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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道政令在實施中遠遠沒有政令本身那般徹底。真正的天下典籍,除了藏於洛陽周室的先秦史書損毀最大,可說是基本不存外,其餘百家典籍並未損毀多少。主要原因在兩處:一則是官府收藏的諸子百家典籍仍在,二則是散佈天下的民間藏書不可能被全部收繳。東漢王充的《論衡·書解篇》雲:“秦雖無道,不燔諸子,諸子尺書文篇,具在可觀。”《通志·卷七十一》雲:“(先秦典籍之喪失)非秦人亡之也,學者自亡之耳!”劉大魁之《海峰文鈔·焚書辨》雲:“六經之亡,非秦亡也。(秦防儒者)
道古非今,於是禁天下私藏詩書百家語,博士之所藏俱在,未嘗燒也。”李斯奏對中分明說民間百家語在焚燒之列,何有王充等“不燔諸子”之說?只能說明,這道政令在實際執行中是有著很大的彈性的。畢竟,這道政令的本質目標是與復辟暗潮相呼應的“道古非今”的政治思潮,而不是藏書本身。
其四,禁私學。春秋戰國學術繁榮以至鼎盛,私學之興起居功至偉。帝國政令禁止私學,對中國文明的殺傷力遠遠大於“焚書”與“禁議事”兩項。因為,這是從根本上遏制了文明源頭的多樣性與豐富性。私學被禁,名士大家的私學弟子若不散去,便得秘密藏匿於深山大澤,或得改換名目以繼續傳授學問。後世史家發掘這一方面的史料極少,只有一條記載,這便是《漢書·楚元王傳)的記載:“楚元王交,字遊……好書,多才藝。少時嘗與魯人穆生、白生、申公俱受《詩》於浮丘伯。伯者,荀子門人也。及秦焚書,各別去。”
其五,立官學。所謂“以吏為師,以法為教”,根基在確立官學。立官學,是禁私學的必然補充。但從實際情形看,秦帝國之初正當戰國私學傳統極其強大之時,官學在事實上也只能是國家設立的博士學宮而已,各郡縣尚沒有興辦官學之記載。
帝國政令的目標很清楚,就是要透過官學來保持國家政令的統一,來凝聚種種社會思潮。值得注意的是,同時期的西方羅馬帝國也是以法令為教,以律師為傳授教習。兩大尚未相通的文明體系,在同一時期採取了本質同一的治理方式,蘊含著何等必須探究的東西,實在值得深思。
列位看官留意,公元前213年春,始皇帝嬴政禁止並焚燒民間私藏政治典籍,是中國歷史上影響極其深遠的“焚書”事件。與其後的“坑儒”事件一起,嬴政皇帝乃至整個秦帝國,因此而被釘在了歷史的恥辱柱上。兩千餘載厚誣之下,已經無以使後人認知全貌了。人們因此而將嬴政皇帝看作暴君,而將秦帝國視作暴秦。甚或不屑於做任何歷史真相的追究了。作為一起有著深刻歷史背景,且發自必然的政治事件,“焚書”事件在政治上的積極意義,已經被後世儒家夾雜著仇恨心理的單向價值評判所淹沒了。這種居於統治地位的單向評判,大大掩蓋了“焚書”事件的反覆闢的政治本質。在歲月流逝的長河中,一場反倒退反覆闢的政治戰役,被褊狹地演繹成了一場惡意毀滅文化的暴行。這種評判,折射著我們民族時常痙攣性發作的對重大歷史事件的刻意失察,折射著我們常常因這種刻意失察而導致的種種悲劇。至少,人們已經忘記了,“焚書”事件是帝國新政面對強大的復辟勢力被迫做出的反擊,是新文明為徹底擺脫舊時代而付出的必然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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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呂氏春秋·仲冬紀》雲:“仲冬之月……土事無作,無發蓋藏。無起大眾,以固而閉……命之曰暢月。是月也,省婦事,毋得淫,雖有貴戚近習,無有不禁。”
② 陽武博浪沙,陽武為秦縣名,大體在今開封西北。博浪沙為其時馳道路段名,大體在今開封與鄭州之間,在今河南原陽縣。博浪沙事件在始皇帝二十九年,公元前218年,韓國舊貴族張良主謀。
三、光怪陸離的鐵血儒案
博士學宮激起了巨大的波瀾。
驚蟄朝會的次日夜裡,統領學宮的文通君孔鮒逃亡了。博士僕射周青臣連夜稟報了奉常胡毋敬,兩人一起夤夜晉見皇帝。嬴政皇帝卻是淡淡一笑:“走了也好,只要儒家不生事,去留自便。”胡毋敬周青臣一時大為惶惑,秦政歷來法行如山,高懸廷尉府正堂的便是商君名言:“有功於前,不為損刑。有善於前,不為虧法。”皇帝更是從未寬恕過一個罪犯。如何有封君爵位的大臣逃亡了,皇帝竟能淡然處之?
嬴政皇帝見兩人愣怔,又是淡淡一笑道:“孔鮒並無實際職掌,其心又不在國政,走便走了。焚書也好,禁議也好,本意都在威懾而已,還能真殺這些文士了?”兩人這才長長地出了一口氣,出得皇城便呵呵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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