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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藉著保安換崗的機會,我就從車庫邊小門溜進來,來到地下三層我的溫暖小窩。這個小窩是我多年的流浪生涯中找到的最好住處。我以為它能陪伴我很久。
可惜,世界末日來了。
4月1日。星期日。夜,22點19分。
這天下著雷雨,我早早收工回到車庫,感到整棟樓在迅速下沉。到處響著汽車報警聲,還有忘拉手剎的直接撞到牆上。當燈光重新亮起後不久,地下四層已堆滿屍體。
我摸到卡爾福超市,從狗嘴邊搶下一隻煙燻火腿,又蒐集了幾瓶飲料,以及我最愛的白酒——冬天驅寒必備之品,以前只喝過最劣質的兌了水的或工業酒精的山寨貨,從沒機會摸過五糧液。我拎著豐盛的戰利品,在地下三層飽餐一頓,爽啊!
忽然,我見到一個男人帶著一個男孩還有一條狗。狗叫了幾聲。男孩有張毫無血色的臉。那個三十來歲的男人問我:“你是誰?”
看看我這身破爛的衣服,還有滿頭亂髮與拉茬的鬍子,就知道答案了。我不跟他說話,擔心他會叫人把我抓起來——許多人不都這樣嗎?把無家可歸的流浪漢當作可怕而危險的人,看到我們就感到噁心與骯髒,最好立刻從眼前消失。於是,我抱著煙燻火腿逃跑了。
暖氣管道徹底冰冷了,我從超市找來被子禦寒。又囤積了一點食物,以我忍飢挨餓的能力來看,大概夠吃五六天。
第二天,我在小窩裡休息,聽到外面有什麼動靜,隨後發現有條狗熊般的大狗趴在一輛跑車的車窗上,車裡是那個像殭屍的小男孩。
我立刻抄起一根棍子,猛砸到大狗的腰上——俗話說,狼是“銅頭鐵腳麻稈腰”,這狗也是同樣道理,再厲害也經不起腰眼上一記。它怒吼著轉過頭來,我又用棍子打在它腦袋上,但對它絲毫不起作用。
不過,我吃叫花子這碗飯的,如果被狗欺負那還怎麼混呢?這條大狗向我瞪了瞪眼珠子,而我也向它瞪了瞪眼珠子,瞪得比它還要兇惡!
它也許被我的眼神嚇住了,也許以為我手裡就是傳說中的打狗棒,夾緊尾巴滾蛋了。
從此以後,正太成了我的好朋友。這個男孩想給我起個名字,一開始叫我“小明”,但我堅決不肯,後來我說:“那叫我X吧。”
為什麼我是X?一年前,當我住在河邊的橋洞裡時,有個喜歡偷書的流浪漢告訴我,要提防突然幫助你的陌生人——有本書裡寫過一個變態,為保護一個犯下殺人罪的女人,把一個流浪漢騙出來,給他一份體面工作,再給一筆錢,送他一身好衣服去住旅館,最後就殺死了他!非但如此,變態還把他的臉砸爛,指紋也燒掉,讓他做替死鬼,讓警察以為面目全非的他就是那個被害者。
真他媽變態!憑什麼你就是天才,而我就要給你做炮灰?憑什麼流浪漢消失了也不會有人記得?至少,我媽還記得我,她生下我又把我養大,她如果還活著,肯定會不時念起我。就算你們城裡人記不住流浪漢,但那些野狗野貓都認得我。我睡過的每個橋洞每個地下通道,都留下過我的尿的氣味,我怎麼會平白無故消失呢?雖然我認字沒你多,腰包沒你鼓,衣服沒你新,住的地方沒你暖和,但我站起來不比你矮,躺下去不比你短,吃的飯不比你少,跟女的睡覺也不會比你差,你說你是天才的嫌疑人X,那麼我也是一個X。
還有,你是為了你喜歡的女人不錯,但我就沒有我喜歡的女人嗎?
或許你們心想,像我這種生活在黑暗的地方,靠撿破爛要飯為生,流浪四方居無定所,死在街頭都無人可憐的下等人,怎麼會有女人來喜歡呢?
不錯,十多年來,確實沒有任何女人願意靠近我。
你們不要覺得像我這種人會變成弓雖。女干犯或殺人狂——雖然不是沒有,但那是流浪漢中的極少數!我們最多就是偷些沒人要的東西,不會去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因為頭頂有老天爺在看著每一個人。
我承認,我依然喜歡女人,時常面對街頭廣告牌裡穿著暴露的女明星,興奮得整晚睡不著覺。有時遇到走夜路的漂亮女人,也會悄悄尾隨一段路——但我不會打擾她,而是護送她安全到家。
比如,那個叫阿香的女孩。每個夜晚,我都會看到她走出未來夢大廈,扎著馬尾拎著山寨名牌包,體形還像個十來歲的小女孩。我不知道她是做什麼的,但肯定是從農村來城市打工的,我猜她的實際年齡應該有二十歲吧,有時她化著淡妝從我面前走過,帶著一股洗髮水的氣味,扭動著小小的身體,那真是把我迷得靈魂出竅了!但我從沒跟她說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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