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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酒吧,先生,就是‘小狗酒吧’。我到那兒玩玩,裡面全是美國兵,他也在。他一下就認出了我,跟我搭話。他給我要了兩杯酒,接著就……呃……就問我問題,先生。”
“他問你是誰,住哪裡等等?”
“正是,先生。在酒吧快關門時,他向老闆要了紙和一個信封,寫了幾個字,叫我交給哈里斯先生。我就照辦了,先生。”
“你知道信裡寫了什麼嗎?”
“當然不知道。”他的聲音有點不愉快。
普雷斯笑了。
“你大概會感興趣的,”普雷斯唸了起來:“喂,萊梅,真沒想到。明天中午我去你那藏身處拜訪你,你還是別離開的好。”
“就這些,先生?”
“就這些。還有署名——喬。”
“這是那個參謀的名字,一定是。”
“假如你見到他,能認出來嗎?”
“那些美國人都長得一個模樣。不過我想我能認出。”
“情況就是這樣。你把信給他,他就死了。他死於——確切地說死於什麼,醫生?”這時法醫已走進客廳。
“中毒,毫無疑問。等進一步檢查後我再向你詳細解釋。他已經死了八到十小時,沒有傷痕。我走了,需要搬走屍體嗎?”
“暫時不搬,謝謝。我希望下午不要來人。我們中午還要會見一位客人。”
法醫走後,普雷斯喚來年輕的司機。
“珀西?”
“在,普雷斯警長。”
“把車開到屋子背後,不要讓人看見。”
珀西從樓上下來。
“房間已經仔細搜過,”司機說,“他有些很考究的美國時裝。這是在抽屜裡找到的,也許你會感興趣。”
他遞給普雷斯一疊從報紙上剪下來的文章,然後開車去了。
文章全是從美國報章上剪下來的,按日期一張一張疊好,新的在前面。頭一張這樣開頭:“今天上午約翰·本傑明·斯潘塞因為謀殺銀行警衛愛德華·哈特被處以死刑……”他翻了翻其他報紙,發現所有文章都涉及這個名字。“威廉·哈里斯生於英國,因為與本案有關,今天被傳訊到法庭做斯潘塞的證人……”
“需要我效勞嗎,先生?”威爾遜問。
“不需要,”普雷斯的注意力正集中在剪報上,“哦,需要,”他又改口說了一句,“你把信交給哈里斯後,他幹了些什麼?”
“他看信,先生。”
“還有呢?”
“叫我到樓下取一瓶酒和兩個空酒杯上來。”
“兩個酒杯?”
“哈里斯先生很古怪,”他解釋說,“雖然他跟我一樣是英國人,但有美國人習氣。他要我跟他一塊兒喝一杯。他跟我見識過的其他紳士不一樣。”
普雷斯瞧了瞧他那病懨懨的臉和彎曲的手指,指頭上有抽菸的痕跡。
“你挺能喝,是吧,威爾遜?”
“能喝一點,我承認。”
“是不是因此丟掉了以前的飯碗?”
“不,先生!”他激動起來,“我一直都乾得很好,所有的推薦評語都是這麼說的。我上次跟的是葛威斯頓勳爵,我為他效勞了5年,只是在他跟他太太分居後我才被辭退,他們把財產分了。那份差事並不理想,只是因為那時奇爾登公司沒能提供別的工作,而且薪水還算可以我才去做的。奇爾登公司最瞭解我,先生,他們會把我推薦給最好的僱主,不信你可以去問,電話號碼貝爾格拉弗8290。如果你願意,可以馬上打個電話。”
“我想你說的夠多了,威爾遜。沒必要這麼激動。”
“對不起,先生,像我這樣的人完全靠名聲吃飯。我被你嚇得很厲害,而且……而且到現在還未吃早餐。”
“冷靜些,你說到給哈里斯拿來酒……”
“對的,先生。我拿進去時,他正坐在床邊。他斟滿了兩個杯子,我們各喝了一杯。然後他叫我把酒瓶和一個杯子留下,跟我道了個晚安。後來直到今天早上我都沒有再見到過他。”
“謝謝,威爾遜。你幫了很大的忙。去飯廳吃點東西吧。”
普雷斯看了看錶。正好9點。如果喬參謀準時來的話,他還得等3個小時。還不知道會不會來。如果他不來,要找到他可不容易。他心想還不知道那座美軍基地裡有多少個姓喬的參謀人員呢。事情可能會更糟,信上的名字可能是布奇或者萊德,他似乎覺得有半數美國人叫那種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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