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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盞茶功夫,李三思就將這樁命案弄清楚了,心裡也有了底兒。
這件案子說的是本縣大邱莊邱大福被害案。邱大福日前被發現浮屍於自家門口的池塘上,連帶著浮上來的還有懷裡一塊大石頭。仵作驗傷後發現,死者是腦後被鈍器重擊致死後拋屍池塘的。其妻邱吳氏稱,其夫曾與鄰村週六全相約去外地販運布匹回鄉沽賣,在發現浮屍的前十天就已經出門了。
週六全的說法就又不一樣,他稱,自己確曾與邱大福有一同行商之約,但是約定的日子不在浮屍的十天前,而是在五天前,在那一天的早上,他還見過邱大福一次。在約定同行的當天,因為不見邱大福來,他還特意去邱家問過邱吳氏他丈夫怎麼沒來。對於這第二件事,邱吳氏也承認是實,在口供中稱週六全確實在案發前五日來找過自己問自己丈夫怎麼沒如約和他會合。
這件案子兩人說法不一,也都有嫌疑,但是週六全有一個旁證在,有一個叫顧成的人作證稱,他和週六全這些日子一直在鄰縣廝混在一起,同起同臥,他可以證明週六全無暇殺人。邱吳氏上無公婆,下無子嗣,沒有人為她的說法作證。按照官府斷案的慣例,沒有人證就是有嫌疑了。
因著這個緣故,官府就將她下在縣牢裡,大刑小刑都上了好多回,邱吳氏抵死不認。近日又有大邱村的數十鄉民聯名上書縣衙,為她作保,稱邱吳氏賢慧溫良,在鄉里頗有好名,與其夫素來和睦,也沒有風聞的姦情流傳,不會是狠心殺夫的毒婦。
這件命案就是這麼兩難的一個局面,致使馮知縣感到疑惑難斷,因著見識過李三思推理斷案的本事,今日想起這件疑案,就把他請來幫自己決疑。
李三思覽畢,掩上案卷,微一思索,問伍書吏道:“浮屍的前五日,週六全去邱家是怎麼說的?這一節十分緊要,你查問過沒有?”
伍書吏道:“查問過的。據邱吳氏供稱,週六全當時沒進屋,站在門外喊著問:‘邱娘子,邱大郎怎麼沒來?’”
李三思追問:“原話如此?”
伍書吏答道:“原話如此。對當日的情景,週六全的供稱到是和邱吳氏並無差異。”
李三思哧地一聲冷笑,脫口而出道:“這**,自作聰明!”
“**”這個說法在大明並不流行,馮知縣沒聽懂,還以為說的什麼要緊話,問道:“你說什麼?‘煞筆’是什麼意思?”
在上官面前說髒話不雅,李三思便胡諂著掩飾道:“哦,大人,我說的是我們那兒的方言土話,是在說這週六全蠢笨。‘煞筆’也叫‘殺筆’,就是停筆,折筆的意思,意思是一個人自作聰明,其實蠢得要命,笨到筆寫折了寫禿了都書寫不盡的意思。”
馮知縣哦了一聲,深以為然地道:“你們那兒說話到是有趣,煞筆這個說法有意思,好,好!”頓了一頓,又問:“李先生,你既然這麼說,敢是看出些端倪來了?要不要提審一下人犯?”
李三思微微一笑,說道:“不必。此案真兇已明,不勞再審。此案不幹邱吳氏的事。週六全殺害邱大福,顧成是共犯,致少也是作偽證包庇。”
馮知縣和伍書吏對望一眼,心中都生出同一個疑念:“連人犯也不提審,就這麼下了定論,太過輕率了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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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片言剖冤斷疑案
馮知縣追問道:“李先生,何以見得?”
李三思道:“原因有二。其一,與活活溺斃很快就可以浮屍水面不同,將人殺死後再沉屍入水,須得等肚腹內的內臟充分腐爛,生出腐氣,撐漲胸腹後才能上浮。上浮時最多可以帶起大約相當於體重三成的重物。這個過程需要費些時日,大約十天剛好,五六天斷然不夠。本案的死者被發現浮屍於自家門前池塘上,懷裡也塞著一個大石頭,就是這種情況。週六全供稱在發現浮屍的五天前的當天早上還見過死者。這自然就是在說謊了。若我所料不錯,必是邱大福出門經商所帶的本錢銀子甚多,週六全見財起意,就在他家門口用一塊大石頭將他砸死,再把石頭塞入他懷裡,推屍入池塘。再分了些了贓銀給顧成,讓他幫自己作偽證。”
“其二呢?”伍書吏聽得入神,搶在馮知縣面前追問道。
李三思不緊不慢啜飲了一口茶,面露笑意,繼續道:“其二嘛,就更簡單了。週六全自稱去尋邱大福時的那天清早,他沒進屋就在門外喊著問:‘邱娘子,邱大郎怎麼沒來?’他若不是早知邱大福已死,哪裡會一開口就先喊‘邱娘子’?這不是不打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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