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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覺得好像被一個魔術師從中間切成兩塊:二世住在斯波坎河的北邊,阿諾住在南邊。
“你是哪裡人?”她問。
她好漂亮,眼睛好藍。
我突然發現她是我曾經這麼近看過、最漂亮的一個女孩,跟電影明星一樣。
“喂!”她說,“我在問你,你是哪裡人。”
哇,她不好惹。
“維爾皮尼,”我說,“部落。我是指,保留區。”
“噢,”她說,“難怪你講話那麼奇怪。”
沒錯,我是有結巴,還有講話像唱歌的印第安人口音,我一開口就好像在唸一首爛詩。
天啊,我嚇呆了。
接下來整整六天,我半句話也不敢開口。
到了第七天,我打了這輩子最怪異的一場架。在我跟你說這場架之前,我必須先告訴你:
斯波坎印第安人非正式、不成文的幹架規則:
(你最好遵守,否則只會被打得加倍嚴重)
1。 如果某人取笑了你,你必須揍他。
2。 如果你主觀認為某人即將要取笑你,你必須揍他。
3。 如果你主觀認為某人心裡在想著要取笑你,你必須揍他。
4。 如果某人取笑了你的家人或朋友,或者你認為他們即將要取笑你的家人和朋友,或者你認為他們心裡正在想著要取笑你的家人或朋友,你必須揍他。 電子書 分享網站
第八章 如何戰勝怪物(3)
5。 你絕不能揍女孩子,除非她取笑你、你的家人或朋友,那你就必須揍她。
6。 如果有人揍你的父親或母親,你必須揍那個人的兒子或女兒。
7。 如果你的父親或母親揍了人,那人的兒子或女兒將會揍你。
8。 看到在原住民事務委員會工作的任何印第安人的兒子或女兒,就揍。
9。 看到住在原住民保留區內任何白人的兒子或女兒,就揍。
10。 如果你知道跟你打架的人一定會把你打扁,你就必須先出手,因為那可能是你唯一有機會出的一拳。
11。 打任何架都一樣:先哭者為敗。
以上那些規則,我已經相當熟悉了,已經把它們背下來、當成我生命的準則了。我三歲那年打了第一場架,至今已經打過無數場了。
我的全紀錄是:五勝,一百一十二負。
沒錯,我的架打得爛透了。
我是個人形練拳沙袋。
有個傢伙,叫米杆的那個,甚至叫我打自己。沒錯,他要我朝自己的臉上打三次。我是全宇宙開天闢地以來,僅有的、唯一的一個打架輸給自己的印第安人。
好啦,你現在都知道規則了,那我可以告訴你我是怎麼從維爾皮尼的小目標,變成雷爾登中學的大目標。
有些話咱們先說清楚,所有的漂亮、漂亮、漂亮、漂亮的白人女孩都不理我。那沒什麼大不了的,印第安女孩也不理我,所以我很習慣了。
面對現實,所有的白人男生也不理我;但是有幾個雷中大個兒,對我特別留意。不過他們還沒有打我或動手什麼的。不管怎麼說,我好歹是個保留區來的印第安人,不管我外形看起來多奇怪,我依舊有可能是個深藏不露的隱形殺手。所以他們大多叫我的綽號,很多不同的綽號。
這些名字雖然難聽,但我還可以忍受,尤其是出自一些像怪物般的大隻男生之口。但是我知道我早晚得制止他們,否則這些“騎牛酋長”、“東託”、“小牛仔”等怪名字會一輩子跟著我。⑦
但我又很害怕。
我怕跟那些大個兒幹架。我打過很多架,也不怕輸,反正我幾乎每打必輸。可是我最怕的是,他們會把我給宰了。
我說的“宰了”,並不是一種象徵性的說辭。我說的是真的會被打死的那種。
因此,軟弱、可憐又害怕的我,只能一邊任憑他們叫綽號,一邊構思要如何對付那些傢伙。直到有一天,洛傑那大巨人實在太過分了。
午餐的時候,我站在教室外面那個據說是個印第安人的奇怪銅像旁,像個天文學家似的研究著天空。問題是那是個大白天,所以我看起來像個白痴。
巨人洛傑和他那群黨羽趾高氣揚地朝我走過來。
“嗨,酋長。”洛傑說。
他看起來身高可能有七尺(約兩百一十公分),重達三百磅(約一百三十五公斤)。他是個農家子弟,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