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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皆懼。神武將退軍,春叩馬諫曰:“比至未時,必當大捷。”遽縛其子詣軍門為質,若不勝請斬之。賊果大敗。後從征討,恆令占卜,其言多中。位東徐州刺史,賜爵安夷縣公。卒,贈秦州刺史。
信都芳,字玉琳,河間人也。少明算術,兼有巧思,每精心研究,或墜坑坎。常語人云:“算曆玄妙,機巧精微,我每一沈思,不聞雷霆之聲也。”其用心如此。後為安豐王延明召入賓館。有江南人祖�恆者,先於邊境被獲,在延明家,舊明算曆,而不為王所待。芳諫王禮遇之。�恆後還,留諸法授芳,由是彌復精密。延明家有群書,欲抄集《五經》算事為《五經宗》,及古今樂事為《樂書》,又聚渾天、欹器、地動、銅烏、漏刻、候風諸巧事,並圖畫為《器準》,並令芳算之。會延明南奔,芳乃自撰注。
後隱於幷州樂平之東山,太守慕容保樂聞而召之,芳不得已而見焉。於是保樂弟紹宗薦之於齊神武,為館客,授中外府田曹參軍。芳性清儉質樸,不與物和。紹宗給其羸馬,不肯乘騎;夜遣婢侍以試之,芳忿呼毆擊,不聽近己。狷介自守,無求於物。後亦注重差、勾股,復撰《史宗》。
芳精專不已,又多所窺涉。丞相倉曹祖珽謂芳曰:“律管吹灰,術甚微妙,絕來既久,吾思所不至,卿試思之。”芳留意十數日,便報珽雲:“吾得之矣,然終須河內葭莩灰。”祖對試之,無驗。後得河內灰,用術,應節便飛,餘灰即不動也。為時所重,竟不行用,故此法遂絕。
又著《樂書》、《遁甲經》、《四術周髀宗》。其序曰:“漢成帝時,學者問蓋天,楊雄曰:‘蓋哉,未幾也。’問渾天,曰:‘落下閎為之,鮮于妄人度之,耿中丞象之,幾乎,莫之息矣。’此言蓋差而渾密也。蓋器測影而造,用之日久,不同於祖,故云‘未幾也’。渾器量天而作,乾坤大象,隱見難變,故云‘幾乎’。是時,太史令尹鹹窮研晷蓋,易古周法,雄乃見之,以為難也。自昔周公定影王城,至漢朝,蓋器一改焉。渾天覆觀,以《靈憲》為文;蓋天仰觀,以《周髀》為法,覆仰難殊,大歸是一。古之人制者,所表天效玄象。芳以渾算精微,術機萬首,故約本為之省要,凡述二篇,合六法,名《四術周髀宗》。”
又上黨李業興撰新曆,自以為長於趙匪攵、何承天、祖沖之三家,芳難業興五闕。又私撰曆書,名曰《靈憲歷》,算月頻大頻小,食必以朔,證據甚甄明。每雲:“何承天亦為此法,而不能精。《靈憲》若成,必當百代無異議者。”書未成而卒。
宋景業,廣宗人也。明《周易》,為陰陽緯候之學,兼明歷數。魏武定初,任北平太守。齊文宣作相,在晉陽。景業因高德政上言:“《易稽覽圖》曰:‘《鼎》,五月,聖人君,天與延年齒,東北水中,庶人王,高得之。’謹案:東北水,謂勃海也。高得之,明高氏得天下也。”時魏武定八年三月也。高德政、徐之才並勸文宣應天受禪,乃之鄴。至平城都,諸大臣沮計,將還。賀拔仁等又云:“宋景業誤王,宜斬之以謝天下。”帝曰:“宋景業當為帝王師,何可殺也?”還至幷州,文宣令景業筮,遇《乾》之《鼎》。景業曰:“乾,君也,天也。《易》曰:‘時乘六龍,以御天。’《鼎》,五月卦也,宜以仲夏吉辰,順天受禪。”或曰:“陰陽書,五月不可入官。犯之,卒於其位。”景業曰:“此乃大吉,王為天子,無復下期,豈得不終於其位?”帝大悅。天保初,封長城縣子,受詔撰《天保歷》,李廣為之序。
許遵,高陽新城人也。明《易》善筮,兼曉天文、風角、佔相、逆刺,其驗若神。齊神武引為館客。自言祿命不富貴,不橫死,是以任性疏誕,多所犯忤,神武常容借之。芒陰之役,遵謂李業興曰:“賊為水陳,我為火陳,水勝火,我必敗。”果如其言。清河王嶽以遵為開府記室。嶽後將救江陵,遵曰:“此行必致後兇,宜辭疾勿去。”嶽曰:“勢不免去,正當與君同行。”遵曰:“遵好與生人相隨,不欲與死人同路。”嶽強給其馬以行。至都,尋喪。三臺初成,文宣宴會尚書以上,三日不出。許遵妻季氏憂之,以問遵。遵曰:“明日當得三百匹絹。”季氏曰:“若然,當奉三束。遵曰:“不滿十匹。”既而皆如言。文宣無道日盛,遵語人曰:“多折算來,吾筮此狂夫何時得死。”於是布算滿床,大言曰:“不出冬初,我乃不見。”文宣以十月崩,遵果以九月死。
子暉,亦學術數。遵謂曰:“汝聰明不及我,不勞多學。”唯授以婦人產法,豫言男女及產日,無不中。武成時,以此數獲賞焉。
又有滎陽麴紹者,亦善佔。侯景欲試之,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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