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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秀暗中詳查,果見杜林薦舉之人都十分稱職,一如杜林所說。從此,他對杜林更為器重了。
建武十四年(38年),群臣們上奏給劉秀說:
“古時,肉刑極其嚴厲,這樣,人人都畏懼犯法,就不敢鬧事了。現在,犯法的人不斷,應是法令寬鬆的緣故。陛下應該增加法令的條文,用以杜絕犯罪的根源。”
劉秀下詔給三公九卿,讓他們各抒己見,杜林的奏書和其他人的意見大不相同,他在奏書中說:
“百姓的感情受到汙辱,那麼,講究道義和氣節的風氣就要受到損害:法律條文繁多,那麼,苟且和僥倖的行為就要興起。孔子說:‘用政治來教導民眾,用刑罰來強制民眾,民眾只以苟免於罪過為務,卻沒有真正自覺慚愧的心。如果用道德來誘導民眾,用禮教來規範民眾,民眾不但自覺慚愧,而且真心歸服。’古時的賢明君主,都能深謀遠慮,行動都注意到寬厚,不在刑罰上做過多的規定。周朝的五刑,處罰規定不超過三千。漢朝剛建立時,仔細地考察了秦朝的過失,廢除了苛刻的政法,使統治的網路疏闊起來。民眾歡欣鼓舞,人人都歸向寬厚的德政。後來,法令條文逐漸增多,吹毛求疵,詆譭、欺騙的事就不斷了。小事對道義沒有妨礙,卻採取大的刑戮,由此造成的弊端就十分嚴重了,於是百姓多叛,難以馴服。”
料林的奏書條理明晰,極有說服力,劉秀讀罷感嘆良久,他對群臣們說:
“不患民不御也,患德不修矣。如杜林所奏,古時德政不加以效仿,後世方有彌天大禍了。
朕主意已定,當在減輕刑罰、簡化法令上示以仁德,重在教化百姓,如此,才是根本之法啊。”
【原文】
權重勿恃,名高勿寄,樹威以信也。
【譯文】
權力大不可以倚仗,名望高不可以託付,樹立威嚴要講究信用。
【釋評】
信用是最能讓人誠服的法寶,無信則是所有失敗的原因之一。統治者往往自恃位高權重,朝令夕改,言行不一,這就從根本上失去了民眾對他的信賴之情,自不會誠心服從他的號令了。如此,上下離心,令不能行,凡事只能向壞的方向發展,一旦危難來臨,便無藥可救。高明的統治者總是在取信於民上樹立自己的威望,利用一切機會彰顯他的誠意。
【事典】徙木立信的公孫鞅
戰國時期,公孫鞅為秦孝公所重用,任用他為左庶長,推行變法事宜。
公孫鞅大權在手,於是起草制定了新法令,其中規定:第一,廢除世卿世祿制度。有功於國的,都按功勞大小封官;沒有功勞的宗室貴族,削除宗室的屬籍。第二,獎勵種地的農戶,發展農業生產。對耕地織布的農民,超過一般規定產量的,免除其徭役;商人要多交稅。第三,全國百姓都要登記戶口,按戶籍組織起來,每五家為“伍”,每十家為“什”,各家互相監督。第四,一家有兄弟二人以上的,成年之後,必須分居,各立門戶,違者要加倍徵稅。
秦孝公對新法令十分贊同,於是就要下令執行,不想公孫鞅卻阻止說:
“百姓對官府暗懷猜疑,多有不信,遠非一日了。新法雖好,若是無人相信苛守,其功效自無法見到。主公且容我略作安排,以讓百姓增加對官府的信任,其後新法方可實施無虞了。”秦孝公答應了公孫鞅的請求。
一日,公孫鞅命人把一根約三丈長的木杆立在城南門口,隨後他對圍觀的百姓說:
“無論何人,只要把這根木杆扛到北門,賞黃金十兩。”
圍觀百姓越來越多,他們心中狐疑,不敢相信公孫鞅的話,只是觀望。
公孫鞅目視眾人,又高聲說:
“我為左庶長,代表官府說話,絕對言出必行。如各位嫌賞金還少,那好,我現在宣佈誰執行我的命令,把木杆扛到北門,賞黃金五十兩。”
人們知道此事不難,那五十兩的賞金又是太高,一時更添疑惑了。他們不知公孫鞅在搞什麼花樣,仍是站立不動。
過了多時,忽有一位壯漢越眾而出,扛起小杆便向北門走。百姓一路跟隨,場面十分喧鬧。
壯漢到了北門,剛把木杆放在地上,公孫鞅就對壯漢開口說;
“你能聽從官府的號令,官府自會信守諾言,予以重賞。”
他命人當眾給那壯漢五十兩黃金,還提高聲調對眾人說:
“官府的命令,是絕不會欺騙大家的,人家若能按官府的命令列事,一定會得到應得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