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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就成了“異事”?惟一合理的解釋,就是這個妾後來被扶正了,但是,不久卻又死去了,在這之後,賈赦才又迎娶了邢夫人為填房,而邢夫人卻一直沒有生育,所以她說“倒是我一生無兒無女的,一生乾淨”。
形成了這樣一個思路以後,我就對第三回曹雪芹在交代迎春的出身時,為什麼那麼樣地思前想後,換了許多個說法,有了理解。因為這個角色是有原型的,這個原型確實是小老婆所生,說“妾出”沒有錯,但這個妾生她以後被扶了正,又死了,當然也就可以說是“前妻”,因此,迎春原型雖然出身跟探春原型類似,但她的生母又確實比純粹的小老婆“強十倍”,她雖然懦弱,卻也就不一定有探春原型那樣的因是庶出而派生的自卑感。
我對《紅樓夢》這部著作的總看法,一再地告訴大家,就是它是一部帶有自敘性、自傳性、家族史特點的小說。有紅迷朋友問,你說的這三項,似乎概念重疊,能說說它們之間的區別嗎?所謂自敘性,就是從小說敘事學的角度分析它,它雖然總體上是第三人稱的敘述方式,但是,又具有第一人稱的味道。第一回的寫法尤其明顯,設定一塊女媧補天剩餘石,讓它化為通靈寶玉,隨神瑛侍者一起下凡,經歷一番人間的暖冷浮沉,作為可以隨時以第一人稱說話的見證者。這個文字策略非常高明,其中有些敘述語言,比如第十五回寫饅頭庵裡的故事,有這樣的句子:“寶玉不知與秦鍾算何帳目,未見真切,未曾記得,此係疑案,不敢纂創。”這就是把第三人稱和第一人稱糅合在一起的句法,極具特色,不是任何一部以第三人稱寫成的具有自傳性的作品,都有這樣的敘述策略,這是很難得的,值得特別強調一下。而自傳和家族史,概念上也有區別:有的自傳只在涉及到自己的經歷時順便寫到家族;而《紅樓夢》呢,如果說曹雪芹以自己為原型來寫賈寶玉,這個角色的戲份兒非常大,但是也並非每回每段都寫他的事情,有些情節,有些人與事,和他已經沒有直接關係,但卻是他所屬於的那個大家族裡不能不敘述到的,於是加以了展開描寫,比如賈珍負暄收租,尤二姐和尤三姐的故事等等。
我之所以說《紅樓夢》這部書裡的人物差不多都是有原型的,就是基於它的這三個特點。當然,小說裡有的藝術形象,比如警幻仙姑,一僧一道,空空道人,是否也有原型?我的看法是,當然不能把話說死,這些角色,就很可能是純粹虛構的了。但也有紅學家就考證出,像跛足道人,暗指八仙裡的鐵柺李,因此和李煦,就是賈母原型他們家,有關係,依然值得深究。有人一聽自己覺得不入耳的見解,就斥為胡說八道、奇談怪論。不愛聽,可以不聽,聽幾句,不中聽,發出些批評的聲音,也是合理的,但是氣急敗壞,必欲封其嘴堵其說,那就不對頭了。讓人說話,天塌不下來,對不對?何況我們所涉及的,不過是紅學研究,學術領域裡的一些分歧,大家心平氣和地平等討論,好嗎?還是牢記蔡元培,蔡先賢他那句話吧:多歧為貴,不取苟同。
好,我現在就要告訴你,我研究迎春原型真實出身的心得。迎春肯定是有原型的,是曹雪芹的一位堂姐,是他一位伯父的女兒。既然生活裡有那麼一個真實的存在,你曹雪芹把她照直寫出來,不就結了嗎?幹嗎猶豫來猶豫去,一會兒這麼寫,一會兒那麼寫,弄得幾種原稿上的寫法,因為傳抄的途徑不同,都流傳到了今天,讓我們還得討論一番?這就涉及到從生活到藝術的創作方法問題。我前面說了,當生活的真實跟藝術虛構的總框架之間發生難以協調的大困難時,曹雪芹往往是犧牲虛構的合理性,來忠於生活的原生態。像賈赦這個角色的寫法就是如此,前面講得很清楚了,這裡不再重複。有的寫法,比如像對朝代背景,他一是故意模糊,二是不惜略有錯亂,這就不僅是一種藝術處理,也是一種非藝術性的避惹文字獄的做法了。像秦可卿原型之死,應該是在乾隆登基之後,由於賈元春原型告密,秦可卿原型不得不死,但乾隆大施洪恩,此事內部解決,對外遮掩,就算結案,因為元春原型舉罪不避親,精神行為都堪嘉獎,因此對她在宮中的地位進行了提升,小說裡誇張為才選鳳藻宮、加封賢德妃。這個內在的邏輯雖然存在,但是具體到分章回,曹雪芹卻先用第十三回到第十五回寫秦可卿之死,到第十六回才暗寫皇帝登基和賈元春提升。有的聽眾讀者就來問我,應該是把十六回劈成兩半,把十三回到十五回內容鑲嵌進去,寫秦可卿之死什麼的,才符合生活中真實事件的順序呀,小說裡怎麼寫成這個樣子呢?我想,這就是因為曹雪芹處在非常困難的寫作環境裡,他既得有藝術性方面的考慮,也得有非藝術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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