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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過是推論者的心思跟對手一樣罷了,”我道。
“是啊,”杜賓道,“我問過那孩子,憑什麼法子才能跟對手的心思一模一樣,贏了人家,他是這樣回答我的:‘碰上我想看出人家有多靈,有多笨,有多好,有多壞,或者當時想的情況,我就儘量正確地在臉上擺出跟他一樣的神情,然後等著看我腦子裡想起什麼念頭,心眼裡湧起什麼心情,就像特地去湊合或者去配合這副神情似的。’這個小學生的答覆就是一切貌似深奧的學問的根源,拉羅什富科(拉羅什富科(1613—1680),法國作家。),拉·布律耶(拉·布律耶(1645—1696),法國倫理學家,理論家。譯者按:多數版本刊作拉·布吉夫,此人出處不明,茲根據胡德伯裡版及俄譯本,譯作拉·布律耶。),馬基雅維利(馬基雅維利(1469—1527),文藝復興時義大利著名政治家,作家。),康帕內拉(康帕內拉(1568—1639),文藝復興時義大利哲學家,詩人。)的學問就是由此而產生的。”
“如果我沒誤解你的意思,”我道,“那推論者的心思要跟對手一樣,全在於正確估計對手的心思。”
“推論起來,就靠這個辦法,”杜賓答道,“警察廳長和手下一批警察屢次失敗,一來是沒有跟對方一模一樣的心思,二來就是錯誤估計對方心思,或者不如說,根本沒去估計。他們想到的只是自己對人家巧妙心機的估計;在搜查什麼隱藏的東西時,只想到他們自己會怎麼藏法。他們這一點倒並不錯——那套心機正是一般人的心機;可是碰到一個跟他們路子不同的老奸巨猾,當然只有屈居下風。凡是碰到比他們狡猾的人,他們始終居下風,碰到不及他們狡猾的人,也往往居下風。他們的偵查法則始終不變;就算碰到特別緊急的任務,特別豐厚的賞格,還是不改法則,至多也不過把辦案的老辦法變通一下罷了。比如說,在德××這件案子裡,他們幹過的事有哪一件改變了辦案法則的?鑽啊,戳啊,測探啊,用顯微鏡照啊,把房子的表面劃成一方寸一方寸,編上號碼啊,這一切算什麼?這只不過是一種搜查法則或一套搜查法則的變通辦法罷了!他們就是根據那一套對人們心機的看法定出這種法則,警察廳長辦案多年,早就習慣了這種老看法。難道你看不出來,他認為所有的人要隱藏一封信,雖不一定在椅腿裡鑽個洞藏在裡頭,但至少一定藏在什麼偏僻的洞眼裡或角落裡,這想法跟人家想到把信藏在椅腿洞眼裡完全是一個心眼。難道你看不出來,只有一般情況,而且只有一般頭腦平常的人才會藏在這種煞費苦心的角落裡;因為,一般人家藏東西首先可能這樣猜想,東西要藏好,要藏在煞費苦心的角落裡;這樣的話,搜的人根本不必怎麼精明,只要小心、耐心和決心,就可以搜出來;碰上緊要案子——碰到有重賞,警察就會看做緊要案子——他們必定會小心、耐心和下決心。你該明白我的意思了吧,要是這封失竊的信藏在警察廳長調查的範圍內——換句話說,要是藏信的辦法湊巧跟警察廳長那套原則相符——那麼要找出來根本就不成問題。可是,這個警官完全給弄糊塗了;他失敗的原因就是把這位部長當作傻瓜,因為這位部長素有詩人的名望。警察廳長認為,凡是傻瓜都是詩人;因此推論,凡是詩人都是傻瓜,在這方面,他只不過錯在違犯了不能因果倒置(原文是拉丁文。)的原理罷了。”
“可是這一位當真是詩人嗎?”我問道。“據我知道,他們有兩兄弟,兩人都是以博學多才出名。這位部長的的確確旁徵博引地寫過專論微分學的文章。他是位數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