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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出息了(至少不會讓父母時時操心,終生掛慮)!更進一步說,如果先讓你的孩子“愛學習”、“肯研究”,就能“更聰明”,自然他會喜愛工作,欣賞異己,胸容萬物,造福人群,只要心無煩惱,也就會“常快樂”了。
前面我們曾說明孩子的智力和習性,隨著大腦的成長,在六歲以前,幾乎已經定型了。因此,在六歲以前我們就應朝著這些能讓他幸福的“遠景”去培養。
更 聰 明
所謂“聰明”,就是耳聰目明。通常是指視聽敏銳,見解正確,博覽多聞,言語清楚,而且能舉一反三,否則就是平庸之材,等而下之,便成愚劣了。
所以說,蒙特梭利的科學教育理論,就從感官練習開始,把握孩子各項官能的敏感期,適時地、多次地、多樣地來誘發孩子感官的潛力,使之更“精確敏銳”。此外,孩子在學校和家庭“預備過的環境”當中可以由各種事物的形狀、顏色、質料、性質……而得到:
(1)明明白白的認知,
(2)清清楚楚的辨識,
(3)發現其間的差異,
(4)歸納它們的類序,
(5)分析其中的關係,
(6)舉一反三的推理。
也就是由耳聰目明,提升到心智慧敏的階段。當然這要靠老師的啟發和父母的誘導,尤其是家庭與學校密切“配合設計”和“聯合行動”的計劃教育,才能使你的孩子得到充分的智力啟發。除開直接的智力開發之外,同時要培養孩子開啟智慧之門的習慣和性格。也就是“敢嘗試、喜探索、愛學習”的習慣,和常常發現問題,喜歡追根究底的性格,遇到這樣的“可造之材”,老師固然要不厭其煩地解答,父母也要不怕孩子打破沙鍋問到底的麻煩,應該耐心地去滿足孩子這些智性活動的需要。 這樣經過學校和家庭由淺入深訓練,你的孩子會隨著他的年齡增加,一天比一天更聰明。在感官練習的同時,孩子的“語言”和體能活動,也需要更多的刺激和引誘,因此我們也要不失時機地誘導他們這兩方面的發展。
就頭腦的成長來說,這三種練習,都是刺激大腦成長的來源,而且在三歲以前,最有相互促進的作用。因為“語言”能幫助小孩和大人溝通,引起大人更多的注意和反應。“運動”由爬到站、走增加了他的活動領域,也逐次建立了“獨立”和“自信”;同時,這對於孩子的大腦和腦下垂體,都有良好的刺激作用。
有 出 息
所謂“有出息”,通常我們是指一個人,至少他對“事”有見解,遇“責”能擔當,具備這兩項品性就不會人云亦云,不知好歹,毫無作為。這類人在小的時候,他會依其所好,選擇玩具或玩伴。稍大之後,他會是學校的隊員,團體的中堅。也許可能他做得多也錯得多。但他肯認錯,肯改進,見到旁人有困難,他會自動伸援手,同學、親友也信任他和他通財。這樣的人長大之後,縱非國家棟梁之才,也是世上獨立之士,他可以成家立業,而且會過一輩子小康的日子。遇有機會,他可以“時來運轉”,依附潮流,發達一番,所謂“兒孫自有兒孫福”,是指這類人說的。
但如果自小就被爺爺奶奶背大抱大,呵護得像溫室的小花,母親看到幼稚園的老師抱他在鋪有高階地毯的地方,替他換尿片,就慌著要幼稚園為他小孩買個護理臺,說地毯上有細菌。下雨天當然留在室內,有太陽也怕孩子曬,快要兩歲了,兩隻小腿還是彎彎的,走起路來總趕不上一般年齡的小朋友,一天到晚總是哭兮兮地要老師抱;更有的媽媽不放心,常打電話來吩咐教師別忘了在奶粉中多加點速健之類的,這樣過度受呵護的孩子,連體能都沒有得到正常的成長,如何期望他將來“有出息”?要知道對於依賴、庸懦成性的人,財神和福星是不會把你燒的香、積的德,轉到他的名下的。假若,你能自小從生活訓練上,要小孩自己拿奶瓶(六個月就可開始),自己洗手,自己用湯匙吃飯(十二、三個月就可以訓練了),甚至於幫你做些家事(三歲就可以開始),只要他能力所及和不讓他受到傷害,就儘量要他幫點小忙,替你做點小事,縱然弄糟了、做錯了,也不要責怪他。經常讓他獨立完成一樁事,並適當地予以讚美和感謝,慢慢地孩子會從生活的獨立中,培養出自信和負責的德性。這樣的孩子,長大後自然會有出息,不用父母操心。所以培養孩子能獨立,能擔當,“讓孩子比你更強”,遠比買“速健”給他們吃要有保證得多。
常 快 樂
快樂是幸福的感受。而快樂的性格,也不是光靠遺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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