管怎麼樣,事實一定是電子“看似”隨機地按照波函式機率出現在螢幕的某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