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3/4 頁)
似乎能聽到它抽噎的悲哭。
它終於跳出金籠的棺材,去吃我給它的蘋果。回頭看,那公蛐蛐依然直挺挺地躺著,只是腿上削去一大塊肉,上面許多齒痕——是被母蛐蛐啃掉的。
我立刻向全家報告了這個驚人的訊息。
殘酷或反傳統的新聞,常是大家愛看的。如同早上在辦公室,翻報紙,看到“某婦人一怒之下剪斷丈夫的禍根,扔出窗去,正好被過路的野狗當作上天賜予的香腸,一口吞下。”大概很少有人能不“興奮”地向大家宣讀的。
反人性的事,常常也是人性的,它總是浮動在人性的底層。川端康成在〈日本之美與我〉裡說“有思想的人,誰不想自殺?”卡繆在《異鄉人》裡說“每個正常人,多少都曾期望過他們新愛的人死掉。”這些不能被世俗承認的言論,卻可能衝擊著讀者的心靈,甚至獲得某種程度的共鳴。
人是一種幸災樂禍的動物。當自己想做而未敢做的事,別人做了,而且被發現、被懲罰,便能引起自己暗暗的快感——看吧!幸虧我沒做,否則下場也落得如此。
看吧!我都不敢,他居然敢,活該被修理。
看吧!不是隻有我想做,許多人已經做了,有一天我做,就不稀奇了。
於是社會在表面呈現高度的禮教,在底層卻浮動著離經叛道。也幸虧這離經叛道的東西存在,於是被小說、電影、戲劇、繪畫……一一攤開來,且引起人們的共鳴,千萬潛藏的快感。
現在居然從一隻小蛐蛐的身上,都看到那離經叛道的事,怎不令人有些“刺激的喜悅”呢?
讓我想起前些時看過的一部法國電影“生命不過如此”(Life and Nothing But)這部被紐約時報影評人評為“滔滔、感人,而且幽美”的電影,描述一次大戰後,遺族們紛紛趕往前線認領自己親人的屍體。
一個衣著考究、美豔無比的少婦也去了,一處處奔波,當最後確定丈夫已經死亡之後,居然說:“原先真怕他還活著,卻變成了個廢人;現在知道他死了,反而輕鬆了。”最後竟然愛上帶她認屍的一個軍官。
“找,只是基於夫妻的情義,不得不找。”“找,只是想確定他真的死了。於是我獲得完全的自由。”
這隻母蛐蛐出來尋夫,會不會也有同樣的想法呢?
死本來就是不必被同情的。不管怎麼樣,死者感受不到同情。真正該被同情的,是生者。所謂“逝者己矣,生者何堪。”死的人,是主動離開的人,留下活著的孤兒寡母。怪不得許多未亡人會先“撫屍”痛苦,再“捶屍”大罵:“你好狠的心哪!拋下我們不管……”
既然如此,另結新歡,甚至為新歡演出“大劈棺”,又有什麼不對呢?
“大劈棺”應該是平劇迷無人不曉的戲碼。它演的是什麼?演的是姦夫淫婦還是一個“實實在在要活下去的女人”?既然丈夫已經死了,進了棺材。新來的男人便不是“姦夫”;為了救新男人,而去劈前夫的棺材,挖前夫的腦子治病,也是一種權衡之後,不得不做的事。
話說回來,這婦人的丈夫,明明沒死,卻要裝死,還化裝成另外一個男人試驗自己的妻子,又難道是對的嗎?
我有個男學生要和太太離婚。原因是他在情人節故意偷偷用“一個仰幕者”的名義送了一大把玫瑰花到他太太辦公室。還附封信,約定下班之後,在某餐廳碰面。
那太太下班前先打電話告訴丈夫,她要晚一點回家,接著就好好化了妝、噴了香水赴約。當然,碰到的不是別人,是她的丈夫。
情人節,兩個人居然鬧離婚。丈夫說太太不忠,時常想著出軌;太太辯說,就猜到是丈夫在惡作劇。
問題是,這男人何必去試探?要知道,試探的不是老婆,是人性。是人性底層的好奇與叛逆。
他跟“大劈棺”裡的莊周一樣,是混蛋!
想到這一點,我就不怪母蛐蛐了,覺得她能在憑弔之餘,把丈夫當食物進補,未嘗不是聰明之事。正想著,那“大劈棺”居然就上演了。
先聽到隱隱約約的蛐蛐叫聲,漸漸由遠而近,這母蛐蛐的男朋友竟然已經追來了。
這又使我想起剛到美國的時候,大概因為越戰才結束,男人十分“缺貨”。有位美國女人對我說了一個故事——一個女人在海灘上遇到一個男人。“你從哪兒來?”女人問。
“我剛從監獄裡被放出來,坐了十年牢。”
“那太好了!”女人居然興奮地叫來:“那麼你一定是單身漢了。”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