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知朕心者,惟卿耳!朕雖用心,怎奈丞相辦事不利,朝政通行不暢,卿可有什麼妙策嗎?”
生父偃早有思慮,這時便從容進諫說:
“丞相為百官之首,權力極大,而擔任此職者又都是資歷甚深之人,若陛下的新政對他們的利益有所觸動,他們雖不敢當面抗拒,私下也會不盡其力的。陛下屢換丞相,卻不對丞相之權有所抑制,事情自不會有所改變了。依臣之見,陛下若能大膽任用身邊之人,不拘名分,予其實權,事情就好辦多了。這樣不僅削減了丞相權力,減少了阻礙,又可便於控制資歷較淺、地位較低的親信,他們感恩圖報,自會認真執行陛下的意圖。”
漢武帝聽之大樂,陰雲頓消,他競忘了君臣的身份,一下抓住主父偃的雙手,連連出語道:
“卿解除了朕長久的煩惱,卿何不早對朕言呢?”
豐父偃亦是激動萬分,他還是竭力平靜下來,又提醒漢武帝說:
“為官者最看重權力二字,為了權力,他們是什麼事都能幹得出來的。陛下不可操之過急,此事只應慢慢實行。”
漢武帝深知主父偃的言外之意,他一聲冷笑,動情道:
“卿言不差,但卿卻也低估了朕的勇氣。朕先前只是用人不當,辦事無法,今既知缺失,自不會畏縮不前了。他們的權力是朕給的,朕自能收回,正如卿言,他們若沒有了權力,以何為患呢?”
漢武帝於是在“三公”、“九卿”中央官制之外,另設一個“內朝”。
“內朝”的人員都是漢武帝的親信,為首的官職以尚書令為最。尚書令本是“九卿”之一的少府屬下的一個官職,如今尚書令卻成了最有實權的官。與尚書令相比,承相的權力一下駕空,反似一個擺設了。
漢武帝精心挑選他信得過的人進入內朝,那些位低職微的親信,如嚴助、朱買臣、主父偃、嚴安等人,一下部被收入內朝,直接給漢武帝辦事。自此,漢武帝的大政方針都得到了切實貫徹實行,辦事效率也非往日而語。
漢武帝又把全國分成13個監察區,以“州”為單位,每個州設刺史1人。州刺史專門從事監察地方官、諸侯國的相,還監察地方上的豪強大族。一旦地方官吏有犯法之事,州刺史可直接上奏皇帝,朝廷削除其權不說,更要依法治罪。
漢武帝在位50多年,他的文治武功的建立,這些舉措可謂功不可沒。
【原文】
狡吏恃智,其勇必缺,迫之可也。
【譯文】
狡猾的官吏倚仗他的智慧,他的勇氣一定是缺乏的,強迫他可以將他制住。
【釋評】
對聰明狡詐的官吏而言,他們能言善辯,精於應時之術,若讓他們俯首帖耳,太多顧慮和謀劃往往得不償失,收效不大。和大多數有智者一樣,過幹講究心計的人常常考慮一多,他們行動上的勇氣和膽量就大打折扣了,這是他們致命的弱點。如果針對此節,用強硬手段壓他就範,不容其辯白,其智計就無處施展,懾於威勢就只能服從了。
【事典】嚴厲剛毅的魏相
西漢的魏相在任茂陵縣令時,朝中御史大夫桑弘羊的幕僚假稱御史,住在茂陵縣客館,傳命讓縣丞去拜見他。
縣丞就此事和魏相商議,魏相懷疑其中有詐,他直對縣丞說:
“朝中御史前來,必有要事,他不入縣衙,也無人通報,實為可疑。你暫不可去,容我詳查此事。”
不待魏相查明,那個假御史竟怪罪縣丞不拜之罪,派人將他捆綁起來。訊息傳來,魏相勃然大怒,他派人逮捕了那個假御史,要將他當眾殺死。
魏相的手下十分害怕,有的便對魏相規勸說:
“御史的身份尚未最後確定,萬一為真,大人殺他豈不惹下滔天大禍?朝中官員向來無禮之至,大人還是慎重忍耐為上。”
魏相面色鐵青,他正聲說:
“茂陵縣境,以我為尊,那個鬧事之人無論真偽,都欺人太甚,罪在當誅。我看他絕非御史,縱然殺錯,其罪也由我一人擔待。”
魏相把假御史當眾正法,從此人人畏懼於他,茂陵縣一時大治。
魏相在任河南郡太守時,對下屬極為嚴厲,尤其對奸滑之徒,他更是不留一點情面,有錯必懲,顯得十分霸道。魏相的家人怕他惹禍上身,多次對他說:
“寬以待人,向來是做人的美德,而你卻行事不留餘地,責人不顧策略,這可不足免禍之法啊。”
魏相見家人憂慮日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