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2/4 頁)
有陽光在,金黃色毛茸茸的一團,飄飄乎乎的,細軟而溫暖。年輕的陸軍中校與同樣年輕的武警少校面對面坐在一起,臉上揚著笑,眼中閃著光,青春正好,壯懷激盪。一個笑起來很燦爛,幾乎看不清眉眼似的,只有一雙眼睛閃閃發亮。另一個只會把嘴角抿起一點點,可是苗苑卻覺得他的快樂並不會更少一點。
陸臻悄悄拉陳默的衣角:“哎,發現了嗎?那姑娘為什麼總看你?”
陳默想了想:“大概是看你蛋糕沒吃完吧!”
陸臻略一歪頭,把剩下的蛋糕全部填進自己嘴裡。
“晚上得請我去吃好的啊!”
“行!”陳默看天色不早,收拾著東西起身:“要吃什麼隨便。”
“那我住哪兒?我告訴你啊,五星級起步,軍區招待所我可是住膩了啊!”陸臻笑眯眯的。
“行!”陳默異常乾脆。
陸臻出門的時候又注意到苗苑的視線,他於是轉身擺擺手:“拜拜,小姑娘。”
陳默便隨著他微微向苗苑點了一下頭,算是告別。
苗苑臉上一紅,覺得耳朵尖上都有點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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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富貴是一隻可蒙犬,陸臻買的,是發財的媳婦,當然發財也是一隻可蒙犬。
注2:馬路和明明,是一本話劇《戀愛的犀牛》裡的男女主角。
6。&7。
6.
陳默不知道是否他媽忽然對他灰了心,又或者這個城巿裡的社交圈子就這麼大,他一連折了四個精英女孩,訊息傳開讓他母親的聲譽大減,反正就是那個週末老爸打電話過來只是說回家吃飯,午飯時他媽看他的眼神比往常更冷了一點,卻沒有再多說什麼。
陳默想起他們其實從來都不常交談,他們兩個之間的交流維持著最精簡的程式。
這個,我覺得你應該去做一下。
然後,好,或者是不好!
一個回答,說出再無改變,他們之間的交流總是像石頭那樣碰撞著,每一下都硬生生的,陳默看到他的父親總是看著他們無奈地苦笑或搖頭,可是大家對此都已經有些無能為力了。那天吃過午飯離開的時候,陳父拉著陳默的手臂說:“你媽媽也是關心你,你別怪她。”
陳默說:“我知道。”
我如果不知道,又怎麼可能讓她在我面前說應該或者不應該呢?陳默心想,這已經是我最大的妥協了。
下午還有很長的一段空閒,習慣性地請了假,現在幾乎有點無處可去,陳默低著頭,把自己裹在大衣裡慢慢地走。其實那天陸臻是半夜11點多的車直接去北京,那個傳說的比基地更為神秘的部門已經對他嚴陣以待,他們將用比當年的夏明朗更為挑剔的目光來審視他是否有留下的資格。於是什麼五星級酒店不過都是開開玩笑,陳默原本打算帶陸臻去西安飯莊裡吃這個城市最貴的菜,可是陸臻站在門口笑得極為沒心沒肺,他說:“兄弟,鮑參翅肚的咱上輩子就吃膩了,我聽說你們這裡有一個回民小吃街?”
陳默於是只能再開車帶他去大麥巿。
夜巿才剛剛開始,炭火在深沉的夜色中氤氳著牛羊肉腥鹹的鮮氣,整個街巿便是再紅潤油亮也不過的人間煙火。
陳默和陸臻走在路邊買小攤點上的烤肉吃,兩串羊肉兩串羊脊,一路走過去,陸臻一邊吃一邊嘀咕,不夠味啊不夠味。陳默不自覺地就想起當年陸臻和方進兩個為了一塊烤羊肉打架,在草地上摔來摔去,隊長坐在紅紅的火光後面笑罵:“有肉吃都堵不上你們的嘴!”
恍若昨日。
陸臻的酒量大,量大的人都不太喜歡喝啤酒,陳默約等於沒有量,而且他也不喝碳酸類的飲料,於是一個喝白酒一個喝白水,不明就裡的一眼看過去,倒是一樣的豪邁。夜深月明,陸臻的臉色越喝越白,羊肉泡饃的湯上面飄浮著鮮豔的碎辣椒,兩個人都吃得頭上冒煙。
“飽了!”陸臻抱著肚子笑得極滿足。
陳默擦擦嘴,把桌上的鋼釺收起來拿去還,還有不長不短的一段時間,陳默先去隊裡拿了陸臻的明明,不自覺開車帶著陸臻去了古城牆。這是個古老的城巿,這些年變了很多,而只有這一段還在書寫著永恆。城牆根走著些晚上出來溜彎的老人,遠遠的有幾聲秦腔傳過來,直入雲霄的蒼涼。
風大,陳默看到陸臻把自己裹在大衣裡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走著走著就不笑了,夜色清寂中他聽到陸臻小聲地哼著歌,細膩柔美的調子,可是真的聽清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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