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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佔間接稅和僱主社會保險分攤金總數的74%左右。由於1938年按市場價格計算的民用消費支出佔國民生產淨值的84%,也由於從1938年到1941年對生活費用的補貼沒有明顯的改變,本文作者用了斯通先生兩個百分比之間的關係並把它應用在1938年民用消費的數字上,以便確定應該分配到它項下間接稅淨收入的比例。這一比例為89。5%。因此,從105。92億美元的總數中扣除間接稅淨收入89。5%或94。79億美元之後,11。13億美元的餘數就按比例分配到了國民生產淨值的各類別(民用消費除外),有如下表所示:
美國1938年的支出(單位:百萬美元)
…… 市場價格 間接稅淨收入 生產要素成本
(1)個人消費 64;513 9;479 55;034
(2)純私人投資 …1;497 …137 …1;360
(3)純政府投資 1;893 173 1;720
(4)軍事目的 1;130 103 1;027
(5)政府機構的物資和勞務 9;543 873 8;670
可動用的生產淨值 75;582 10;491 65;091
純外國投資 1;109 101 1;008
國民生產淨值 76;691 10;592 66;099
據戰後最可靠的估計,法國1938年按生產要素成本計算的國民生產淨值為3480億法郎。這個放字加上80億法郎的淨進口,以及270億法郎的間接稅淨收入,法國按市場價格計算可動用的生產淨值必定達到大約3830億法郎。
這一產值在其組成類別中的分配情況是,軍事目的支出(4)為294億法郎,純私人投資(2)為30億法郎,而純政府投資(3)為170億法郎。由於政府支出合計達1160億法郎,在扣除420億法郎的“轉付款項”之後,用於物資和勞務的政府支出(5),不包括軍事目的和政府投資的支出,必定達到276億法郎。民用消費的支出(1)達3060億法郎,這個數字是從類別(2)至(5)可動用生產淨值總額中扣除後得出的。
為了換算成生產要素成本價值,間接稅淨收入業已分配,而且按市場價格從可動用的生產淨值的各組成類別中扣除了,情況如下:
法國1938年的支出(單位:十億法郎)
…… 市場價格 間接稅淨收入 生產要素成本
(1)個人消費 306。0 24。0 282。0
(2)純私人投資 3。0 0。2 2。8
(3)純政府投資 17。0 0。8 16。2
(4)軍事目的 29。4 1。4 28。0
(5)政府機構的物資和勞務 27。6 0。6 27。0
可動用的生產淨值 383。0 27。0 356。0
1938年,日本國民生產淨值按生產要素成本佔算達225億日元。這一數字加上對外停止投資的3億日元,按生產要素成本計算可動用的生產淨值約228億日元。再加上間接稅約9億日元和扣除約1億日元的津帖,按市場價格計算可動用的生產淨值約達236億日元。
分配到其組成類別中,純私人投資(2)假定為18億日元左右。由於在大約78億日元的政府支出總額中包括“轉付款項”(即國債利息和撫卹金)7億日元,每用於物資和勞務的政府支出,包括用於政府投資和防務的支出,共71億日元。但是,因為軍事目的支出(4)為60億日元,所以剩下用於物資和勞務的政府支出(5)以及政府投資的支出(3)加起來不超過11億日元。在五個類別中,有四個得出了一些估算的價值,並且已知道了總額,因此平民的個人消費支出(1)必為大約147億日元。
間接稅淨收入已在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國民生產淨值的各類別中作了分配(見下表),以便按生產要素成本確定有關類別各自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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