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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堵不住門縫。”
“說得對,說得對,”另一個望望四周,努了努她那沒有牙齒的嘴巴,說道,“說得對。”
“我們聽見老沙麗拼命想把她乾的好事告訴你,瞧見你從她手中接過一張紙,第二天我們還盯你的梢,看見你走進當鋪去了。”頭一個說。
“是啊,”第二個補充說,“那是‘一個小金盒和一枚戒指’。我們都打聽清楚了,看見東西交給了你。我們當時就在旁邊。哦!就在旁邊。”
“我們知道的可不光是那檔子事,”頭一個接著說道,“很久以前,她就經常向我們說起,那個年輕媽媽對她講過,她感到自己熬不過去了,她本來要到孩子他爸的墳跟前去,死也要死在那裡,不曾想路上病倒了。”
“你們要不要見一見當鋪老闆本人?”格林維格先生做了一個要往門口去的動作,問道。
“不,”女總管回答,“既然他——”她指了指孟可司——“膽小鬼,他居然承認了,我看他什麼都招了,你又向這些醜八怪都打聽過,找到了這兩個合適的證人,我也沒什麼多說的。我的確把那兩樣東西給賣了;東西你是永遠也找不著的了,那又怎麼樣?”
“不怎麼樣,”布朗羅先生答道,“不過有件事倒是需要我們過問一下,你們倆今後再也不能擔任負責的職務了。你們可以走了。”
“我希望,”格林維格先生帶著兩個老婦人出去了,邦布林先生看看四周,哭喪著臉說,“我希望,不至於因為這一件不幸的小事革掉我的教區公職,是嗎?”
“革職是免不了的,”布朗羅先生回答,“你還是死了那條心吧,這對你們已經很便宜了。”
“這全怪邦布林太太,她非要這麼幹。”邦布林先生先回頭望了一眼,確信自己的搭檔已經離開房間,這才連稱冤枉。
“這不成其為理由,”布朗羅先生答道,“銷燬那兩件首飾的時候,你在場,而且照法律的眼光來看,兩者之中,你的罪責的確更嚴重。因為法律認為你妻子的行為是受你的指使。”
“要是法律這樣認為,”邦布林先生把帽子夾在兩隻手中間使勁地搓,說道,“法律就是一頭蠢驢——一個白痴,如果這就是法律的眼光,那麼法律準是個單身漢。我但願法律落到最壞的下場,只有親身體驗過了,睜開眼睛了,才明白丈夫能不能支配妻子——這要靠親身體驗。”
邦布林先生加重語氣,把最後幾個字重複了一遍,緊緊地戴上帽子,雙手插在口袋裡,跟著他的賢內助下樓去了。
“小姐,”布朗羅先生轉向露絲說道,“把手伸給我。不要發抖。你用不著害怕,聽一聽我們不得不講的最後幾句話。”
“你的話要是和我有關——我不知道這怎麼可能,可如果——還是另找時間告訴我吧。我現在既沒有力氣,也打不起精神。”
“不,”老先生挽起她的胳臂,回答說,“我相信你的毅力不止這麼一點。先生,你認識這位小姐嗎?”
“認識。”孟可司回答。
“我從來沒見過你。”露絲有氣無力地回答。
“我經常看見你。”孟可司答道。
“不幸的艾格尼絲,她父親有兩個女兒,”布朗羅先先生說道,“另外一個命運如何——那個小女兒?”
“那個小女兒,”孟可司回答,“當時她父親死在異鄉,用的又是一個陌生的名字,沒有留下一封信,一個本子,一張紙片,沒留下一點點線索可以用來查詢他的朋友或親屬——那孩子叫一戶窮苦農民領走了,他們把孩子當成自個兒的收養下來。”
“說下去,”布朗羅先生說道,朝梅萊太太遞了個眼色,要她上前邊來,“說啊。”
“那戶人家後來搬走了,你就是去找也是找不到的,”孟可司說道,“不過,在友誼無能為力的地方,仇恨往往大行其道。我母親經過一年的明查暗訪,找到了那個地方——嘿,並且找到了那個孩子。”
“她把孩子帶走了?”
“沒有。那家人很窮,已經開始對自己的善心有點煩了——至少那個男的是如此。因此,我母親要他們把孩子留下,給了他們一點錢,那點錢也維持不了多久,答應以後再寄些錢來,她根本就沒打算再寄。不過她還是不太放心,生怕他們那些個牢騷和窮困把孩子整得不夠慘,我母親就把她姐姐的醜事抖落出去,說的時候想怎麼編就怎麼編,囑咐他們對那孩子要提防著點,因為她出身下賤。還說她是個私生子,將來什麼時候肯定會走上邪路。所有這些話和實際情況全都吻合,他們就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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