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部分(第4/4 頁)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寶可夢之命運的邂逅、
買下飛科,成為LPL守護神!、
王者榮耀戰鬥記錄冊、
寶可夢之暴君統治、
女扮男裝,被高冷千金倒追、
開局擊殺尹志平、
剛穿越就要滅世是怎麼回事、
末世:雙皇廢土求生、
提示來自50年後,叫我怎麼輸?、
末日遊戲:喪屍竟是自己、
你把faker都打抑鬱了?、
NBA:最強3D,神級跑位!、
小寡婦翻身,受不了、
新還珠傳奇之風雲再起、
刀刀直播間、
鬥破蒼穹之星辰天命、
重生黛玉清仇錄、
第五人格:尋找感染源、
盜筆:被張麒麟暗戀?我是男的!、
殘夢遺傷、
數百萬,米百餘萬,所蠲租稅無數。成祖聞河南飢,有司匿不以聞,逮沼之。
因命都御史陳瑛榜諭天下,有司水旱災傷不以聞者,罪不宥。又敕朝廷歲遣巡視官,目擊民艱不言者,悉逮下獄。仁宗監國時,有以發振請者,遣人馳諭之,言:
“軍民睏乏,待哺嗷嗷,尚從容啟請待報,不能效漢汲黯耶?”宣宗時,戶部請核饑民。帝曰:“民飢無食,濟之當如拯溺救焚,奚待勘。”蓋二祖、仁、宣時,仁政亟行。預備倉之外,又時時截起運,賜內帑。被災處無儲粟者,發旁縣米振之。蝗蝻始生,必遣人捕。鬻子女者,官為收贖。且令富人蠲佃戶租。大戶貸貧民粟,免其雜役為息,豐年償之。皇莊、湖泊皆馳禁,聽民採取。饑民還籍,給以口糧。京、通倉米,平價出糶。兼預給俸糧以殺米價,建官舍以處流民,給糧以收棄嬰,養濟院窮民各注籍,無籍者收養蠟燭、幡竿二寺。其恤民如此。世宗、神宗於民事略矣,而災荒疏至,必賜蠲振,不敢違祖制也。
振米之法,明初,大口六鬥,小口三鬥,五歲以下不與。永樂以後,減其數。
奈米振濟贖罪者,景帝時,雜犯死罪六十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