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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第3/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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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藉著保安換崗的機會,我就從車庫邊小門溜進來,來到地下三層我的溫暖小窩。這個小窩是我多年的流浪生涯中找到的最好住處。我以為它能陪伴我很久。

可惜,世界末日來了。

4月1日。星期日。夜,22點19分。

這天下著雷雨,我早早收工回到車庫,感到整棟樓在迅速下沉。到處響著汽車報警聲,還有忘拉手剎的直接撞到牆上。當燈光重新亮起後不久,地下四層已堆滿屍體。

我摸到卡爾福超市,從狗嘴邊搶下一隻煙燻火腿,又蒐集了幾瓶飲料,以及我最愛的白酒——冬天驅寒必備之品,以前只喝過最劣質的兌了水的或工業酒精的山寨貨,從沒機會摸過五糧液。我拎著豐盛的戰利品,在地下三層飽餐一頓,爽啊!

忽然,我見到一個男人帶著一個男孩還有一條狗。狗叫了幾聲。男孩有張毫無血色的臉。那個三十來歲的男人問我:“你是誰?”

看看我這身破爛的衣服,還有滿頭亂髮與拉茬的鬍子,就知道答案了。我不跟他說話,擔心他會叫人把我抓起來——許多人不都這樣嗎?把無家可歸的流浪漢當作可怕而危險的人,看到我們就感到噁心與骯髒,最好立刻從眼前消失。於是,我抱著煙燻火腿逃跑了。

暖氣管道徹底冰冷了,我從超市找來被子禦寒。又囤積了一點食物,以我忍飢挨餓的能力來看,大概夠吃五六天。

第二天,我在小窩裡休息,聽到外面有什麼動靜,隨後發現有條狗熊般的大狗趴在一輛跑車的車窗上,車裡是那個像殭屍的小男孩。

我立刻抄起一根棍子,猛砸到大狗的腰上——俗話說,狼是“銅頭鐵腳麻稈腰”,這狗也是同樣道理,再厲害也經不起腰眼上一記。它怒吼著轉過頭來,我又用棍子打在它腦袋上,但對它絲毫不起作用。

不過,我吃叫花子這碗飯的,如果被狗欺負那還怎麼混呢?這條大狗向我瞪了瞪眼珠子,而我也向它瞪了瞪眼珠子,瞪得比它還要兇惡!

它也許被我的眼神嚇住了,也許以為我手裡就是傳說中的打狗棒,夾緊尾巴滾蛋了。

從此以後,正太成了我的好朋友。這個男孩想給我起個名字,一開始叫我“小明”,但我堅決不肯,後來我說:“那叫我X吧。”

為什麼我是X?一年前,當我住在河邊的橋洞裡時,有個喜歡偷書的流浪漢告訴我,要提防突然幫助你的陌生人——有本書裡寫過一個變態,為保護一個犯下殺人罪的女人,把一個流浪漢騙出來,給他一份體面工作,再給一筆錢,送他一身好衣服去住旅館,最後就殺死了他!非但如此,變態還把他的臉砸爛,指紋也燒掉,讓他做替死鬼,讓警察以為面目全非的他就是那個被害者。

真他媽變態!憑什麼你就是天才,而我就要給你做炮灰?憑什麼流浪漢消失了也不會有人記得?至少,我媽還記得我,她生下我又把我養大,她如果還活著,肯定會不時念起我。就算你們城裡人記不住流浪漢,但那些野狗野貓都認得我。我睡過的每個橋洞每個地下通道,都留下過我的尿的氣味,我怎麼會平白無故消失呢?雖然我認字沒你多,腰包沒你鼓,衣服沒你新,住的地方沒你暖和,但我站起來不比你矮,躺下去不比你短,吃的飯不比你少,跟女的睡覺也不會比你差,你說你是天才的嫌疑人X,那麼我也是一個X。

還有,你是為了你喜歡的女人不錯,但我就沒有我喜歡的女人嗎?

或許你們心想,像我這種生活在黑暗的地方,靠撿破爛要飯為生,流浪四方居無定所,死在街頭都無人可憐的下等人,怎麼會有女人來喜歡呢?

不錯,十多年來,確實沒有任何女人願意靠近我。

你們不要覺得像我這種人會變成弓雖。女干犯或殺人狂——雖然不是沒有,但那是流浪漢中的極少數!我們最多就是偷些沒人要的東西,不會去做那些傷天害理的事,因為頭頂有老天爺在看著每一個人。

我承認,我依然喜歡女人,時常面對街頭廣告牌裡穿著暴露的女明星,興奮得整晚睡不著覺。有時遇到走夜路的漂亮女人,也會悄悄尾隨一段路——但我不會打擾她,而是護送她安全到家。

比如,那個叫阿香的女孩。每個夜晚,我都會看到她走出未來夢大廈,扎著馬尾拎著山寨名牌包,體形還像個十來歲的小女孩。我不知道她是做什麼的,但肯定是從農村來城市打工的,我猜她的實際年齡應該有二十歲吧,有時她化著淡妝從我面前走過,帶著一股洗髮水的氣味,扭動著小小的身體,那真是把我迷得靈魂出竅了!但我從沒跟她說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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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世界修仙傳抗戰之狙殺行動無明的莫名你我同是穿公主妄想君的愛情心火沸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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