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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向山下飛奔而去。在這北國群山中的十二月,南方人小乙穿著薄薄的棉衣和鐵甲,被北風吹地發抖,他只有飛快地跑著才能保持體溫。
他很快就翻過了一座山頭,這時他聽見了狼叫,一頭狼的影子映在山脊上,輪廓分明,狼看見了小乙,卻只是一個勁地叫,也許它已經飽餐過一頓死人骨頭了。那年月的確是狼的天堂,小乙把手握緊了腰際的刀柄,加快了步伐。他必須趕在天亮前辦完所要辦的所有事情,並趕回軍營,否則就糟了。他更不能一去不回,如果當了逃兵,家人肯定要被關進大牢。不斷飛奔著的小乙開始喘著粗氣,渾身是汗,儘管這氣溫低得足夠把人凍僵。
又是一座山頭,山顛的明月卻特別地圓,使他不由自主地多看了幾眼,於是他很自然地想起了家鄉的妻子翠翠。他們結婚的時候都只有十七歲,還沒有孩子,第二年小乙就被徵兵的拉走了。翠翠雖然只是個普通的農家女,但在他們村也算是最漂亮的女子了。兩年了,他無時無刻不在想她,他唯一的希望就是想讓翠翠知道,他還活著。
年輕的小乙已經兩年沒碰女人了,連女人什麼味都忘了,只記得翠翠那個鮮活的身體,一個白得有些晃眼的輪廓,至於細節,他只在夢中才能快樂地回味。他不是沒有碰女人的機會,當部隊攻入某個敵人的村鎮時,通常指揮官總是默許士兵姦淫擄掠的。他從不幹這種事,當他的戰友們扛著尖叫著的女人從他面前經過,他會痛苦地閉上眼睛,因為他想到,如果戰爭發生在他的家鄉,那翠翠也會經歷和這裡的女人一樣的遭遇。
現在他是去給翠翠寫信的。這個念頭從他剛到前線就有了,卻從沒象現在這樣強烈。但他剛來的時候人家告訴他最多一年賊黨就會被消滅,很快就會回家的。可所謂的賊黨的勢力似乎越打越大,越打越強,而皇上的軍隊卻已經死了好幾十萬,雙方在這片貧瘠的群山中來回地打拉鋸戰,留下的就是無數的亂葬坑。他現在正走過一個巨大的亂葬坑,沒有墓碑也沒有封土,分不清敵人還是自己人,都是層層疊疊的白骨,和殘缺的肢體。現在是冬天,如果是夏天這裡會出現鬼火,這鬼火浩浩蕩蕩,彷彿要把整個大山都燒光。
他小心地摸了摸懷中沉甸甸的銀子,這銀子讓他每晚睡覺都心驚肉跳。他告誡自己這銀子千萬不能丟,這是他足足花了半年的時間,歷盡九死一生才湊齊的。因為他聽說驛站可以為人捎信,但收費特別貴,每十里收一兩銀子,小乙的家鄉離此地有一千八百里,所以需要一百八十兩銀子,這價錢比今天的EMS還貴許多倍。其實古代的驛站只有兩種職能,一是接待官員,提供食宿,差不多相當於今天的政府招待所,二是傳遞政府公文,相當於現在的機要通訊局。至於民間的信函業務,則是從不辦理的,所以古人寫情書只能透過動物來傳遞,比如魚和大雁,還有鴿子。怪不得李清照要感嘆“雲中誰寄錦書來,雁字回時,月滿西樓”。
不過,那幾年兵荒馬亂,皇帝把百分之九十的財政開支都投入到了與賊黨的戰爭中,剩下的自然要歸天子的日常所用。所以,象驛站這樣吃皇糧的單位就窮得連工資都發不出了,於是,為了解決吃飯問題,就需要搞第三產業和多種經營,於是,就秘密地開展了代客捎信的業務,透過遍佈全國每一個縣鎮的網路優勢為民服務,當然由於是違法的業務,萬一被中央領導發現要掉腦袋,必須要地下經營,所以成本就高了,這叫風險成本嘛。
為了湊滿一百八十兩銀子,小乙幹了許多讓他晚上做惡夢的事。其實他所做的不過是那時侯當兵的乾的最起勁最普遍的事———發死人財。也就是從戰死的人身上偷錢,這樣喪盡天良的事不論古今中外都是嚴格禁止的,一經發現立刻就地正法。但真正到了那種年月,誰還管它呢,被抓住算我倒黴,反正在戰爭中是今天不知道明天的。如果沒給抓住就能在戰爭的間隙光明正大地享樂一番,要是可以活到退伍的那天,帶著這些錢回到家鄉也夠下半輩子了用。
小乙頭一回幹這事是在一場小衝突之後,在荒野中留下了五十幾具雙方的屍體,而我方的指揮官也送命了。活著的人發瘋似地剝光了死人的衣服,尋找著一切值錢的東西,小乙呆住了,他感到噁心。突然一個老兵對他說:“小乙,你不是想給家裡寫信嗎,快動手吧,有了錢就能寫信了,別怕,也許這人活著的時候就是個搶死人錢的老手呢。”老兵拉著小乙趴到了一個差不多和小乙同樣年齡的對方士兵的屍體上,老兵摸遍了死人的全身,什麼都沒有,老兵罵了一聲“窮光蛋”,就轉移了目標。終於,他有了收穫,他和小乙一同翻開了一個胖子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