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來歷(第3/3 頁)
起初就象是切菜一樣輕而易舉地滅了數百流寇,打得他們縮回山上不敢出來。但這一戰的結果卻相當微妙,因為沒多久,淮王就被發現有不軌行徑,被皇帝下旨剝奪王爵,全家押往京中圈禁,罪名中有一條,就是侵吞賑災糧款,逼反流民。
靠山倒臺了,縣令自然也幹不下去了,全家入罪,已經押往大理寺候審。對於那些安分守己的流民,朝廷自然是要盡力安撫的,至於落了草的人,只要接受招安,倒也可以原諒,但反意不消的則可以去死了。眼下縣丞就帶了人去招安幾股規模較大的流寇,若是招安失敗,就要再打幾場仗。
姜青雲就趁著這個機會,再次說服錢老大夫出面,組織流民中強壯有力的人,利用附近山上的林木,在青河縣城周邊修了幾條簡易的木橋,平整了幾條鄉間小路,順便替幾個孤寡老人修了房子。都不是什麼費功夫的事,卻極大地贏得了清河縣人的好感,將他們跟那些造反的流民區隔開來。然後錢老大夫再帶著人拿這幾個月裡掙得的一點錢,往縣衙裡打點一二,就為他們這群人掙來了合法的居住權,雖然他們戶籍不屬於清河,卻已是官府承認的良民了。
成了良民,他們這群人也就各自尋起了營生,有去做工匠的,有到城裡做小工的,有做小買賣的,也有給本地富裕人家做佃農的,連錢老大夫都在縣城裡租得一個小小的店面,開起了醫館。而姜青雲則在發現一條從縣城通往碼頭的捷徑之後,幫助幾個關係比較好的流民開起了客棧。
她認的那位乾爹,也是在這段時間認識的。那人姓劉,叫劉謝,字懷德,是清河縣衙工房的司吏,三十多歲,為人老實,性情還算正直,有點懦弱怕事,前任縣令貪汙時,他不肯同流合汙,卻也沒膽子反抗,在縣衙一眾吏員中,是個容易被人忽略的人物。他父母雙亡,喪妻多年,家中據說還有一個兄弟,在離清河一百多里遠的家鄉看守家業,讀書備考。他雖是吏員,卻是舉人出身,只是家境敗落,無力供養兩個男丁讀書科舉,為了讓弟弟掙得更好的前程,他選擇犧牲自己,接替了堂叔的司吏之職,也從此斷絕了自己的科舉前程。只是他在司吏位子上蹉跎了十來年,不曾有過一次升遷,他弟弟也不曾考得一個秀才功名。
姜青雲會看中這個人,一來是他人品不錯,對流民們很是照顧,縣裡的人對他評價也很好;二來是因為他喜歡孩子,還提到他妻子是難產而亡,若當時生的那個女嬰能活下來,正好跟青雲差不多年紀,因此他對青雲更憐愛幾分;三來,是這個人雖然懦弱,又不受重視,卻有真才學、真本事,寫得一筆好字,做得一手好文章,哪怕是前任縣令對他再看不上眼,需要有人起草重要文書時,也不得不叫他去幫忙。
青雲心想,連至親骨肉都有可能冷面相向,更何況是外人?自己與一眾流民們非親非故,哪怕曾經共患難,也未必能同富貴,長期與他們一同生活,不是長久之計,而這劉謝人品好,也有才學,認他為父,起碼可以保證自己所處的階層往上升了一級,日後若是操作得當,未必沒有發達的一天。她不求能跟他親如父女,但至少他是個好人,不會為了點錢財就把她賣了。
於是,在幾個有意或無意的巧合之後,劉謝就認了姜青雲做乾女兒,還真將她當作親生的一般愛護照顧。姜青雲也儘自己所能去孝敬他,漸漸地在縣城裡站穩了腳跟。不過,她對曾經照顧過自己的流民們,還是非常掛念的,時不時去看望他們,也幫著出點主意,看怎麼能讓他們的日子過得更好。
這些流民本質仍然純樸,雖然感激青雲,卻不希望耽誤了她的好前程,常常勸她回去做官家小姐。青雲感動之餘,也對自己曾經的決定感到遲疑了。她就這樣丟下這些可愛純樸的人們,真的是正確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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